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用消费套用花呗体系
信用消费套用花呗体系如下
花呗是创新的信用借贷产品,它本质和银行的信用卡已经非常接近,但它纯线上发行,没有实体卡片,没有卡号,只有账号关联。应用场景主要是淘宝、天猫及支持的第三方消费网站。
在目前的监管框架下,花呗是按消费贷款上征信的,每个月就是一笔记录。在蚂蚁的金融科技及大数据开挂下,花呗触达到了大量消费活跃的客户,他们包括月光族、低收入人群在内的职员、学生,很多都还没被银行传统渠道开发成信用卡客户,一部分其实是资信不足被银行舍弃的,都先落入蚂蚁的视野,故其获客相对更广泛和低质(相对于资信)。
这部分客户具有消费活跃的特点,但并不一定具有良好的资产实力,是次级借款人。蚂蚁虽然基于信用大数据进行征信创新应用。但如同很多网友指出的,信用只是基于过去,并不能预测未来。
② 消费信用贷款有哪些类型
消费信用贷款即个人消费信贷有如下几种类型:
1、综合消费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2、短期信用贷款
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3、汽车贷款
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可的权利质押或者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
又分为一般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专项贷款。
5、旅游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消费信贷的定义:
消费信贷(consumer credit service)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商业银行陆续开办的用于自然人(非法人或组织)个人消费目的(非经营目的)的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适应金融体制改革、适应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的一系列全方位变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打破了传统的个人与银行单向融资的局限性,开创了个人与银行相互融资的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③ 我国消费信用的现状是怎样的对我国经济生活有什么影响
中国的信用消费始于20世纪50年代,随后信用消费一度被取消。银行以住房为突破口开展的信用消费起步于80年代,但在当时短缺经济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信用消费并不具备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市场条件,因此信用消费品种单一、范围窄、规模小,仅处于萌芽和摸索阶段。 20 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住房、汽车等领域出现了比较旺盛的需求。同时,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内需,信用消费作为刺激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得到重视和推广,各项旨在鼓励个人信用消费的政策、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截至2003年末,全国各商业银行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15736 亿元,较1997年末的172亿元增长90倍,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780亿元,信用消费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也由不足0.13%上升到10%。 从提供信用消费的机构看,目前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都已不同程度地开办了消费信用业务,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消费信用市场的主体, 其消费信用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用总额的88%。从信用消费的品种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形成包括个人住房与住房装修、汽车消费与信用卡消费、大额耐用消费品与教育助学、旅游与医疗贷款、个人综合消费与个人短期信用贷款及循环使用额度贷款等十几个大类、上百个品种的信用消费品种体系 。 从上面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在银行发放的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据压倒性优势。这说明我国信用消费业务品种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一些很具有发展前景的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另外,一些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虽已开展,但开发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可以预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之后,以信用卡为主体的消费信用将会迎来高速发展的阶段。 从当前各金融机构的实践情况看,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应该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一)重点发展个人住房与汽车信用消费 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国当前信用消费发展中占有绝对比重,今后一段时期内,个人住房贷款仍是消费信贷发展的重点,应在切实降低住房贷款风险的基础上,扩大住房贷款范围及比例,重点开发中档住房贷款。另外,随着汽车普及程度的提高,汽车消费贷款的需求量还将显着增大,这将成为消费信用的一个主要增长点。 (二)大力开展信用卡业务与个人耐用消费品信用消费美国信用卡业务的比重仅次于住房信贷,我国商业银行应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之后,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鼓励消费者先消费,后还款,将信用卡办成真正的信用卡。另外,还应大力推广商业销售网点和消费网点进行信用卡支付。据统计,我国的耐用消费品贷款在我国信用消费业务中所占比重小,市场潜力巨大。为此,各商业银行应积极与商家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耐用消费品贷款。 (三)大力发展助学与旅游信用消费 目前,我国助学贷款发放比重仍然较小,各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相对说来,助学贷款本质上是消费者用未来的收入为现在的教育融资,其贷款对象普遍具有较高的素质,如果能合理引导,应该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信用品种。另外,随着假日经济的日益重要,居民在旅游方面的支出也日益增加,各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及旅游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大力推广旅游信用消费。 (四)借鉴美国信用消费的先进业务方式 各金融机构应与相关机构积极配合,结合中国实际,大力开拓信用消费新品种, 探索这些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可行的发放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并积极完善和推行, 以尽快完善我国的信用消费体系。如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贷款品种,对个体工商户和运输业者提供经营性车辆贷款,对有创业意识的城乡家庭可提供小额家庭创业贷款等。同时,针对不同的信用消费品种和贷款对象,可在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 消费信用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发展的的道路还很漫长,其进程受到信用体系建设、居民消费观念等许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为了促进消费信用健康快速地发展,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保障性工作: (一) 加强宣传,改变传统消费观念 在我国市场经济已步入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提倡适度负债消费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转变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实现从无债消费转变到适度负债消费,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费信用水平。我国居民信贷意识还比较薄弱,金融信贷知识还比较贫乏,所以增强消费者的信用观念、信贷知识和金融知识,是发展消费信贷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条件之一。 此外,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来说,也要逐步增大对个人授信业务的比重,转变重工商信贷、轻消费信贷的观念,充分认识消费信贷对发展金融信贷、发展社会经济的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发展消费信贷的政策导向、市场导向及其操作办法,加强业务咨询服务。 (二) 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消费信贷发展的程度。因此,国家在收入政策上应采取增加收入的措施,保证城乡居民收入有一个合理的增长幅度;在分配政策上要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改变居民的收入和消费预期,以刺激消费的合理增长。 (三) 建立消费信贷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信用风险防范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消费信贷开展的成败。当前个人消费信贷发展不快,主要问题不在银行,而在于外部环境不完善、不配套。但银行在消费信贷发展中,应有超前意识,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金融手段推动个人消费健康发展。 1、尽快建成个人信用制度。除了建立公民基础信息数据库之外,还应加快公民基础信息与银行信贷信息的整合,尽快建立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风险评分模型和消费信贷电脑审批系统,组建地区性、全国性的个人资信调查评估事务所或个人信用调查公司,对被调查人的收入状况等进行持续的调查服务,建立借款人的信用数据模型,积累信息并定期进行分析,同时将银行与政府等其他部门联系起来,探询信息共享之路。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一是要尽快出台有关法律,以明确其服务对象、市场准入与退出规范、经营范围、赔偿机制等;二是要培养一批高素质且具有专业知识的个人资信评估从业人员,以促进评估的成熟性与权威性;三是要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增强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防止评估机构间的不正当竞争;四是要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评估的自身建设。 2、完善担保制度。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健全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消费信贷风险。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消费信贷的规定;其次,应培育规范的住房二级市场,使抵押的房产能够方便地变现;再次,银行应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将消费信贷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结合起来,降低风险;最后,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消费信贷,尤其是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 (四)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程度远远不够,无法完全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那么建立商业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体系,就显得非常迫切。因此,应当把建立完善覆盖城市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五) 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 消费信贷业务的从业人员不仅需要熟悉现代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银行储蓄、结算、融资、理财知识和市场调研及人际沟通的能力,即成为全能型的综合人才。由于我国的消费信贷才刚刚起步,业务人员来自各个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因此,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尤为迫切。
④ 有谁用过中原消费金融,可信度高吗
随着消费金融行业需求呈现与时俱进的特点,金融科技也开始覆盖更多服务场景,带给广大消费者更加便捷和可靠的服务体验。中原消费金融将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相结合,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极大地优化了用户购物体验。
数字经济浪潮下,技术价值充分释放。AI、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蓬勃发展,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也越发广泛,科技变革也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
以持牌消金公司——中原消费金融为例,在新经济形势下,中原消费金融积极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式赋能消费金融,从获客能力、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等方面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大数据、人工智能运用到信贷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让金融服务更便捷,服务成本更低,风险防控更可靠。
近期,中原消费金融科技团队主导研发的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顺利上线投产,其业务也正式切换至基于腾讯TCE平台打造的新核心系统。新技术带来了效率提升。据悉,新核心系统告别了结算时段中断业务的传统模式,实现了7×24小时不间断的业务运行,应用性能通过业务服务拆分提升了6倍,日业务承载量由40万件升级至300万件,查询类并发处理能力提升了10倍,交易类并发处理能力提升了5倍。
截至目前,中原消费金融已经成功申请了“达布牛系统”“离线数据仓库”“实时数据系统”等3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获得了“数据存储装置”“拉链表生成”等多项专利,技术对金融的赋能效力日益增强。
如今,金融科技正在提高金融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效率和能力。未来,中原消费金融将继续加强创新,将科技与产品融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金融蓬勃发展添砖加瓦。
⑤ 消费金融是什么
一、什么是消费金融?
通俗地来讲,消费金融: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消费者发放的以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的贷款。
消费金融,即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一般指机构或企业为个人提供的、以日常消费(不包括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为主要需求的小额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单笔授信额度小、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一般在1-12个月)等特点,流程简便、申请材料要求简单、到款迅速。
消费金融的本质,就是提前满足有购物需求,但短期无法全额付款的消费者的物质需求。用一句很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二、消费金融的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于消费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伴随人们超前消费观念的逐渐转变,以及个人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交易成为了最主要的消费方式。
相比传统的银行体系,消费金融公司最大的优势,就是无需抵押和担保,外加审核快,期限短以及授信灵活的特点,极大地迎合了年轻群体的快节奏消费需求,所以消费金融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
1、消费群体方面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升级,“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早已跟不上时代步伐,目前的80、90后年轻群体,更崇尚的是理性的“超前消费”。
他们成长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对新品新技术的接受程度较高,愿意为兴趣买单,也更热衷于追求高品质、便捷型的产品和服务。
有数据显示,“90后”使用消费贷款用于日常消费的人群超过五成,占比50.17%,成为了“超前消费”领域的主力军。
2、金融科技方面
俗话说:科技改变生活。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是消费金融创新升级的源动力。
消费金融公司通过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先技术,将其运用于信贷、风控以及反欺诈等各个领域,全面优化了金融服务渠道,进一步促进了消费升级。
另外,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的效率得到了大的提升,更多的人群享受到了普惠金融的服务和支持。
3、覆盖领域方面
消费金融公司通过手机、APP、网上直销、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构建了庞大的网络体系,覆盖了线上线下各个领域,全面地满足了消费群体的多元化需求。
和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更广泛的覆盖了消费信贷市场,不仅在服务区域上延伸到了农村地区,而且还覆盖了大学生、蓝领等职业相对不够稳定的行业和风险较高的年轻群体,满足了各个层面的消费贷款需求。
⑥ 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发展现状
规模快速增长
互联网消费贷指的是金融机构、类金融组织及互联网企业等借助互联网技术向消费者提供的以个人消费(一般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无担保、无抵押的短期、小额信用类消费贷款服务,其申请、审核、放款和还款等全流程都在互联网上完成。与传统消费金融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资金成本更低,同时审批效率更高,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的帮助下能够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从2014年的187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9.1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70%,2019年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约在16.3万亿元左右。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⑦ 消费信用发展的意义及如何发展.
(1)消费信贷可能促进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和控方式发生重大改变。
(2)消费信贷不仅有助于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分散风险,而且能够敦促商业银行转变老的经营思路和套路,通过业务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3)消费信贷可以通过消费的市场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技术改造和新的产品问世。
(4)消费信贷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国民消费意思的转变。 目前我国的消费信用尚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与国家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方针不适应。宣传不力,观念保守,居民预期消费心理严重,消费体制影响,消费信用制度和运营机制的不健全,是造成现有状况的基本因素。要改变这一现状,应普及消费信用对发展社会经济、改善个人生活的积极意义,采取适当的收入分配政策以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引导和鼓励消费需求,实施完善的消费信用制度。金融机构宜研究消费群体,确定目标,介入市场,银企联手,扩大资金营运和避免投资风险,改善居民生活和带动经济生产发展。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中国的信用消费始于 20 世纪 50 年代, 随后信用消费一度被取消。银行以住房为突破 口开展的信用消费起步于 80 年代, 但在当时短缺经济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情 况下, 信用消费并不具备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市场条件, 因此信用消费品种单一、 范围窄、 规模小, 仅处于萌芽和摸索阶段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在住房、 汽车等领域 出现了比较旺盛的需求。同时,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 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主 要因素, 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内需, 信用消费作为刺激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得到重视和 推广, 各项旨在鼓励个人信用消费的政策、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截至 2003 年末, 全国各 商业银行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 15736 亿元, 较 1997 年末的 172 亿元增长 90 倍, 其中个 人住房贷款余额 11780 亿元, 信用消费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也由不足 0.13%上升到 10% 。 从提供信用消费的机构看, 目前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都已不同程度的开办了 消费信用业务, 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消费信用市场的主体, 其消费信用余 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用总额的 88%。从信用消费的品种看,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 形成包括个人住房与住房装修、汽车消费与信用卡消费、大额耐用消费品与教育助学、旅游 与医疗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与个人短期信用贷款及循环使用额度贷款等十几个大类、 上百个 品种的信用消费品种体系 。 我国消费信用的现状:〈一〉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推出的有关信用消费的各种服务 我国目前存在的信用消费主要是各种信用贷款和信用卡服务。信用贷款是无需抵押,无 需担保, 银行根据你的信用情况或还款能力提供的贷款, 目前我国的信用贷款主要有个人住 房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助业贷款。 住房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二手房)等;个人消费类贷款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个人 耐用品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专门公司发行给持卡人,用于在各地金融机构取现,办理结算或在 商场、饭店、宾馆等消费场所直接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所谓信用,这里有两个 含义,一是指持卡人本身能守诺言,讲信用,本身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经济活动和消费活 动中有支付能力。二是指信用卡本身具有金融机构的部分信用功能。目前在中国大陆,已经 发行的信用卡包括三种:借记卡、准贷记卡、贷记卡。 〈二〉我国消费信用中存在的问题 1.信用市场培育不足,信用体系建设亟须法律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信用早已成为金融和商业活动的重要业务活动内容,以之相适 应,西方各国都有消费信用法,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例如,美国早在 1969 年 7 月就颁布 和实施了《消费者信用保护法》 ,并在此后十年里进行了 5 次修改,内容得到不断充实和完 善;英国也于 1974 年颁布了《消费者信用法》 ,瑞士、日本都有类似的立法。而在我国,目 前对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都有法律规范,如《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 业银行法国库券条例》 等。 但在消费者信用方面仅 1997 年 4 月 28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目前尚无统一法律,信用市场上的法律关系主要依靠 《民法通则》等一般性法律规范进行调整。而消费者信用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仅靠一 些一般法的调整,是很难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2.现行银行卡制度不利于信用消费 目前,调整中国银行卡业务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中国人民银行 1999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该办法虽在 2000 年做了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补充, 但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风险责任的承担上,消费者承担了过高的责任,消费者合法权利得不到明确保 证各商业银行现在发行的各种银行卡, 将持卡的风险完全推给消费者, 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经 授权的支出的责任。银行业这样做的依据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 定, “发卡银行可以在章程或协议中自行与持卡人约定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的 承担。 ”这个条款名义上是规定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挂失服务的“义务” ,实际上是变相赋 予了银行权利,致使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2)商业银行向透支的持卡人收取高额利息。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贷记卡透 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但事实上,自《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发布以来,银行逾期 付款违约金的比例随着降息一降再降, 现在日息只有万分之二点一, 但是实际上银行一直按 日息万分之五收取透支利息。 (3)各商业银行信用卡收费名目繁多、缺乏统一标准。现在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在开 展信用卡业务, 但各行的收费标准却很不一致, 例如一张工行牡丹信用卡年费只要 25 元, 民 生银行一张普卡主卡年费就要 100 元、另外还有普卡附属卡年费 50 元,各种银行信用卡还 规定有各式各样的优惠。在这之后,你只要在本年度刷卡 6 次,或者消费满 3000 元,或者 去国外刷卡 2 次,在满足这些条件的第二个月,银行会将返还年费 120%的金额,而事实上 消费者能每年都满足条件的情况并不多,结果只是支付了高昂的费用。 3.银行对消费者提供贷款的差别待遇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 5 条规定: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该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于相同信誉度和偿还能力的消费者应 当给予公平的待遇,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银行承担贷款的风险,消费者不承担风险,银行 有权认定相同信誉和偿还能力的个人的信用差别。 而银行在认定个人信用级别时, 往往又会 考虑到其收入来源、工作是否稳定等问题,从而造成对消费者实质上的不公平待遇。 4.缺乏健全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和法律 首先要说明的是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必要性。对于向消费者提供信用资金的金融机构来 说, 防止不良贷款的供给是有必要的, 这就要求在信用供给的前期阶段, 对消费者的信用度、 偿 还能力作出调查、判断,进而判断是否进行信用供给;另一方面,要确立消费信用交易秩 序,设立消费者保护措施,也必须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估机制。西方国家一般都有专门的信 用评估机构和健全的相关法律,例如美国的信用局就是美国成人的信用资料档案库和清算 所。 信用局并不进行资料的评估, 更不参与信贷决策, 他们只是在金融机构审查信贷申请时, 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willingness to pay)和还款能力(ability to pay)进行风险评估,也就 是评估借款人的“三 c” ,品德(character) 、能力(capacity) 、以及抵押(collateral)并及时 提供资料,负责资料的准确性。美国还于 1966 年制定了《情报公开法》 。1971 年美国联邦 议会把 1971 年《消费者信用保护法》第六编规定为《公正信用报告法》 ,根据这两个法律, 个人拥有对自己情报的控制权、支配权,信用情报机关必须保证所提供情报的公正、真实。 对比而言,国内目前基本上还没有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相应的法律也有还未出台。
⑧ 金融科技对金融行业有什么影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真实太有水平了,以题主说的金融科技为例,现有的金融科技已经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金融科技之移动支付:移动支付可以说是近几年发展迅猛的技术之一,将原来的购买商品以现金结算的方式发展至刷手机、扫描二维码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刷卡交易权当过度阶段),不知你有没有感觉到,跑银行取钱的次数少了,身上不带钱也敢下馆子的次数多了?对银行来说,现金投放量减少了,柜面取钱的业务压力少了……
金融科技之清算系统:近几年随着央行不断拓展支付渠道、畅通汇路,先后建立了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网联清算平台等,将在途资金缩短至实时到账。快捷的支付服务,有效的提高了银行的服务水平和资金的利用效率。
金融科技之大数据:现在几乎所有的银行业务都离不开计算机,不同企业,不同客户的任何一笔贷款、一次交易、一笔转账都在银行有据可查,银行通过这些大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行业属于朝阳产业还是夕阳行业,使贷款投资降低风险,更有准确性,省去了银行的贷前调查、贷中管理等管理;评估客户的经济能力、消费习惯,采用对应的策略,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信用卡的后期管理就采用了这样的模式,根据上市银行2017年年报,信用卡不良率均成下降趋势。
金融科技之远程开户、金融科技之生物识别等。这些本来都想说说,都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可这样这个问答就太长了,估计也没人看,先到这里吧。
金融科技的发展只会使银行的服务更贴心、资金利用率更高更精准!
⑨ 消费信贷对商业银行发展的意义是什么
消费信贷是商业银行主要的收入来源,但同时也是风险最大的,银行必须要有能力承担坏账出现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主要指消费者用其个人收入作为担保向各种金融服务提供者申请借款,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对其个人信息核准,确实是否对消费者发放用于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的贷款的一种信用贷款方式。
关于消费方面信贷的债务水平有很多方面决定,比如信贷者的承受能力,偿还能力,可支配的收入以及信贷者的信用状况。自从个人信贷在我国出现,到逐渐发展壮大,经过了很多年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消费方面的信贷服务经历从出现,发展壮大,从单一形式的存单质押方式的贷款发展到现在的多品种,多方位的创新。如果单单只从消费这一领域去看,已初步的形成了个人住房信贷为主体, 房屋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休假旅游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补充的多个方位,多个消费领域。如果单单用于信贷的工具来看,出现了国库券质押、存单质押、信用卡等多种新型方式。从为消费提供信贷服务的机构来看,由原来的仅仅只有国有商业银行,慢慢的发展到拥有提供信贷服务资格和能力的各种商业银行。和公司方面的信用贷款业务作比较,消费信用贷款有着:客户群体更加广泛、市场的潜力相当巨大、风险相对较小等许多优点。因此,近几年以来,我国各个商业银行都在不遗余力的开发各种具有其自身鲜明特点的消费贷款业务,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但根据有关的统计显示,各行各业的消费信贷的总规模刚刚超过信贷总规模的15%,部分中、小城市消费信贷甚至不到总体信贷的5%。从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我们可以发现,消费信贷的规模一般会占银行信贷30%左右甚至更高,就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来看,消费信贷大概占其商业银行信贷总额的45%左右,通过这些例子,我们可以清楚看出来,国内商业银行消费信贷还有许多潜力可挖,同时由于我国消费信贷仍处初级阶段,商业银行的操作经验不够丰富,国家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上,所以许多的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
参考文献:
1] 邵彦敏.启动消费信贷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之举.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2] 邵祖华.美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及其启示[J].中国信用卡2001,李世谦.大融通——经济信用与中外消费信贷[M].北京:经 济日报出版社,2001
[3] 席长波.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策略[J].决策探 索,2003,(5)
[4] 张玉海.关于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思考[J].科技经济市场2008,(6)
间刘祖前.论经济动荡期信用担保的发展[J].管理观察,2009, (6)
[5] 吴文京.我国住房抵押贷敫证券化的难点及对策[N].金融时 报 2003~02-24.
[6] 谭燕芝,李兰.论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基于借鉴美国消费信贷的视角.消费经济,2008(6)
[7] 王元龙.关于发展我国消费信贷中的若干问*[J].国际金融研究,1999,(5)
[8] 潘丽娟.我国消费信贷现状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