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第二套房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2、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第二套房可使用公积金贷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⑵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
二套房也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只不过首付比例会提高的,最少40%起。
⑶ 哈尔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百分之几,怎么判断是二套房
1、现在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第一套房贷还清,你再买一套房子,不论你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视为第二套,这个没有什么可怀疑的!!!有的人在回答里讲“第一套贷款已还清,第二套贷公积金款,视为第一套,首付最低30%”,如果您有这样的实力那实在是太好了,速速联系我,咱们可以合作,只可惜这么久了我还真没遇到真正这么有实力的人
2、第二套房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政策上允许首付5成
⑷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额度和利率说明解释
公积金贷款项目不仅仅可以用在日常一些大事件的借款服务中,而且对于有意向购置房产,但是一时无法凑齐全款的朋友而言,选择公积金住房贷款也是不错的建议,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举例的就是相关方面的问题以及旗下对应的细致解答了,主要包括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以及利息和利率方面的说明解释,由此可以得知第二套房因为本身角色的特殊性,所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应该结合实际具体加以分析。
一、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一、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是:
1、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2、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额度和利率是多少
二、额度和利率是多少现在公积金五年以上的利率是3.87%,比商业贷款七折优惠利率4.158%还优惠,可以为借款人省下不少利息,“伟嘉安捷”理财师曹鑫平给借款人算了一笔账,以贷款额50万20年期计算,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每月可节省75.93元,总计可节省利息18223.21元。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均不一致,所以具体情况应以借款人所在地公积金中心为准!
三、案例说明
三、案例说明举例:王女士已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第一套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短时期内有提前还贷的打算,目前准备购置第二套房产。她个人拟出三套贷款方案,想请融360帮她参谋一下:
方案一:还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仍使用公积金贷款;
方案二:第二套房干脆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担心利率不会下浮;
方案三:还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组合贷;
对于这三套方案,融360给出专业建议:
目前,银监会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是首付必须要六成,贷款利率可以根据各家商业银行的风险自行调控。像王女士这样需要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借款人,就她拟出的这三套贷款方案,业内人士分析如下:
指导意见:
方案一:公积金贷款较为适用第二套住房。
从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看,如借款人第一套住房使用公积金,在尚未还清前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首付20%,利率为基准利率。
方案二:再次贷款如选择商贷,势必会算做二套。
现在银监会对二套房贷政策还是较严格要求的,根据“07.9.27”政策及“07.12.11”补充通知规定,借款人首套住房不论是用公积金还是商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该借款人曾经贷过款,那么再次贷款买房就会算做二套房。“伟嘉安捷”指出,只不过现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利率是可以下浮的,如果借款人首套住房能够按时还款,再次贷款的利率几乎接近于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相较与以前政策利率必须上浮1.1倍,对于借款人来说已经有很大优惠了。
方案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即使还清,使用组合贷仍避不掉二套。
组合贷是借款人一部分贷款用公积金,另一部分用商贷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比较好算帐,结清后再贷款仍是首套政策,而商贷比较麻烦即使借款人结清贷款,也避免不掉二套限制。这样算下来,组合贷款对借款人是很不划算的,再加上初审、批贷、放贷的速度较慢。
从这三套方案来看,借款人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清零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个方案是最适用二套房的,相对比较划算。用公积金贷款能省下不少钱。
上文我们为大家举例的是关于公积金贷款对于购置房产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麻烦方面的详尽细致解答,由此可以得知在购置第二套房产的时候,出于多个角度的分析,所以我们应该结合实际进行了解,必要的时候就可以参考上文之类的知识,结合当地政府部门或者机构给出的说明文字来详细细致了解学习,除此之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小编还建议大家可以及时关注公积金贷款方面的变动,将费用和成本降到最低。
⑸ 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作、银行专户保管和金融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职工购买、新建、改建、大修自有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自有住房挪作他用。
⑹ 在哈尔滨购买第一套房用商贷 想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 可以吗 首付百分之多少,利率多少
算二套房
用公积金贷款也算二套
首付60%
利率上浮10%
你30岁的话
可以贷30年
你可以贷176000
还20年的话
每个月1200左右
⑺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如下:
1、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
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
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公积金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具体是指有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制度,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类型的储蓄基金。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只有城镇才有,而农村一般是没有公积金制度的。与此同时,也只有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职工才能建立自身的住房储蓄金。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⑻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第二套房是否能公积金贷款需视情况而定,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⑼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认定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使部分准备置换自住房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碰壁”。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