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房子贷款下来了银行是直接把买房的钱打给开发商吗
买房的钱确实是直接打给开发商的,根本就不会经过买家的手。
⑵ 房屋抵押贷款成功后,银行是放款到谁的账户
第三方账户。因为现在国家规定专款专用,就是你贷款的用途决定你的钱要放到 第三方账号,这样让你的贷款不是给自己,主要是为了防止拿钱去炒房哈!房屋抵押贷款放款到 第三方账户是为了证明贷款资金的用途。房屋抵押贷款要看你的贷款用途,个人消费的话一般是买房、买车、装修等,这些都是要打到 第三方账户的,也就是卖方的账户。个人经营贷款同样要打到 第三方的对公账户。这样才能证明你的资金用途。第三方,是建立在 第一方和 第二方的基础上的另一方。根据交易地位所属,可以把 第三方账户划分为以下几类:B2C,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的 第三方账户B2B,即商家与商家之间交易的 第三方账户C2C,即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的 第三方账户。
拓展资料:
一、银行贷款审批流程:
1、提交贷款申请:首先购房者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和相关的资料,比如购房合同,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收入证明等等,一般来说,在贷款者向银行那边提交了贷款申请之后,银行那边并不是马上就会对贷款进行审批,因为有些借款人的资料是需要银行自己查找打印的。通常在客户经理把资料都整理好了之后,就会撰写一份送审报告提交。
2、授信审查部审核:银行需要查询打印的资料都准备好并且提交了送审报告之后,通常就到了授信审查部门审核了,授信审查部门在审核借款人资料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准入的,则将材料打回经营机构,在相关的工作人员审查了贷款者的贷款资料之后再提交,审核的时间最快一天左右,最慢大概是两个月左右。
3、审批:通常经过几番审核,借款人的贷款资料通过授信审查部门的审核之后,就会继续提交给分行分管的领导审批,其实到了这一步,贷款审批下来的几率就已经非常大了。
4、放款:最后一步审核是银行的分管领导审核,当分管的领导审批之后,审查部门就可以出具审批意见通知书,并将材料一起交给经营机构,这个时候客户经理就可以拿着资料去放款中心申请放款了。
二、房产抵押贷款不通过原因:
1、 个人资质不好。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样需要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有银行流水作辅助材料,其中的任一要求不达标,都将被拒贷。
2、 押房产不符合规定。有些房产是不能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所以在申请贷款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规定哦。
3、 贷款用途不符合固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风控的需要,房屋抵押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可用于风险性投资,否则一旦借款人血本无归无法归还贷款银行岂不是也形成了一笔坏账。
4、 贷款手续不齐全。若手续不齐全同样会被拒贷,若是这种情况借款人可以补齐贷款手续后,再次提交申请 。
5、 负债过高。月还款额超过月收入的50%时,也会被拒贷,这是因为银行会认为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有限,存在风险。
⑶ 按揭还款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是按揭人还是银行理由根据
按揭还款期间,房屋所有权归银行所有,但使用权归按揭人手里,按揭人在贷款伟还清之前只可以居住或出租,不能抵押或者转让。按揭的房子的房产证是不放在银行的,是在按揭人手里。 但贷款之后,土地局会给银行开具《他项权利证》由银行保存,并给你的《产权证》做抵押登记,《产权证》就可以被按揭人拿走。 《他项权利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有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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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①、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 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②、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 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③、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④、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
2、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3、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
⑷ 银行贷款批下来,还没放款,那房子是属于我的吗
刚才我被下来,还没放在那房子,是属于我吗?如果没有交齐首付款,或者是手续的时候那个房子不属于你的,得交全款,以后才可以
⑸ 请问银行贷款已经办理下来的房子,是不是证明房子是合法的,手续齐全的谢谢
房产以登记确认所有权,需要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当然,你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去办理房产证的了。
但是因为你向银行贷款了,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所以即使办理了房产证仍不能过户交易,但是可以正常居住。
应该不会的,银行能房贷了,基本就没有什么问题了,银行放贷后,房屋就是抵押状态的了,不能再交易的
⑹ 二手房买卖,银行贷款已经审批,未放款,房产证已经过户,房产归谁
二手房买卖,银行贷款已经审批,但是未放款,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了,那么房子是属于新的产权人了,只不过银行还没有给卖家放款,那么银行会给卖家放款的,这个只是时间问题,而且时间不会太长,可以问问银行。
⑺ 办理房屋贷款后产权归谁
办理房屋贷款后产权归谁?据小编了解,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始终没有对按揭一词做出界定,实践中的按揭实际上是冠按揭之名。
房屋贷款后产权归谁,其主要表现如下:
1、从法律法规规定上来看,我国的按揭实质就是抵押。对于现房按揭,就是指现房抵押,直接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房地产抵押的有关规定。对于期房按揭,《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将其称为“预购(预售)商品房抵押”。
2、从司法解释上来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实际是指个人住房担保贷款。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提出了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概念,从该司法解释第23条、第24条、第25条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相互制约关系上来推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具有相同涵义。
3、从法律主体上看,具有多个法律主体。房屋按揭贷款中,包括借款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三个最基本的法律主体。
4、从法律关系上看,具有多层法律关系。房屋按揭贷款包括三个基本法律关系,即开发商与借款人之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法律关系。
另外,还可能存在以下法律关系:在预售阶段开发商为保证借款人清偿贷款而与贷款银行之间产生的保证合同法律关系;借款人按贷款银行指定的险种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而产生的保险关系;开发商在借款人不能按约定向贷款银行偿付本息时按原房价的一定比例回购房屋而产生的房屋回购关系。
⑻ 银行贷款已放,房子是否属于自己了
开发商是不能再卖了,但,目前该房子还属于银行(你贷款了),如果你能按时还清房贷,那时,房子才真正属于你名下,如果还不了,对不起,房子会被银行收回低债,那时钱物两空。投诉也没用,虽然目前现在名义上是你在住,其实你在在租房(房东是银行)。请加分采纳推荐,谢谢。
⑼ 银行贷款批下来,还没放款,那房子是属于我的吗
摘要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部门给您发房产证,已经认定房产所有权是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