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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积金房子贷款

发布时间:2022-05-15 21:24:08

㈠ 2022年温州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城市

2022年温州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城市
根据该新规,9月1日起,温州市民可以在省内任一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在工作地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去买房,哪怕工作地和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也是可以申请的。

㈡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是什么

居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具体每个城市关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也不一样,那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办法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根据《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温公积金管委〔200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各县(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

第三条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的管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各管理部和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机构)按照授权负责各自行政区域或管理范围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的管理和具体贷款业务的办理。

第四条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及下属的有关分支机构(以下称受托银行)受管理机构的委托具体承办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收回等金融业务。

第二章 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第六条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需的自有资金即自付款项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及所有权共有人同意以该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在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未能办理抵押权登记前或还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时,能另行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六)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七)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八)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四项的最低值计算: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二)以借款人以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50%的还贷比例计算的月还款额,从而按不同还款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本项规定中的还贷比例指的是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

(三)以所购买自住住房的房款总额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费用总额乘以规定贷款比例计算的贷款最高限额。其中,“二手房”的房款总额以房款申报金额和契税计税金额两者的低值计算。

(四)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的评估价值乘以规定贷款比例计算的最高抵押价值。当所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位价格超过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时,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位建造成本超过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时,须按照本项规定提供评估报告,并依据评估价值计算出最高抵押价值。

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低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可不受以上第(二)项的限制。

第八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金额、还款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360个月),同时借款人最后一期还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九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借款人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其所购买的自住住房的房款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费用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消费贷款(简称组合贷款),自(首)付款比例及组合部分的贷款利率按提供组合贷款的受托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担保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能办理抵押权登记的,直接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还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还应由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该房屋的建设(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者以贷款申请地其他自有或第三人拥有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能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住房(以下简称“其他住房”)作为阶段性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 借款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抵押权登记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由房屋的建设(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房屋建设(开发)单位必须符合管理机构确定的条件,并与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房屋的建设(开发)单位还须就每一借款人的贷款与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签订相应的书面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 以“其他住房”作为阶段性抵押担保的,该抵押房屋的价值需进行评估确认,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且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按规定办妥抵押权登记手续。以“其他住房”作为阶段性抵押担保的,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前需交由管理机构收件保管,且借款人不得以该房屋再次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作为抵押财产进行抵押。

第五章 偿还方式和方法

第十五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还本付息。

按月分期还本付息的,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平均偿还贷款本息。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期数÷[(1+月利率)期数-1]

其中:每月还利息额=剩余贷款本金额×月利率

每月还本金额=每月还款额-每月还利息额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贷款期内每月确定相等的还本金额并支付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每月还本金额+每月还利息额

其中:每月还本金额=贷款金额÷期数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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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再用温州公积金贷款买新房这可以吗

只要满足温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即可申请。温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需的自有资金即自付款项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及所有权共有人同意以该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在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未能办理抵押权登记前或还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时,能另行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六)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七)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八)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㈣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贷款额度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其中,月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缴存时限倍数的确定,以缴存时限小于等于12个月为4倍作为基准,缴存时限每增加12个月倍数增加1倍,最高增至10倍。借款人贷款时确定的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㈤ 温州3月份住房公积金最高能贷80。

是的,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80万元。
温州对贷款职工家庭不论是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还是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均施行按职工缴存余额倍数和贷款还款能力等多项指标综合计算贷款额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80万元,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最高的额度。
各行政区域保底贷款额度不同,在25到35万元之间。

㈥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四项的最低值计算: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二)以借款人以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50%的还贷比例计算的月还款额,从而按不同还款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本项规定中的还贷比例指的是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
(三)以所购买自住住房的房款总额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费用总额乘以规定贷款比例计算的贷款最高限额。其中,二手房的房款总额以房款申报金额和契税计税金额两者的低值计算。
(四)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的评估价值乘以规定贷款比例计算的最高抵押价值。当所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位价格超过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时,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位建造成本超过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时,须按照本项规定提供评估报告,并依据评估价值计算出最高抵押价值。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㈦ 温州单人公积金交多少才能办30万按揭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也就是4130。
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按不低于4021元(2018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700.42元的60%的进元计算值),最高不得超过6701元的范围自主确定缴存基数,并按24%的缴存比例,全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
其中,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个人自愿缴存职工,应按2018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701元作为缴存工资基数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㈧ 温州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可以,但是必须满一年后才可以贷款!
从7月1日起,温州市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提高到40万元。而原来温州市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含配偶)。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借款人(含配偶,下同)的最高贷款额,如低于15万元的,可按15万元确定;超过40万元的,按40万元确定,同时不超过购房总价款额或房屋价值总金额的70%。此外,温州市区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已确定。根据新规定,温州市区将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月还款额,进而计算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高于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还款比例(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占其家庭收入总额的比例)为40%。借款人的还款月数最长不超过360个月(30年),借款人最后还款期限不超过65周岁。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月还款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款比例。借款人实际每月还款应不低于以上计算公式计算的月还款额,最高月还款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如超过如3000元的,须提供其家庭收入证明(6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5%。2005年度温州市区各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10%执行。2005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2004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之和。职工本人的2004年月平均工资按职工本人2004年1月至12月份工资总额相加除以12计算所得。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2005年度温州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如低于1700元的,按1700元计算;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业户、自由职业者(含企业改制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暂未重新就业的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如低于935元(即2004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550元的60%)的,按935元计算。2005年度各单位“新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仍按职工本人的工资基数的20%计算。具体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申报的该职工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㈨ 2022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温州公积金各地区贷款额度如下:四区乐清、瑞安:单职工20-50万,双职工25-70万;泰顺、苍南、平阳:单职工15-30万,双职工20-50万;文成、永嘉:单职工15-40万,双职工20-60万。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㈩ 温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家庭贷款限额70万元,个人贷款限额45万元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10)温州公积金房子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贷款条件

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首付成数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贷款利率

利率水平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与商贷对比

同样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

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

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贷款优势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3.25% ,比现行的商贷利率4.9%低了1.65个百分点,

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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