① 贷款没有还完的房子能卖吗
一、转按揭
转按揭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最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具体流程是:
1、先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由买方、卖方、律师方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30%或者约定的首付款。
2、卖方向原贷款银行(称为A)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获得A银行出具的确认函,卖方收到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意见后,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由买方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向B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B银行审批的房屋的属性和贷款人的还贷能力等相关信息之后,开始放款。银行的贷款是直接划入卖方的账户中的,卖方拿这笔钱还了A银行的贷款之后,将房产解押,交付买方使用,并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将房产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3、卖方结束对房屋的所有权,买方开始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开始还贷。还贷结束后,将房产解押,拥有所有权。
注意: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可以办理,有的银行是不接受这种方式的,转按揭一般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想要以这种方式解决房屋交易问题的,可以提前向中介公司咨询。
② 贷款买房,没有还完款,可以把这个房子卖掉吗
可以卖。
1.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3.转按揭,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4.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
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③ 贷款没还清房子能卖吗
法律分析:贷款没还清房子也是可以买卖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可知,一是转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二是提前偿还房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④ 新买的房子在贷款没有还完的时候可以卖么
可以买卖,如果办理过户手续,前提是必须有房产证和还清银行贷款。
⑤ 贷款没还完的房子可以卖吗
法律分析: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是可以卖的,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最好还是还完贷款,可以用买家的首付款还完银行的贷款,解除银行的抵押,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或者经过银行的同意办理转按揭,将剩余的贷款转给买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