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新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以下七种情况都会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银行在二套房认定上采取是二套方的认定方面采取是“认房又认贷”模式。一旦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将会有之前30%提高到60%;贷款利率也会提高1.1倍;甚至在一些城市银行暂停发放二套房贷款。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贰』 二套房是怎么认定的
1、父母的名下已经有住房,但是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再次买房时,就会被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未成年的时候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成年之后再次贷款买房时,按照二套房的政策。
2、个人名下已经有全款购买的房子,再次贷款购房时,只要能查到名下有房子,如果不卖掉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曾经有贷款购买的住房,虽然已经结清并且将房产出售,此时名下没有住房,但是再申请房贷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3、第一次买房使用的商业贷款,不论房贷是否已经结清、房子是否已经出售,只要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同样会被算做二套房。婚前一方曾经贷款买过房子,结婚之后用另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即便是两人的户口没有在一起,另一方再次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4、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婚之后一方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同样是被认定为二套房。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利用“假离婚”来逃避二套房政策的购房者。
『叁』 如何界定二套房
按照济南目前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就是您以前有没有过房贷记录(银行征信记录体现),或者在济南有没有住房,如果您在济南没有住房,征信没有贷款记录,那么您在济南购房算是首套,不过如果您是外地户口,首套房也是首付六成,济南本地户口首套房首付三成。具体您也可以来电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祝您生活愉快!
『肆』 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很多购房者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但是,这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首付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三种: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很多购房者分不清楚,这里为大家详解几种标准的区别。
认房
看买家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已经有了登记信息。
认贷
看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
认房又认贷
以家庭为单位,既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也看贷款情况。
(1)既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买房记录,购房算首套房;
(2)名下有一套房产,或者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注: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认房不认贷
以家庭为单位,只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不管贷款情况。
(1)名下无房产,购房算首套房;
(2)名下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认贷不认房
以家庭为单位,只看贷款是否结清,不管名下房产情况。
(1)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算首套房;
(2)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首付比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