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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

发布时间:2022-04-23 17:48:16

⑴ 成都市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1.婚后你们提供结婚证和相应的公积金缴费证明,能提取丈夫和妻子的公积金还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公积金只能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第一套没有还完的情况下,能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但是首付最低为50%,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增加最少10%,年限还是根据你的年龄来计算,最多不超过30年。

⑵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所购房屋的楼龄在10(含)以下,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所购房屋的楼龄在10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cdzfgjj.gov.cn/dkywzn/955.htm

⑶ 成都二套房贷款政策规定 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5成

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出台《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提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叫停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昨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将从明日起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最低5成每月利息增加

根据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告,从明日起,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其中,对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而贷款利率则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在通告中,未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这一最新的政策,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市民,每月的利息将有所增加。以一套公积金贷款总额为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采取等额本息的方式来还款的房子为例,如果购买的是首套房,那么利率为4.05%,每月还款额为2434.47元,20年的利息总额为184273.5元;如果购买的是二套房,那么利率就应该为首套房利率的1.1倍,即4.455%,每月还款额为2520.89元,20年的利息总额为205013.98元。每月的还款额将增加86元左右(小区网 论坛),还完全部贷款需要多支付的利息为20740元。

公积金贷款买三套房 行不通了

同时,从明日起,成都市对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样一来,炒房的人就需要好好评估一下自己的风险了。”长期关注成都楼市的市民刘先生(论坛 户型图 房价 动态 微博)说,这对于打击炒房行为,稳定房价或将有着不错的效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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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成都商贷购买第一套房,并提取了公积金付首付,二套房还能公积金贷款么

若你第一套房没有还清贷款,在购房则属于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贷款利率按首套房利率的1.1倍执行。若你公积金缴存较多,第一套房每年提取之后还有余额,则第二套房若使用商贷,则可以用支付首付的名义提取月,若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在当年提取,因你第一套房已经在提取,所以以后每年还是只有提取第一套房,当第一套贷款偿还完毕后,第二套房可以继续提取偿还贷款本息。

⑸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 认定标准

成都有大量的市民都热衷于房地产投资,也就有许多人对于购买二套房有所打算,那么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又有哪些政策规定使我们必须所了解的呢?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从10月1日起,成都将实行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准备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要仔细阅读《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看自己如何才能有效使用公积金。

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最高可贷40万

《实施细则》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突出了“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按照新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果一名职工需要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那么他提出贷款申请时的上月账户余额需要达到2万元。据了解,目前成都市职工的年平均缴存额为1.31万元、平均贷款额为25.8万元。

在此之前,通过审议的成都市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五成

此次新办法中规定贷款期限为20年,首套房首付为三成。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同时,为了体现人性化原则,减轻临近退休职工的月供压力,《实施细则》对部分职工的贷款年限予以适当放宽,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借款人,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二套房贷款现有住房面积须低于144平方米

贷款范围明确为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

《实施细则》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还增加了以下条款:除法定事由外,如果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借款人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50%;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新的提取管理办法针对目前骗提、套取公积金现象规定,骗取住房公积金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并告知职工单位,同时在一定时间限制其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提取业务种类增多使用途径更广

住房消费提取是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方式,今年1—8月,成都公积金中心为职工住房消费提取达到49亿元;近年来还陆续推出了重病提取、租房提取等业务。

在此次提取管理办法修订中,租房提取、重病提取被明确写入管理办法,同时增加了重大自然灾害提取业务,具体细则有待进一步制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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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2016年的政策成都市公积金贷款一套房未还清,还可以再用公积金贷二套房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话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

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具体首付款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的。

(6)成都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更重要的是,《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也进行了更强的限制,即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此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

新政实施后,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⑺ 成都公布公积金贷款细则 实施“认房又认贷”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1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于昨日发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升级调控,实施“认房又认贷”。
在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细则明确,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细则同时明确,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方面,细则规定,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细则明确贷款对象和条件为,在成都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满足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在成都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此外,成都房协秘书长谢庆庆在成都房协举办的年度大会上强调说,2019年,成都市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国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工作原则,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目标。

⑻ 成都首套房商贷未还清,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

现在公积金贷款都是认房又认贷的,只要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不管是不是付清了房款,再买房子都算是二套房。

⑼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1月29日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今天(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将二套房认定由“只认贷”升级成“认房又认贷”。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更严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细则》有效期五年,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另外,借款人通过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资料等方式违规获取公积金贷款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进行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公积金贷款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期限:
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一)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和申请的当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二)月收入的认定。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准,不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借款申请人缴存公积金单位与申报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代缴关系说明等资料佐证。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依据。缴存基数在个税起征点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等佐证。相关资料显示月收入不一致的,取最低值确定月收入。
3。未缴存公积金的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为依据。收入证明显示月收入在个税起征点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显示为工资、津补贴等)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等佐证。相关资料显示月收入不一致的,取最低值确定月收入。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贷款对象和条件
在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要求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在成都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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