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今天被培训机构忽悠了在小恒钱包里面贷了23800元但是我没跟他们公司签
摘要 你好,你做了非常明智的选择。
Ⅱ 被培训机构忽悠贷款,请问怎么撤销贷款,培训机构说要等贷款发放下来
如下:
1、该教育贷款应该不是该教育机构自营的,该教育机构应该是让您申请了贷款,之后把所贷款用于其自身经营,因此本案实际上涉及到您与教育机构、贷款公司之间三方的关系。
2、首先,对于您与贷款公司来说,你们之间属于贷款合同纠纷,对于贷款公司来说,您与对方的贷款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您是合同的相对方,您不能因教育机构的违约行为与贷款公司解约,否则贷款公司有权追究您违约责任。
3、当然上述情形,若您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教育贷款的性质、还款要求能重要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则您也可以积极举证,以此为由申请撤销合同。
4、对于你与教育机构而言,您与其之间应该存在一种服务合同的关系,其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来让您办理贷款,侵害了您合法权益且构成了违约,您可以追究其责任。
5、同时,若该教育贷款确属教育机构自营,则对方“忽悠”您申请贷款,若有欺诈行为,你可以以此为由与之解除合同,对于损失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建议
1、与教育机构说明情况,要求其承担责任,对因贷款合同签订造成的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于贷款合同,若贷款公司与该教育机构不是一家或者恶意串通,您只能选择继续履行,对于之后的损失可以要求教育机构承担。
3、当然,您实在不想履行贷款合同,可以积极收集您当初有重大误解的证据,要求撤销合同,实践中这类证据收集比较困难。
4、保存好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协议等证据。
5、若发生争议可以起诉,积极举证。
Ⅲ 培训机构诱导大学生贷款不退费合法吗
唉,肯定不合法,但是不好采取救济措施,看具体情况吧,看这种贷款是不是从银行贷款的,还是其中有欺骗隐瞒行为,如果有欺骗隐瞒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采纳谢谢你
Ⅳ 教育机构诱导贷款可以报警吗
培训机构有套路贷情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
拓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套路贷”犯罪的本质:
“套路贷”犯罪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对其不利的各类合同,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的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向被害人索“债”过程中,还往往采用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
“套路贷”表象是民间借贷,本质上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者迫使被害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各种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它与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高利贷行为存在根本区别。全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套路贷”犯罪的本质,依法惩治相关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Ⅳ 被教育机构骗了被骗了教育分期贷款了怎么办还了一次贷款了剩下的想终止!
如果培训机构存在涉嫌虚假宣传,没有培训资质,捆绑、强制贷款,培训合同有免除自己责任、扩大你方责任的霸王条款等,还是违法的
贷款机构存在高额利息、强制贷款等行为的,还是违法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培训协议和贷款协议的取消(应该叫解除合同),除了双方合议解除外,就需要看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了。
Ⅵ 央视揭露0元配音课骗局,贷款上课成家常便饭,到底发生了什么
大家以前是不是经常在手机或电脑各种弹出的小广告里面见过,上面大大的写着零元学配音,轻松月入过万的广告。据央视网的最新的消息曝光:今年刚满十八岁的小谢,她是一名大学生,原来想趁着空闲的时间做点兼职,勤工俭学。看到网络上招配音兼职,就觉得很适合自己,所以她和这个机构取得联络。
针对这类的骗局,仅仅靠消费者擦亮双眼还远远不够。各大网络平台必须压实责任,对广告内容进行有效审核,绝不能放任虚假宣传甚至骗局在平台上传播,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类的现象,及时的调查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机构学生有色工作有自由的生活。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Ⅶ 烘焙培训机构诱导办理贷款怎么退
1、该教育贷款应该不是该教育机构自营的,该教育机构应该是让您申请了贷款,之后把所贷款用于其自身经营,因此本案实际上涉及到您与教育机构、贷款公司之间三方的关系。
2、首先,对于您与贷款公司来说,你们之间属于贷款合同纠纷,对于贷款公司来说,您与对方的贷款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您是合同的相对方,您不能因教育机构的违约行为与贷款公司解约,否则贷款公司有权追究您违约责任。
3、当然上述情形,若您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教育贷款的性质、还款要求能重要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则您也可以积极举证,以此为由申请撤销合同。
4、对于你与教育机构而言,您与其之间应该存在一种服务合同的关系,其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来让您办理贷款,侵害了您合法权益且构成了违约,您可以追究其责任。
5、同时,若该教育贷款确属教育机构自营,则对方“忽悠”您申请贷款,若有欺诈行为,你可以以此为由与之解除合同,对于损失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