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买房,算第二套房吗
在不同的城市去买房,肯定那也算是第二套房,因为在房产系统,他们都是联网的,都是能够查询得到的
⑵ 买不同城市的房算二套房吗
购房者在不同的城市购买房屋也是算二套房的。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等。
购房者在进行够买二套房的时候,如果需要贷款购买,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房仍可享受优惠政策。第一套使用商业贷款的,购买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享受首套贷款政策;购买两套都使用公积金的,只要把第一套的贷款余额还清,仍可享受首套政策。此外,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最好主动了解一下房屋信息,因为开发商是不愿意甚至是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所以事先了解看中的楼盘支持何种类型的贷款以及具体合作的银行是哪些也是很必要的。
⑶ 在外地有房有贷款,在北京算二套房吗
目前北京购房家庭套数的认定,只看家庭在北京的住房套数,其他地方的不计算在内,所以您这边属于首套房,按着首套房来缴纳税费;按着目前的贷款政策的话,您再次购房如果选择商业贷款的话算二套贷款;
⑷ 在一个省份不同的第二个城市买房是否属于二套房
在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城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果已经办理过贷款,是属于二套房的。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不同城市商业贷款算二套房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⑸ 老家有套房,在异地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如果借款人名下的本地房产是使用贷款购买的,外地再在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因为目前借款人贷款买房的数据都是银行通过查询央行征信系统获得的,并且央行的数据已全国联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北京政策: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二套房
⑹ 异地有房有贷款,北京买房算二套吗
异地有房有贷款,在北京买房是不算二套房的,只有在购房地已经拥有住房,在当地才算二套房额度。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 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6)不同城市商业贷款算二套房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 在不同城市买房算二套房吗
算。
2010年5月26日,二套房贷认定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建房[2010]83号),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认定标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7)不同城市商业贷款算二套房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2017年3月24日发文明确,对北京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央行下发的文件要点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继续从严控制个人购房贷款增量,严格落实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各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严肃问责。
二、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
四、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五、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 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
六、合理评估房屋价值,增强住房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七、加强对支行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八、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⑻ 一个人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各有一套房产,属于征收第二套房产税的范围吗
摘要 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买房,算第二套房的。二套房界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⑼ 在老家有一套房在外地买算二套房吗
在老家有一套房在外地买房算二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是根据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关于二套房认定的其他规定。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⑽ 异地买房算二套房吗
异地购房算二套房吗?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告知,目前,要分两种情况考虑。
一,如果借款人名下的本地房产是使用贷款购买的,外地再在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因为目前借款人贷款买房的数据都是银行通过查询央行征信系统获得的,并且央行的数据已全国联网。
二、如果购房者在本地的房产是一次性付款购买的,由于各地房管部门的数据没有联网,因此没有通过贷款买房的房产将是二套房认定的盲区,这样的情况是有可能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
另外,银行方面强调,非本地户口的购房人申请贷款,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收入证明、单位出示证、银行卡流水账号外,新政出台后,最重要的就是须提供在本地工作1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购房者是私营业主,也可以持一年以上的个体经营营业执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在2010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中规定,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但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通知》规定,对于二套房的“认房”原则仅本地适用。此外,与国务院此前表态略有不同,或是考虑到异地人实际自住购房需要,《通知》规定异地购房可以申请贷款,但是贷款人必须按二套房(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即以家庭为单位。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建设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到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此外,有下列三个情形之一的,银行应对贷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其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其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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