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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消费贷款起步于

发布时间:2022-04-30 21:35:08

❶ 个人消费贷款最高额度

目前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最多是30万,但是能贷多少,是需要贷款机构根据你的征信,个人信息等综合判定。
拓展资料: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处于起步阶段,种类还不是很多,主要有:
1、个人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旅游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又分为一般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专项贷款。
5、个人汽车贷款。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可的权利质押或者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6、个人住房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可的抵押、质押或者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最高为房款的70%、期限最高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除此之外,还有个人小额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结婚贷款、劳务费贷款以及以上贷款派生出的各种专项贷款。

❷ 个人消费贷款最高可贷年限是多少年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例,商业贷款一般最长期限为20年);同时需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人保证方式(有些银行仅接受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作为贷款担保条件。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贷款到期日时申请人年龄满18周岁且一般不超过 55周岁;

2、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3、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备明确消费意向或已签署了相关消费合同;

5、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相关资料

1、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

2、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销售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3、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可从申请行的销售网点获得);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我国的消费贷款起步于扩展阅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处于起步阶段,种类还不是很多,主要有:

1、个人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旅游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又分为一般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专项贷款。

5、个人汽车贷款。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可的权利质押或者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6、个人住房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可的抵押、质押或者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最高为房款的70%、期限最高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除此之外,还有个人小额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结婚贷款、劳务费贷款以及以上贷款派生出的各种专项贷款。

❸ 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借款人发放的个人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在1~5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工商银行对贷款用途为医疗和留学的此类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为八年);同时需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人保证方式(有些银行仅接受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作为贷款担保条件;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一般没有利率优惠。
申请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贷款到期日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备明确消费意向或已签署了相关消费合同;
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须提供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
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销售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可从申请行的销售网点获得);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额度:
最高50万,以所购消费品或服务的价格为上限,并提供相应贷款担保。
授信期限:
最长借款期限可达5年。
申办流程:
提出申请——银行审批——签署合同——办妥手续——贷款发放——客户还款。(以浦发为例)
北京腾辉信德专业从事个人消费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个人贷款,商业贷款,企业抵押贷款,个人无抵押贷款,企业无抵押贷款,北京二手房过户,中小企业融资,房屋产权过户.本公司郑重承诺:先批贷,后收费;不成功,不收费。专业化的贷款融资担保机构。公司坐落于有“公司的总部,金融的港湾”美称的中关村丰台科技园!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物权抵押质押、个人信贷、企业贷款等业务,与北京市内各家金融机构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国试点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个人消费贷款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今日正式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较之前5月份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条件适度放宽,由之前的资产总额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适度放宽为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8月13日,银监会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大金融对扩内需促消费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该负责人介绍,正式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比征求意见稿在业务范围上有了很大的拓宽,增加了代理与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开展固定收益类转圈投资业务,同时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据了解,5月12日,银监会曾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16日征求意见正式结束,6月底,成都、北京、上海及天津四地已率先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❹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有哪些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主要经历了起步、 发展、规范三个阶段。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一:住房制度的改革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 的发生和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城市住宅商品化进程加快和金 融体系的改革,为适应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建设银行率先在国内开办个人住 房贷款业务,随之各商业银行相继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办,迄今为止已有20年的 历史。

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由单一的个人购买房改房贷款 ,发展到开办消费性的个人住房类贷款,其品种齐全,便于选择,有针对购买房 改房、经济适用房、参加集资建房的个人提供贷款,也有对购买商品房的个人提 供贷款。

既有委托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两者结合的组 合贷款;既有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也有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既有个人住房贷款 ,也有个人商业用房、车位。写字楼贷款;既有单纯的购房贷款,也有购房与购 车组合、购房与装修等的组合贷款;还有“转按”、“加按”等个人住房贷款的 衍生品种。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二: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推动了个人消费 信贷的蓬勃发展

90年代末期,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稳定增长,但国内需求不足对我国经济发展产 生了不利的影响。对此,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及货币政策,以期刺 激国内消费和投资需求,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为此,人民银行也通过窗口 指导和政策引导来启动国内的消费信贷市场,引导商业银行开拓消费信贷业务。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 主导,其他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创业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个人信用贷 款、个人网上自助贷款换和个人委托贷款等类型的几十个品种共同发展的较为完 善的个人贷款产品系列。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推动了个人贷款 业务的规范发展

近年来,随着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银行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 制度的要求,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 建立相关监测与考评机制,从而有力推动了个人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个人贷款 业务在服务水准、贷款品种结构、规模、信贷风险控制等方面逐步完善和提高。

❺ 消费信贷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基本情况

1998年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以及提高人们消费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消费信贷不仅刺激了消费需求,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商品销售,并成为国家对消费市场实施选择性调控的重要手段。截至2006年4月末,我国消费信贷余额为22655亿元,比刚刚起步时的1997年末增加了22465亿元,增长了118倍;消费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也由1997年末的不足0.23%上升到10.2%。消费信贷品种呈现多元化发展。从消费领域看,已发展到住房、汽车、助学等多个消费领域;从信贷工具看,已出现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信贷方式;从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看,已由国有商业银行“一枝独秀”发展到有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所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在经营此项业务。具体来看,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贷款总量逐年增长但增速趋缓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指导意见》,消费信贷的发展从此步入快车道。2000~2005年,消费信贷的年均增长率为31.4%,但受到基数逐步扩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消费信贷增长率呈逐年走低趋势,2000年,消费信贷增长率高达205.4%,而到了2005年这一增长率仅为10.4%。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原因,除了居民消费观念的变化、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增长较快是近年来推动消费信贷增长的最重要因素。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93元,比2000年增加4213元,年均名义增长1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 2000年的37664亿元增至67177亿元,年均增长达12.3%。消费信贷的增长与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消费信贷结构总体稳定但个别品种波动较大

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消费信贷的主体。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个人住房贷款成为消费信贷发展的重点。为了支持和鼓励居民购买住房,国家通过重点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对住房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多种措施,发展住房贷款。 2000~2005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消费信贷总额的比重基本稳定在80%左右;截至2006 年4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19069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84%。

助学贷款稳步发展。1999年以来,为配合高校扩招政策及收费制度的改革,国家出台了教育助学贷款政策。2004年,针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人民银行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一系列新政策,使助学贷款业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截至2006年4月末,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已达115.75亿元,加上商业性助学贷款,各项助学贷款余额已达137.9亿元。初步统计,此项信贷业务开办至今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5亿元,约228万名学生得到帮助完成学业。

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波动较大。汽车贷款是商业银行较早开办的消费信贷品种之一。1998~2003年,汽车贷款业务迅速发展。2001~2003年,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8%,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比例历年依次为6.2%、10.8%和11.7%。但从2004 年初开始,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金融机构开始控制汽车贷款规模,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汽车贷款发展步伐放缓。截至2006年4月末,汽车贷款余额为1011 亿元,比2004年末下降583亿元。

此外,耐用消费品贷款、信用卡消费等其他消费信贷发展比较平稳。截至2006年 4月末,其他消费信贷余额为2298亿元,占消费信贷余额的10.14%,其中信用卡透支消费成为一个新的亮点。

消费信贷地区分布极不平衡

消费信贷发展的地域不均衡与整个消费增长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相吻合。据统计,占全国人口近60%的农村市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年来逐步下降, 2000年为38.2%,2005年则降为32.9%。销售进一步向发达地区集中,东部地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达60%,且比重仍在逐步提高。总体上看,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消费信贷规模越大。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

推动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当前宏观调控处于重要阶段,在继续搞好总量平衡的同时,要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国内外经济发展经验看,发展消费信贷,是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有效途径。

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是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

随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的进一步提高,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居民优化储蓄及消费结构的重要工具。一般而言,对居民个人收入和支出的预期会直接影响到其进行消费信贷的深度和频率。近年来,虽然消费需求增长较为平稳,但投资需求增长加快,增速明显快于消费需求,导致消费率持续下降,从2001年的61.1%下降至2005年的50.7%。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导致总体消费倾向下降,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也使城乡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明显增强。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消费信贷的增长。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居民教育、医疗负担,从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支出预期,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扩大消费,为消费信贷的持续发展创造坚实基础。

加快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为促进消费信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借款人诚实、守信是消费信贷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信用观念尚在推广过程中,借款人构造虚假的个人资料,骗贷、逃贷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挫伤了商业银行发放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如,汽车贷款近年来持续下降与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有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国外的实践经验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业化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增加居民资产负债状况的透明度,有利于防范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管理成本,提高其开展个人业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近年来在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同时,加快了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运行,为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完善个人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尽快制定征信法规,并出台相关配套办法,使征信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为保障信贷资产安全、开展消费信用调查以及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等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应该完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促进相关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为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提供服务。

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是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重点

消费信贷业务主要在城市开展,这与农村消费水平明显偏低直接相关。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城镇的32.2%,比2000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从消费结构看,2005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高出城镇居民8.8个百分点,农村消费结构明显落后于城镇。党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发展农村消费市场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应从促进消费信贷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农村居民消费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大力发展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等直接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的信贷品种,同时也要探索开发其他一些适合农村居民消费习惯的信贷新品种。

推动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是促进消费信贷的创新方向

消费信贷期限一般较长,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都较高。除了一般贷款都要面对的利率变动、借款人收入变动等风险因素以外,消费信贷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还表现在借款人工作、住所、健康、家庭变故等都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与较长的贷款期限相比,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期限一般较短,一旦商业银行对经济金融变化估计不足,未能相应调整现金流量,“短存长贷”风险爆发,银行就可能被迫折价变现资产或高价紧急融资从而造成损失,出现流动性风险。从国际经验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比较成熟的结构性融资工具,对推动消费信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证券化的途径,可以将长期的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打包出售,回笼资金,有利于降低中长期贷款比重,改善信贷期限错配状况,优化利率期限结构,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刚刚起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先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资产支持证券。下一步,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可研究探索扩大试点的信贷资产范围,将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进行证券化,同时加快推动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进程,为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拓展空间。-

❻ 汽车消费信贷的起源与发展

世界汽车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些管制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汽车保险的关注。

❼ 1998年以来我国消费信贷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影响我国消费信贷迅速发展的原因有许多方面,在消费者和商业银行方面,存在着如下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

1.消费者方面(搜姐Soojle专家)

(1)传统消费观念的制约。我国人民有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消费习惯,居民储蓄率居世界前列,长期以来以负债为辱。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对北京和上海两地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对消费信贷感兴趣的居民仅占31%;不愿接受或表示担忧的居民所占比重达69%,其中25%的居民明确表示不接受消费信贷,17%的居民对消费信贷存在疑虑,15%的居民认为其经济状况无力进行信用消费。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1998年底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武汉1542人抽查显示,愿意采用分期付款的仅占31%。由此可见,要改变我国居民长期形成的消费观念并非易事。

(2)居民家庭承债能力总体较低。据统计,我国目前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月收入约1500元,日常生活消费性支出约1100元,能够用于还贷的约为400元,总体承债能力不高。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测算,1997年城镇居民家庭扣除消费性支出后的可支配收入,如果能全部用于还贷,那么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20年内可承受的消费信贷本息金额,分别为6240、20880、32400、52800、78000、111840及187200元。因此,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户能承受10万元以上消费贷款;占城镇居民家庭30%的高收入户和中等偏上户能承受5-10万元消费贷款;占城镇居家庭20%的中等收入户只能承受5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其余40%家庭承债能力极低。当然,以上测算没有考虑居民的灰色收入和非货币收入,实际承债能力应比以上估计更高。

(3)消费者收入支出预期的影响。居民家庭的收入预期受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下降、下岗人数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而下降,支出预期受教育、养老、医疗等改革的影响而上升,从而负债消费的意愿减弱。

2.商业银行方面 (搜姐Soojle专家)

(1)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首先,我国居民收入中包括许多非货币收入和灰色收入,从而银行无法获知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难以确认其贷款资格。其次,缺乏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单个银行内部个人客户信息尚不完善,共享性差,要了解个人客户在本行以外其他经济活动中的信用,成本很高,甚至根本就得不到。再次,缺乏必要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我国现行担保法中缺乏对消费信贷的规定,并且由于房地产二级市场发育滞后等原因,作为贷款抵押的住房产权变现能力较差,不能为银行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由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十分谨慎,要求的手续也比较繁琐,这给个人办理消费信贷带来诸多不便。

(2)缺乏利益机制的制约和激励。目前国家对消费信贷利率作了严格规定,如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于同期法定贷款利率,其他消费贷款利率与同期法定贷款利率持平;加上消费信贷的办理成本又高于企业贷款,因而使银行办理作为零售业务的消费信贷收益微薄,影响其开办积极性。

(3)缺少灵活的资金融通渠道。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而银行负债的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出现“短存长贷”的格局,不能实现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合理对称,经营的流动性风险增大。

(4)管理上不适应。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主要从事以企业客户为对象的批发性信贷业务,缺乏个人消费贷款这类零售性质信贷业务的管理经验和人员的培训准备,面对业务的迅速发展,亟待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大力加快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政策建议 (搜姐Soojle专家)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已经起步,消费信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信贷消费将会在我国逐步成为重要的消费方式之一,从而为我国银行业的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

1.把发展消费信贷作为调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结构的战略措施。从国外银行经验看,消费信贷是随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完善过程。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系属初建阶段,市场行为不规范,社会信用秩序差,人们的信用观念不强,法律保护体系也不健全,因此我国消费信贷必须经历一个逐步完善、发展的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既要有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又要确定近期的业务拓展重点;既要积极推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又要规范管理,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当前消费信贷的发展从品种上看,以住房、汽车、教育贷款为重点,同时应大力开拓信用卡市场。从地区上看,以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为重点,梯度拓展。从客户结构上看,以中高收入阶层为重点,逐步开发中等收入阶层的市场。

2.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首先,实行存款帐户实名制,这有利于调查每个人的真实财产状况。其次,各商业银行应在目前信用卡客户资料的基础上,建立个人客户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在此基础上,由人民银行牵头,实现各银行之间个人客户信用信息的交流,并发展与税务、法院等机构的信息交流。另外,可借鉴国外的经验,组建地区性、全国性的个人信用调查公司,从社会各方面搜集个人信用信息,并有偿向社会各方提供服务。

3.完善担保制度。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消费信贷的规定。其次应培育规范的住房二级市场,使抵押的房地产能够方便地变现。再次,银行应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将消费信贷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结合起来,降低风险。最后,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消费信贷,尤其是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如美国有四家政府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主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并向银行收购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发行住房按揭担保债券,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居民难以提供担保和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

4.完善消费信贷政策体系,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一是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利率计算全部贷款期内的全部利息,该利率并不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浮动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只规定最初一段时间内的利率,在规定的时间到期后,就要根据合同中事先规定的新利率计算方法,按照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下一阶段的贷款利率,并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计息,浮动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的浮动利率。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二是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三是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四是着手完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建立住房金融的二级市场。五是银行要和与消费信贷有关的法律、评估、保险、公证等机构紧密合作,简化手续,为消费者提供高效快捷的“一条龙”服务。

5.推动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发展消费信贷并不仅仅是银行增加一个信贷业务品种,要把它提高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来认识。勤俭持家是中国老百姓的传统习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并不与通过创造财富去享受生活相矛盾。目前在很多家庭的消费观念中,对购买住房、子女升学、儿女婚嫁等支出的消费,还是依赖自身几年或几十年的积累,先积蓄、后消费,这种消费观念落后于现代经济生活。要增强人们的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合理确定人们收入与消费的组合方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使人们运用消费信贷等多种手段享受更好的生活安排和更高的生活质量。

6.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各项体制改革,并在这些改革过程中考虑广大群众的既有利益和未来承受能力及对消费的影响,利益调整应贯彻保护既有存量,调整增量的原则,使消费者对未来收入和支出有比较明确的预期。

7.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随着电话银行中心和网上银行的发展,一些国外银行已经通过电话银行中心和网上银行提供部分消费信贷的申请、审批、余额查询、还款、咨询等业务。由于有完善的客户信用信息和高度自动化的系统支持,有的消费信贷申请几分钟就可以答复客户。对消费信贷的发展动向和趋势要紧密跟踪,结合我国的情况,积极创新。如有些品种的消费信贷可以在ATM机上由客户自助办理,各种消费信贷余额的查询、还款业务,也都可通过ATM实现。目前,工商银行也已着手发展电话银行中心和网上银行,上海分行于1999年8月建立了全国第一家电话银行中心,网上银行马上也将进行试点,今后可借鉴国外银行的做法,积极研究通过这些渠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的可行性。
(搜姐Soojle中国信贷专家)

❽ 请教:我国采取的消费政策、效果、原因和建议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消费政策
所谓扩大内需政策,就是在生产相对过剩的情况下,调整经济结构(包括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拓宽国际市场.培育消费热点,以拉动经济的增长.简言之,就是通过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必须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正确的消费政策.

一、九十年代中期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扩大消费的政策,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1、就业形势依然严重,城镇居民收入逐步提高
扩大就业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根本性措施,是拉动城镇居民消费的重要前提。2002年9月份,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他指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3年两会期间,国家新一届领导人为了缓解就业问题,提出了今年新增800万就业岗位的目标,并且出台了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政府也因地制宜,出台了一些相关配套措施,来解决此问题。然而,
由于中国已经开始进入重化工业时代,城市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相对滞后,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明显下降,导致我国城镇失业率急剧上升,今年上半年已经达到4.2%。据有关部门对59个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分析表明,目前每个求职者面临的岗位是0.65个,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相对促进就业而言,政府在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方面所采取的其他措施效果更为明显,除了连续两次大幅度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之外,有关部门还多次上调了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在企业经济效益长时期没有明显提高、中央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这些措施的出台对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统计表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5年的4283元上升至2002年7703元,增长了近八成。2003上半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达到了4301元,同比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
2、农民收入增势缓慢
增加农民收入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基础。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上届和本届政府都作出了不懈努力。主要措施包括:实行粮食保护价政策稳定农民收入大头,增大农田水利、改造农村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引导农民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切实保护农民务工合法权益,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就业安置工作等。
应当说,这些措施起得了一些实效。以税费改革试点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 31 个省(区、市) 6.8 万个农户的抽样调查, 2002
年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为 78.7 元,比上年减少 12.5 元,下降 13.7%,税费负担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 3.2%
。由于税费负担下降,直接拉动农民收入增长 0.5 个百分点。
然而,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的一项测算,如果将城镇居民享受的各项福利考虑进去,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大概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五分之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当前农业的生产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然而,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滞后。从国际经验看,轻纺工业高速发展时期是吸纳农村人口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当年,我国轻纺工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之时,政府却在“离土不离乡”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大搞乡镇企业,错过了城市发展的大好时机。由于农村始终保持了巨大的人口规模,使得我国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无法形成,最终导致农村经济发展与工业经济发展之间出现了断层,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减少低收入阶层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是促进居民消费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两个确保工作高度重视,重点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中央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补贴由1998年的96亿元上升至2002年的1362亿元,年均增长了94.1%;我国全部城镇和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1998年的184.1万人上升至2002年的2060万人,平均每年新增469万人。然而,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立时间较晚,历史上欠帐较多。到去年年底,全国也还只有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内蒙古、辽宁、黑龙江、重庆、贵州、海南等14个省区市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多数省区市的社保基金都还存在着资金缺口。与此同时,这些年来经济发展中结构失衡现象明显,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失业和贫困人口有增无减,也成为社保体系建立过程中的一个重大障碍。
从目前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非常艰巨。统计表明,2002年末,农村贫困人口高达2820万人。要让如此规模巨大的农村人口实现脱贫,我们就必须在农村建立相关的保障体系,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农村扶贫担保基金和扶贫贴息基金等。
4、整顿市场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效
历史上,我国部分地区经济秩序较为混乱,假冒伪劣泛滥,坑蒙拐骗猖獗,商业欺诈横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抑制人们的消费意愿和企业的投资意愿。2001年4月开始,国务院先后统一部署了联合打假、整顿文化市场、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8个专项斗争。2002年,中央又部署开展了整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经营秩序、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3个专项,并取得初步成效。2003年4月14日至1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03年会议具体部署了当年六项工作重点。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场秩序有所改善。
但是,总体上看,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依然突出,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仍很艰巨。今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还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指导思想,一边开展专项整治,一边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通过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强法制建设,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逐步消除以往工作中出现的“反复抓,抓反复”等现象。
5、消费信贷政策作用明显
目前,城市居民消费已开始向住房、汽车等更高级的消费升级,而这次消费升级与80年代的老三大件、新三大件的升级相比,级差要大得多,因而积累期也要长得多,于是就出现了市场需求断层的现象。从国际经验看,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方法就是发展消费信贷。
我国的消费信贷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在1997年,我国消费信贷总规模还不到200亿,到2001年年底则已达到6990亿元,增长了约40倍。至2003年一季度末,我国消费信贷余额已经超过了1万亿。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8909亿元,个人汽车贷款余额为1350亿元,助学贷款余额为55.9亿元。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层次的提升,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地推出个人消费贷款新品种,先后开办了个人质押贷款、汽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多个业务品种,满足了客户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毫无疑问,消费信贷对促进汽车和房地产业市场的活跃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为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尽管如此,如果与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发现,我国消费信贷实际上仍然还存在着较大发展空间。目前,西方国家消费信贷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20%~40%之间,个别甚至高达60%,而我国的比重大约只为10%。

不过,受一些因素影响,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过程中也开始酝酿着一些潜在风险,比如,房地产的发展就过分地依赖了银行资金的支持。今后,我们在继续大力推进消费信贷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对此加以适当防范。
从上述对各主要消费政策的评估结果看,
历史上的政策失误和不到位是消费低迷的重要成因。从目前情况看,在政策措施的持续作用下,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已经开始出现启动迹象,住房、汽车、旅游、通讯等相关的消费热点正在形成之中,但消费要形成一个全国性高潮还有待时日。要看到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将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城市家庭主要进入10000至100000元的购买阶段,而农村家庭则要进入1000至10000元的购买阶段。前者主要是从普通耐用消费品向住房、汽车和信息产品等大宗和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文化娱乐等个人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的档次提升,而后者则是从生活必需品向中低档耐用消费品的方向发展。从当前的情况看,城镇居民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入新的消费升级准备阶段,还难以形成全局性的扩张。特别是随着消费升级层次的提升,大宗耐用消费品的档次也越来越高,购买力积累和消费等待的过程也就更长。如住房消费、私人汽车消费,都需要一定时间的收入积累。比较而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则需要一个相对较低的收入门槛。这就凸现了提高农民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现实意义。
二、当前在扩大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体制障碍
1、在扩大消费方面现存的三大问题
(1)消费率偏低,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亟待增强。
据有关资料,与国外相比,我国最终消费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偏低,“八五”、“九五”时期平均消费率分别为58.7%、59.4%,最近10年平均只有59%多一点,而世界平均消费率已超过78%。尽管各国具体情况不同,也存在一些统计差异,但总的看,我国消费率还是偏低,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2)消费需求增势缓慢,与投资增长出现背离
回顾过去,在1998和1999两年,投资和消费增速尚且基本持平,直到2000年,当时的投资和消费增幅之差也只有0.5个百分点。此后,两者差距逐渐拉大,到2002年高达7.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投资增长处于12年来的最高点,而消费增长则为3年来的最低点。从支出法角度看,当前中国经济增长几乎完全依靠投资“单轮驱动”了。
(3)在消费总量不足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存在失衡问题。
目前,我国城乡、地区和不同收入者之间的消费水平差距还在不断扩大。一方面是越来越少的人占据了越来越多的资产,却没有多少消费欲望;另一方面是农村、西部地区和城乡低收入者状况始终没能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个消费需求增长。据统计,农村居民消费额占社会消费总额的比例长期以来保持下降趋势,“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时期分别为64%、58.7%、50.6%和47.8%。近年来,城乡消费差距仍然较大。2000年、2001年,农村人口分别为城镇人口的1.76倍和1.65倍,但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则只分别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的47.5%、32.8%。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不仅比较低,而且呈相对下降趋势。即使同为城镇居民,不同收入层次的消费差距也在扩大。
2、在扩大消费方面现存三大体制障碍
除了前面提到经济结构和政策方面的制约因素之外,影响当前我国消费增长的还有一些体制方面的障碍。
(1)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消费呈现“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
这些年来,尽管从增长速度看,我国的消费增长波动幅度不大。然而,从结构上看,却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与80年代由老三大件、新三大件带起的全社会性消费热潮相比,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消费热潮只有由少数人所推动。在这种格局下,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介入很少,而农民则几乎与之绝缘。
上述消费格局之所以出现,原因在于收入分配体制的不合理,导致贫富日趋分化严重:一些私营企业主一方面获得巨额利润,另一方面却又不承担正常纳税义务,更不给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一些上市公司老总在企业长期亏损的情况下,自己给自己发高薪,成了“穷庙中的富方丈”;一些政府官员将权力与资本互连一体,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巨额收入;一些垄断型企业,利用自己在卖方市场中所处的有利地位,随意调价获取暴利…。与此同时,农民利益和城镇弱群体利益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相反,他们利益受到无端侵害的事件却时有发生。有人因此戏称,当前的消费是“精英阶层的消费”。对大多数人而言,尽管有巨大的消费需求,但受收入制约,却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短缺经济时期,国家为防止需求膨胀而出台的一些抑制消费的政策措施至今没有得到清理。
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社会总供给长期小于总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消费需求尤其是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政策。现在,尽管消费的形势已经发生了逆转,商品供给远远大于需求,消费的主体已经从集团转向了个人,但在各种因素尤其是有关部门利益的影响下,这些过时了的政策依然挥之不去。拿轿车来说,在短缺时代,轿车要花外汇进口,因而为控制集团购买,推出了占车价10%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和3%—8%的消费税。如今轿车产量飙升,个人购车又占轿车销售的半壁江山,这些老政策无疑在个人消费者面前筑起了一道高高的门槛。再看住房,北京市房价平均每平方米高达6375元,这一“天价”直逼纽约、东京。其原因在于,房价构成中40%是政府的地价税费,而且是将70年地价一次性打入。其他的(如超计划用电增加收费、空调增容费等)直接限制个人消费需求的老政策也依然被保持下来。这一切对有关商品(尤其是商品房)的消费及其行业的健康发展都造成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3)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目前我国还存在部分行政垄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消费。
从成因上看,市场垄断分两种:一是竞争式垄断,二是行政式垄断。前者主要是依靠竞争实力在市场中占据了较大份额之后才形成垄断,在其形成过程中对消费的发展往往会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后者不是依靠市场竞争,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排斥其他行业进入者获得的垄断地位,不论是在其形成过程中,还是形成之后,给消费发展带来的都是负面影响。目前,我国的垄断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如电信业、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民用航空、铁路运输、公共交通等,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一不依靠技术创新,二不依靠资本投入。他们往往既是生产经营者,又是该行业的行业管理者,提供给市场的是恶劣的服务、过高的价格、低下的效率,给消费者带来的则是极大的伤害。比如,电信部门一直以3分钟作为市话计次收费单位,这与按秒收费相比,每年在全国用户头上多收了一个不小的数字。然而,面对社会各界对这种不合理收费的抨击,居于垄断地位的电信部门却可以始终按兵不动。

❾ 个人消费信贷体系的建立

10分
中国的信用消费始于20世纪50年代,随后信用消费一度被取消。银行以住房为突破口开展的信用消费起步于80年代,但在当时短缺经济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信用消费并不具备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市场条件,因此信用消费品种单一、范围窄、规模小,仅处于萌芽和摸索阶段。
20 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住房、汽车等领域出现了比较旺盛的需求。同时,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内需,信用消费作为刺激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得到重视和推广,各项旨在鼓励个人信用消费的政策、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截至2003年末,全国各商业银行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15736 亿元,较1997年末的172亿元增长90倍,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780亿元,信用消费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也由不足0.13%上升到10%。
从提供信用消费的机构看,目前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都已不同程度地开办了消费信用业务,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消费信用市场的主体, 其消费信用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用总额的88%。从信用消费的品种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形成包括个人住房与住房装修、汽车消费与信用卡消费、大额耐用消费品与教育助学、旅游与医疗贷款、个人综合消费与个人短期信用贷款及循环使用额度贷款等十几个大类、上百个品种的信用消费品种体系 。
从上面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在银行发放的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据压倒性优势。这说明我国信用消费业务品种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一些很具有发展前景的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另外,一些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虽已开展,但开发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可以预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之后,以信用卡为主体的消费信用将会迎来高速发展的阶段。
从当前各金融机构的实践情况看,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应该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一)重点发展个人住房与汽车信用消费
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国当前信用消费发展中占有绝对比重,今后一段时期内,个人住房贷款仍是消费信贷发展的重点,应在切实降低住房贷款风险的基础上,扩大住房贷款范围及比例,重点开发中档住房贷款。另外,随着汽车普及程度的提高,汽车消费贷款的需求量还将显著增大,这将成为消费信用的一个主要增长点。
(二)大力开展信用卡业务与个人耐用消费品信用消费
美国信用卡业务的比重仅次于住房信贷,我国商业银行应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之后,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鼓励消费者先消费,后还款,将信用卡办成真正的信用卡。另外,还应大力推广商业销售网点和消费网点进行信用卡支付。据统计,我国的耐用消费品贷款在我国信用消费业务中所占比重小,市场潜力巨大。为此,各商业银行应积极与商家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耐用消费品贷款。
(三)大力发展助学与旅游信用消费
目前,我国助学贷款发放比重仍然较小,各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相对说来,助学贷款本质上是消费者用未来的收入为现在的教育融资,其贷款对象普遍具有较高的素质,如果能合理引导,应该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信用品种。另外,随着“假日经济”的日益重要,居民在旅游方面的支出也日益增加,各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及旅游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大力推广旅游信用消费。
(四)借鉴美国信用消费的先进业务方式
各金融机构应与相关机构积极配合,结合中国实际,大力开拓信用消费新品种, 探索这些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可行的发放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并积极完善和推行, 以尽快完善我国的信用消费体系。如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贷款品种,对个体工商户和运输业者提供经营性车辆贷款,对有创业意识的城乡家庭可提供小额家庭创业贷款等。同时,针对不同的信用消费品种和贷款对象,可在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
消费信用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发展的的道路还很漫长,其进程受到信用体系建设、居民消费观念等许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为了促进消费信用健康快速地发展,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保障性工作。
(一) 加强宣传,改变传统消费观念
在我国市场经济已步入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提倡适度负债消费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转变“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实现从无债消费转变到适度负债消费,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费信用水平。我国居民信贷意识还比较薄弱,金融信贷知识还比较贫乏,所以增强消费者的信用观念、信贷知识和金融知识,是发展消费信贷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条件之一。
此外,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来说,也要逐步增大对个人授信业务的比重,转变重工商信贷、轻消费信贷的观念,充分认识消费信贷对发展金融信贷、发展社会经济的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发展消费信贷的政策导向、市场导向及其操作办法,加强业务咨询服务。
(二) 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消费信贷发展的程度。因此,国家在收入政策上应采取增加收入的措施,保证城乡居民收入有一个合理的增长幅度;在分配政策上要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改变居民的收入和消费预期,以刺激消费的合理增长。
(三) 建立消费信贷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信用风险防范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消费信贷开展的成败。当前个人消费信贷发展不快,主要问题不在银行,而在于外部环境不完善、不配套。但银行在消费信贷发展中,应有超前意识,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金融手段推动个人消费健康发展。
1、尽快建成个人信用制度。除了建立公民基础信息数据库之外,还应加快公民基础信息与银行信贷信息的整合,尽快建立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风险评分模型和消费信贷电脑审批系统,组建地区性、全国性的个人资信调查评估事务所或个人信用调查公司,对被调查人的收入状况等进行持续的调查服务,建立借款人的信用数据模型,积累信息并定期进行分析,同时将银行与政府等其他部门联系起来,探询信息共享之路。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一是要尽快出台有关法律,以明确其服务对象、市场准入与退出规范、经营范围、赔偿机制等;二是要培养一批高素质且具有专业知识的个人资信评估从业人员,以促进评估的成熟性与权威性;三是要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增强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防止评估机构间的不正当竞争;四是要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评估的自身建设。
2、完善担保制度。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健全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消费信贷风险。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消费信贷的规定;其次,应培育规范的住房二级市场,使抵押的房产能够方便地变现;再次,银行应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将消费信贷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结合起来,降低风险;最后,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消费信贷,尤其是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
(四)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程度远远不够,无法完全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那么建立商业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体系,就显得非常迫切。因此,应当把建立完善覆盖城市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五) 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
消费信贷业务的从业人员不仅需要熟悉现代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银行储蓄、结算、融资、理财知识和市场调研及人际沟通的能力,即成为“全能型”的综合人才。由于我国的消费信贷才刚刚起步,业务人员来自各个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因此,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尤为迫切。(2006年10月发表于《百姓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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