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贷的近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 申贷的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
3)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以家庭为单位征信良好(若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者2年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拒贷)
5)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有一套非公积金贷款的住宅或没有住宅。
如果您第一套房使用了公积金,得需要把一套的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可以使用户公积金。如果一套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❷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不低于40%。但是如果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2)公积金二套房能贷款100万吗扩展阅读: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❸ 现在二套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从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无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此前的首套房是否使用贷款购买,只要目前名下无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
多家地产等房产中介机构的置业顾问将政策的转变理解为原来是“认房又认贷”,现在是“只认房”。按照此前公布的政策,只要有过购房记录,即便将家庭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卖掉(卖掉的房屋面积超出人均居住面积28.81平方米),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胡景晖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在精准打击遏制投机炒房客的同时,也误伤、遏制了诸多有置业升级、改善型购房者的合理购房需求。这使得不少购房者不得不放弃了置业升级的合理购房需求。
胡景晖认为,公积金贷款“只认房”的规定,大大降低了改善型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和压力,必将激活一部分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的住房改善需求,改善型购房者“先卖后买”也将有利于增加市场上的中小户型房源供应,也将能增加市场上对中大户型房源的需求,从而促进二手房市场上房源的健康流转。
(责任编辑:易达房产网)。
❹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❺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第二套房是否能公积金贷款需视情况而定,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