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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二套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3-15 16:52:00

① 南宁调整公积金政策:购买二套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允许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为通知全文内容;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差别化调控政策,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做出以下调整:
一、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自住住房套数(不含已卖出、已赠与、已析产的)。
二、职工个人及家庭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目前无房或所拥有的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住房时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三、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四、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属于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参照本通知中第三条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面积限制;属于购买还建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如未使用或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济的,可参照本通知中第三条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套数的限定。
五、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六、以上政策调整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的通知》(南金管[2017]2号)中的贷款政策与本通知有冲突的,按本通知执行。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② 第二套房,第一次南宁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首套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50%。

③ 南宁:购买二套房也可用公积金贷款

继驻马店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后,广西南宁也推出了公积金新政支持住房需求。今天(2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获悉,2月23日,该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做出了调整。
其中规定,符合要求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可以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都应不低于40%。
“通知”提出,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及家庭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目前无房或所拥有的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住房时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明确,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同时,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属于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住房面积限制;属于购买还建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如未使用或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不受住房套数的限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通知”明确,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自住住房套数(不含已卖出、已赠与、已析产的)。

④ 买二套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使用纯公积金贷款可以首付20% ,混合贷款(就是公积金+商业贷款)首付30%。两者细化情况分为以下:其一:纯公积金贷款是首付最低20% ,但是要求其他剩余房款只能通过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40万,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70万。就是说如果你只想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房屋总价不能超过88万,首付20%就是18万,其余夫妻公积金共同贷款70万就可以了。

其二:混合贷款最低首付30%。我们简单设定你买的房子是200万,远高于88万。所以你们只能通过混合贷款,首付30%就是60万,剩余140万需要组合贷款。理论上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足够公共金可以贷款70万,那么剩余70万就是商业贷款。所以,你想的基本都是正确的。

感觉你的咨询,希望能帮到你。

⑤ 购买第二套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种情况:
①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还未还清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购买二套房;
③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③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的,不论是否还清,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⑥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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