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通过中介卖房,但买我房子的人要贷款,但是我要先过户,在等余款到我账户
对于老百姓来说,房产交易是一件大事情,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方,在房产交易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合同都要复杂的多,并且涉及的金额巨大,专业性极强,所以在进行房产交易时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很多买卖二手房的朋友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卖房是先过户,还是等对方的款打卡上再过户?
卖房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款买房,另一种是按揭买房,不同方式手续有所不同。
1、全款买房。全款买房的手续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如果买卖双方有一定的购房经验,并且双方完全信任的话,甚至可以不需要中介,自己都可以办理好二手房的交易手续。
一般买家需要对房屋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看房屋背景是否符合交易,如果买房满意的话,双方再协商具体的价格,协商达成一致后,一般需要先支付给卖家一笔定金款,通常定金在十万元左右,之后买卖双方再到房屋交易中心支付尾款。如果不放心的话,最好通过房产局进行资金监管,买家先将房款打入到房产局的监管账户中,之后签订购房合同,在缴纳了各种税费后,买卖双方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过户成功后双方再次签字确认,之后卖家就可以从监管局领取到房款了。
2、按揭买房。相比较全款买房,这种买房方式要复杂的多。首先买房需要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需要提供贷款所需要的相关的证明资料给银行;然后再通过房屋交易中心签订买卖合同,这时需要买房将首付款达到银行的监控账户中;接着需要去银行办理贷款抵押手续,并交纳各种税费;最后耐心等待银行放款,待银行成功放款后,买卖双方在到监管局签订协议,之后卖家就可以领取到房款了,之后即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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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要卖房 但是对方要贷款买我的房 这需要怎么样一个流程呢——
对方的贷款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建议你不要在他贷款的过程中任何一个文件上面签任何一个名字。
你跟他的交易只是你们房产上的交易,你只要在你的买卖合同上面签名就可以了,他的贷款跟你没有任何一毛钱的关系,不建议你介入。
C. 是不是买房子要卖掉过户别人,必须把贷款还清
不需要的。可以直接让买主把一部分购房款还贷,也可以让买主把剩余未还的房贷接手过去,由他接着还。具体手续办理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让中介帮忙搞定。
D. 我卖房子,买房的人先给我了一小部分房款,剩下的要从银行贷款给我,房屋中介问我
你要先注意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执行的是约定一次性付款条款还是其他条款。
一般二手房买卖的话,都是由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先给与出售者定金,然后再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到银行办理房贷,房贷款是会支付给房屋出售者(卖方)。
E. 卖房时,对方要求付了首付款就要过户,说是要房产证去贷款来付余款,这样有问题吗
嗯,主要是看你怎么约定付款方式,如果约定贷款的也可以,银行看到过户手续后会直接把钱打到你的账户。
F. 卖房对方贷款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首先,买卖房屋,需要把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对方才能去银行申请贷款,
其次,银行贷款需要先审批,审批通过的时候才能放款,等银行放款的时候,你作为卖家才能拿到钱。
G. 我卖房子,对方没有足够的现金,要求先把房产证转到对方名下然后拿到银行贷款,再付剩下的房款
这个是不可以的,存在很大问题。
首先: 按照正规的房屋买卖流程,买家在支付首付以后就可以办理房贷业务。
其次: 如果你直接把产证过户给他,如果对方拒不缴纳房款,你会很被动。
H. 请问池州卖房子要房贷要房贷还清才能卖吗
现在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基本上都是选择转按揭的方式,但是,在卖房是贷款没还清可以卖吗?应该要怎么买?
是的。卖房子是必须把房贷结清的,因为在申请房贷的时候,房产证是作为抵押物抵押在了银行。卖房子是必须办理过户的,而过户又必须需要房产证。只有结清房贷后,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才可以拿到房产证,这样才可以将房子卖出去。
同时各城市对于二手房交易还有其他规定,如房产证拿满3年后才可以交易,那么房贷结清、拿回房产证,不满足拿证年限也是不能卖房的。
贷款没还清怎么卖房?
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多应用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卖方则可利用买方的首付把剩余贷款付清,后撤销房产抵押的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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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把个人的住房出售或者是转让给第三人,然后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不过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城市早就叫停了转按揭,因此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4、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想要卖房。
如果自己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将余款一次还清,然后进行买卖。买家可以申请商贷或利用他的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还贷款,但买房的首付款足够付清剩余贷款,那么可以利用买家的首付款来还清贷款。实施办法是找一个大型且规范的中介公司或贷款服务公司做担保,通过资金帐户还清公积金后,再进行买卖。
如果自己的资金不够,即使加上买家的首付也不够还清贷款,可以找大型且规范的中介公司或是贷款服务公司做垫资,然后做中间担保,再进行买卖。
I. 在房产交易中,卖房人有贷款尾款未付清,怎么交易
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二手房交易以房产证为准,有了房产证才可以上市交易的。如果房产未拿到产权证,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不能进行房屋的买卖。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
方法一: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什么是转按揭呢?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银行方面。据目前所知,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按揭转让。同时需要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二手房转按揭业务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
方法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原房主已经归还大部分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销售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来进行下一步交易。
方法三: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以结清按揭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申。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销售易的成功。之后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J. 卖房子需要把贷款付清才能卖吗
需要还清。以贷款形式购买的住房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直接转卖是无效的。因为贷款没付清,房产证应该是押在银行里,那么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的法律权益得不到保护。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主要有3种: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风险:个人借银行(包括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钱用于住房消费,如果不按期还钱便产生了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赖账、诈骗、假借款、恶意不还钱;后者是借款人因失业、伤残、死亡、离异等原因导致借款人不能如期还钱。
二是开发项目的风险:开发商经营不善,或挪用资金,造成项目不能完工,形成“烂尾”,借款人购买并用来抵押的房产成了“空中楼阁”;借款人购买的房产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这些情况将导致个人贷款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贷款行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银行方面也存在风险:对借款人情况审查不严;对开发商销售情况、工程进度、售房款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控制不够;缺乏与房屋土地部门必要的联系,抵押登记不落实;档案管理不严,丢失重要合同单据,由此造成银行贷款风险。
在我国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初期,由于当时住房紧张,法律也不健全,担心个人出现风险后,无法使借款人迁出,向法院上诉,要求强制执行,但法院考虑到社会稳定,往往不受理这种诉讼。以住房作抵押,客观上难以防范风险。其次,由于我们的房地产行政管理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住房产权证办理缓慢,没有产权证,办不成抵押登记,抵押就做不成。
防范风险需购房者提高法制观念
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最根本办法是逐步建立完善法律体系,提高个人法制观念,对恶意不还款的人,要有处置力度。政府要对土地的供应加强计划管理,进而保证住房供应量的稳定、房价的稳定;对开发企业的资质要严格审查,保证住房质量达到标准;要建立完善的贷款程序;通过优质服务,提高贷款的效率,而不是简单地简化贷款程序。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特别是贷后管理,建立完善的贷款保证体系。建立住房抵押、质押、保险、担保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