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有几套房产是如何认定
(一)、首套住房的认定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信息记录,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
(二)、二套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贷款申请人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贷款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通过查询、面核等调查方式,确认贷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湖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父母的名义买的房子,要看房子具体是在谁的名下,在购房时是不是由父母签订的购房合同。如果所有权是在父母名下的话,那他们自己名下目前就是只有一套房子,公积金贷款了一次。接下来再买房,就是第二套房子,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6成,利率上浮1.1倍。
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为了扶持中低收入职工,尽力改善这部分职工的住房需求。因此,非自住住房,如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等都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首付要求和利率水平的不同,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不同之处。正是因为这些不同,大家对如何确定属于第几套房子才至关重要。
❷ 公积金贷款算第几套房的问题
现在公积金规定,省外的公积金在沈阳用不了。如果是沈阳的公积金,有一次贷款记录,首付4层。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❸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两套房子的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购买二套房,但是有相应的规定,必须是首套房贷款已经结清,以下是详细的政策条件。
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
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❹ 第一套房用商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算第几套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信息记录,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
❺ 公积金能贷几套房
首先,买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也可以使用商业贷款,
其次,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通常只能使用一套房子,再购买只能使用商业贷款。
❻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可用来购买几套房)
你好,前面公积金贷款如果没有还完的话是不能再贷款买房的哈,就跟你借钱给某个人,但是他钱只还了你一部分,如果他再找你借钱你会借嘛?一样的道理。你说的能不能买三套,现在成都五城区是限购的哈,一个家庭只能买两套。
❼ 公积金贷款可以买几套房子,有了解的吗
如果你不是限购的范畴,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的,就是首付比例会高一些。
❽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套房子
公积金可以贷款两套房子。用户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必须还清首套房的贷款,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首套房使用的是商贷,不管房贷有没有还清,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至于第三套房,暂不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_因此,用户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两套房子,只不过买第二套时,需要注意首套房的贷款情况。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发展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