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限制高消费令解除,没上征信可以贷款买房吗
高消费令解除了在征信上没有诚信度也不能贷款买房
⑵ 限制高消费能买房吗
不能。夫妻一方信用不良另一方贷款买房会受影响的,购房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有一方信用不良的,银行会根据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情况及收入能力最终确定是否同意贷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⑶ 自己被限制高消费有半年时间,现在限制解除了,我马上准备按揭买房,对我贷款有影响
你已经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了。
即使履行信用,也要等5年才能从黑名单中清除。
所以,5年之内,不要想贷款了。
⑷ 法院禁止高消费了,可以买房子贷款吗
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根据年龄可以贷到69岁。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面签银行;
银行报卷和审批;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⑸ 身份证限制高消费了,可以买房吗
不能。如果你买房了,房子会被强制没收,拿去还欠账。真不是乱说,我找到了依据:
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规定》列举了八类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⑹ 我老公的身份证被法院限制高额度消费了 会影响贷款买房子吗
已经贷款的不影响继续还款,
但是债务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该房产!
⑺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配偶可以买房吗
⑻ 限高令可以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限高令不可以贷款买房。限高令,即被限制高消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的消费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⑼ 限高解除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限高取消之后,对于贷款是没有影响的,只要符合贷款的相关条件就可以,通常情况下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有以下4点: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70岁。3、具有稳定的职业以及收入,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4、信用良好,并且贷款用途合法。同时,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之前一直会被限高,除非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否则直至履行完毕。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