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贷款房怎么办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2、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4、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5、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⑵ 离婚还有贷款的房子应当怎样处理
离婚还有贷款的房子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偿还贷款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房贷,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⑶ 如果是按揭房离婚了但房产证是俩名字想出卖需要什么手续
1.可以办理产权证,不过下来的产权证肯定是两个人的名字,不能变为一个人的名字。
2.因为购房时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所以不能直接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还没有离婚,需要把贷款全部还清,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夫妻过户手续,才能变成一个人的名字
3.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还清贷款,过户给女方再离婚。离婚协议对于房管局没有用,因为房子有贷款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必须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更名手续。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都认同情况签订的一个协议,因为过户是需要男方配合的,如果他不配合过户是无法办理更名手续的,到时才必须要起诉,然后拿着判决书就可以更名活买卖了,前提也是房子没有贷款。
⑷ 离婚了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办
离婚了贷款买的房子可以让一个人还,或者两个人同时还钱,两个人可以分割这套房子,也可以卖掉房子。
⑸ 离婚时,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卖掉吗
情况一、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
这种情况具有很大的争议,按揭贷款是婚前办理,而且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这样看来房屋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是,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也有着另一方的资金投入,这样看来应该属于婚后财产,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
实际上,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
情况二、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
情况三、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给非产权登记方,则涉及到债务是否转移的问题及是否需要征得银行认可的问题。
实际上,不能以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变更债务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此外,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法院在判决时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
⑹ 我和我前夫婚内贷款买房,现在我俩离婚了 房本我一个人名字,现在我想卖房,怎么办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予,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予,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⑺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该怎么处理这个房子
离婚后,可以对贷款房子进行估值,根据市场价格,扣除贷款金额与利息后,将剩余金额平分,而后由获得房产一方支付给未获得房产一方。
部分网友在看到这的时候,会有所疑虑,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权利分配这套房子,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只要是婚后购房,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依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根据相关法律予以平分。
3、如果遇到无法协议情况下,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在离婚时,法院一般建议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但如果争议不断,无法协商,那么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与无过错方,那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有倾向性的照顾养育孩子方与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如果女方负责抚养孩子,且无过错,那么在财产分配上,会适当偏向女方。
⑻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该怎么处理
首先,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你要想证明不是婚后共同财产很难。一般来说,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先不说首付是谁出的,但是都成了夫妻,吃穿住用、柴米油盐酱醋茶都在一起,那么两个人的收入自然也没有办法分清楚,所以基本上可以认为夫妻两个是一起还贷,这种推测也比较合情合理,也就是说即使是诉讼离婚,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也会有很大概率按照婚后共同财产来处置的。不过也有例外,除非有人能提供有力证明,证明这个房子虽然是婚后按揭买的,但是是自己父母出的首付,房贷也是父母在还,甚至房子都不是落户在夫妻二人的名下的,那么这个房子自然不会作为婚后共同财产来处置,但是没有人结婚是奔着离婚去,大概率不会做财产公证,父母给小夫妻买房子也不会想着两个孩子要离婚,所以想证明不是共同财产还是有点难度的。
最后,就算夫妻两愿意平分,谁要房子谁接受货币补偿,也要慢慢商讨,总之,离婚中最难的莫过于财产怎么分割了。离婚的时候最难处理的莫过于孩子的监护权和财产分割了,不然也不会有“离婚律师”这个说法,甚至还有电视剧专门演离婚律师的,这已经成为一个行业了,就算夫妻二人对于婚后按揭买的房子认可平分这个处理方式,后续也会出现谁要房子、谁拿钱还是把房子卖了两个人分钱等争议。
⑼ 夫妻离婚后,还在按揭的房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按揭的房子要么把房子卖了还清银行的按揭后评分。要么一方把另外一方的产权购买下来,给对方一定的补偿,以后自己把房子保护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