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套房商业贷款有限额吗最高能贷多少
您好!现行政策普通住宅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款要60%,贷款40%,非普通住宅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款要80%,贷款20%,最多能贷多少钱?二手房商业贷款购房,首付是评估,一般评估值是卖价的90%(正常市场价的情况下),普通住宅二套房贷款金额=评估值40%(贷款层数),非普通住宅二套房贷款金额=评估值20%(贷款层数),以上就是二套房的贷款额度。
2. 重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50%。
(2)重庆二套房是否可以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于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并且即日起用。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使用配偶额度的话,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3. 2018年重庆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是可以的。
按照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的通知(2018年8月8日),按照规定目前你只有一套房是可以购买第二套房子的。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为了调控住房的结构,会对二套房进行一系列的控制和调控性的限制。在契税上,比一套房要增加一倍以上,在首付比例上也要高出一大截,在利率上也会执行不打折的利率标准,公积金购买二套房也会有相应的政策,提高首付,提高利率等手法,控制二套房的滋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1、名下有一套房,且尚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2、名下无房,但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的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房贷,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注意:名下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3)重庆二套房是否可以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4. 二套房认定标准及公积金贷款额度
先来说一下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在沪缴纳公积金的在职职工(退休,离职的都不可以)
二,在办理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
三,在办理贷款前,夫妻双方都无已在受理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还款。
所以,你们要是想贷公积金,必须把在还的还清。
如果你们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是本市的,那么你们算二套。普通住宅首付,50%,非普通70%。如果非本市,算首套,首付35%。商贷算二套。
你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你们的缴存情况和余额决定的,如果你们个人满足月缴额980元。余额大于1.67万。那么你们个人能贷的额度是:首套50万。二套40万,第三次限贷。双方都满足就是两人额度相加。
如果你们月缴不够或者余额过低,那么可以按公式计算:月缴额÷0.144.8贷款年限【(35-房龄)最低为15】,或余额30。两者取低。
目前公积金基准利率为5年以上3.25%。二套上浮1.1倍。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5. 重庆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重庆二套房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二条 申请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5)重庆二套房是否可以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二)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
(三)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网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