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注意,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关!2021年度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再调整!
注意了!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3180元!
6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3180元,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本次调整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据了解,青岛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958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958元,合计为5916元。即本次缴存上限上调了444元/月。
附通告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0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0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3180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96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87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04、其他事项
(一)2021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21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6月23日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最大获利者无疑是广大的上班族。公积金缴存基数越大,买房时提取的就越多。但很多人对公积金贷款不是很了解,今天业内就给大家总结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青岛市仍然执行的是2020年4月8日印发的《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
1、住房认定套数标准:认房又认贷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申请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为职工家庭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借款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符合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
①首付款比例政策,购买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的现行规定,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②贷款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原二次公积金贷款的1.1倍利率规定。
4、最高贷款额度
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②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
同时,缴存余额倍数按经济适用房20倍、其他类型住房15倍的标准执行。
5、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年的整数倍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再交易住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
2. 青岛市二套房第一次公积金贷款额度、利息如何规定的
但是住建部也是刚发的消息说第二套要上调公积金利率。各地尚未开始实施。所以现在按揭贷款利息的5.94%,第一次贷款利息可以打7折,最少打85折。如果
3. 青岛二套房首付贷款比例是多少
1.可以贷款,公积金最多能贷25万,不同银行对于二手房的贷款政策不一样。
2.这要根据不同银行对于二手房的政策决定,不过首付要达到6成。
3.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是为了那些名下没有房产的人准备的。不过你可以把你名下的房产过户到你父母身上,5年后可以申请。(听说以后就没有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了, 只有廉租房。)
4. 首套房公积金已提前还清,再买二套房,公积金能贷多少
首次贷款需结清满五年,才可用公积金进行二次贷款,购买一手房可贷8成,购买二手房可贷4成。
【政策来源】9月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青岛于2015年9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具体标准为:在青岛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
5. 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
具体贷款额度为:
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5、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6.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解读
8月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放宽贷款条件、提高可贷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方面向前再迈一大步。
二套房最低首付仅三成
《意见》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根据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贷款不再执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二是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
贷款额与账户余额将“解锁”
青岛市目前执行缴存余额15倍规定,即职工账户有1万元公积金余额,只能贷到15万元,取消与余额挂钩的限制后,职工最高可贷到50万元。《意见》的一大创新之处,就是放宽贷款条件,提高了可贷额度。《意见》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当地统计部门上年度商品住房均价计算。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低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公积金提取政策再放宽
在公积金提取条件方面,《意见》给予了充分的放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另外,《意见》还突破了原来规定的提取范围,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异地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意见》在积极开展省内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方面也有大突破。如职工在青岛市以外的省内城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配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为本地缴存职工发放异地购房贷款。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青岛市个贷率已达93%,资金使用较为紧张,可以结合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目前暂时不提高贷款限额。
青岛公积金使用率超93%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根据省里的有关要求,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省里的指导意见主要围绕进一步释放节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也要求资金使用率高于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收紧有关政策,确保资金安全。近两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住建厅也特别指出,像青岛市这样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所以我市目前暂时不提高贷款限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7. 关于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问题
具体的贷款情况需要分 新房还是二手房, 公积金缴纳的比例和金额,买二手房还需要计算房龄来算具体贷款数额。
一般连续缴存六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自2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则由原来的25万元最高限额调整为35万元,此次新政策不再区别对待“六区”与“四市”,而是全市统一标准。业内人士称此次调整将刺激首次置业及首次改善住房条件的居民入市购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对于购房者来说自然是个好事,毕竟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省不少钱。但是,据了解,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主要由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房屋总价款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最高限额的公积金贷款。
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到底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商品房60万元或者二手房35万元的最高额度呢?
实际贷款额度,两者取最小值
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实际最高贷款额度在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即商品房60万元、二手房35万元的情况下,为下述两项计算额度的最小值:
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其中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以王先生为例,王先生今年30岁,未婚,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10%。王某打算在市郊购买一套86万元的商品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王先生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为300元÷10%×12×30×40%=432000元。
其次,按照商品房总额来计算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目前,根据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首套商品房可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价格的70%(房屋价格为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其中,自2013年2月1日起,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房屋价格的80%。而对于那些还清公积金贷款已经满五年的商品房购房者,其最高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房屋总额的40%。
仍以王先生为例,根据房屋总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他可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60000元×70%=602000元。
尽管按照房屋总额计算,王先生可贷的公积金最高额度为60万元,但由于根据王先生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王先生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43.2万元,因此,王先生实际可贷的公积金最高额度只能为43.2万元。
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合并计算
同未婚的王先生相比,夫妻双方买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合并计算,这主要体现在按照公积金缴交基数进行计算的贷款额度一项。
如果仍以王先生的缴交基数为例,但是,王先生属于已婚系列,因此,在按照缴交基数进行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时,就需要夫妻双方合并计算。
如今年30岁的王先生已婚,公积金月缴存额3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10%;其配偶28岁,公积金月缴存额200(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10%。王先生打算购买的房子依然为86万元的商品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王先生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为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妻子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即 (300元÷10%×12×30×40%)+(200元÷10%×12×27×40% )=432000元+259200元=691200元。
按照房屋额度进行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依然为860000元×70%=602000元。
由于无论是根据王先生的缴交基数计算,还是按照房屋总额计算,王先生的公积金可贷额度都超过了60万元,根据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的原则,王先生可以贷到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但如果王先生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还完公积金贷款后已经满五年,因此,按照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房屋总额40%的原则,王先生可贷的公积金额度为 860000元×40%=344000元。因此,王先生可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只能为344000元。
二手房贷款,还与房龄有关
同商品房相比,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较为复杂,因为除了需要考虑商品房和贷款人的那些因素外,还需要根据所购二手房的房龄来计算。
据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依然按照缴交基数进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外,按照二手房房屋总额进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60%(注:10年以上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二手房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
以王先生为例,王先生今年30岁,未婚,公积金月缴存6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24%,拟购2010年二手房,房价成交价为65万元、评估价值为60万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可贷额度为:
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600÷24%×12×30×40%=360000元;其次,二手房的实际价值应为成交价与评估价值的最小值即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0000×60%=360000元。
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经测算,职工王某拟购买的二手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35万元,最长可贷款年限为27年(该套房屋的房龄为3年)。
按上述案例,如王某拟购买2002年建成的二手房,其它条件不变,其公积金可贷额度为: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不变,依然为360000元,而依据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60%(注:10年以上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计算,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0000×50%=300000元。
在未超过我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情况下,职工可贷额度为上述两个计算值的最小值,经测算,职工王某拟购买的二手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最长可贷款年限为19年(房龄为11年)。
8. 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下:
1、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条件政策,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2、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
3、优化贷款程序,一是贷款流程再造,简化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二是落实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优先发放首套住房贷款;
4、完善申贷资料,一是根据有关规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估价报告,二是明确了异地贷款证明、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等申贷材料,三是明确了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贷款审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
5、强化了风险防范及违规惩戒措施,一是补充了隐瞒事实申贷以及违约将抵押物出租、抵偿债务等风险情形的防范及处置,二是结合当前诚信社会建设要求,补充完善了有关借款人信用审查、惩戒的规定,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五年内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采取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惩戒措施。
《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9. 青岛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10. 2021青岛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
德州市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东营也将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40%。“肯定是住房市场需求量较小、公积金余额使用率低的城市率先尝试,像济南、青岛这种市场比较火热、公积金供不应求的城市,短时间内实行的可能性不大。”
在提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问题时,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额度需要各地市公积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地情况不同,我们无法制定统一政策,目前青岛额度最高,为50万,其次是济南等城市,未来也基本是这个次序。”
(10)青岛二套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2015年03月30日二套房贷款政策再出新政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