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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停止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5-26 15:17:46

Ⅰ 公积金可以贷二套房吗

只要你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就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管是第几套都行。但是公积金贷款只能同时贷款一套,如果要再次使用,必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无关)

一般,男60岁,女55岁。各地可能会存在地方性宽松政策(最多在增加5岁),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则按照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利率不会变化,但是可能会增加首付(北京、成都、重庆等城市已经明确了二套房利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到5成,别的城市,我不是太了解)

钱是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但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没有贷款的权利,所以他会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具体情况,请咨询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二套商品房屋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第三套的就不可以了。 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果一套房也是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需要结清一套房贷款才可申请二套房贷款,一套房是商业贷款的不受此影响。
购买二套房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会有以下限制: 1、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还没有还清贷款,那么购买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已经还清欠款了,那么购买二套房就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3、如果第一套房用的是商业贷款,无论是否还清,都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被认定的“首套房”贷款人,能够获得相对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如果首套房为政策性住房或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可以在最高额度8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

如果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Ⅱ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算二套房买二套房首付几成

银行规定的二套房标准是这样的,你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

二套房首付5成、6成以上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2)重庆停止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贷款政策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

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Ⅲ 重庆公积金二套房政策

法律分析: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Ⅳ 重庆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仅支持主城区以外的区县(主城区包括以下: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Ⅳ 公积金政策调整 重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有所限制

以下为搜房网为您搜集的关于“重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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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提高、期限变长、范围扩大、保底控高

有关部门近日出台新政,调整了公积金对二手房个人贷款的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也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有调整

新规对二手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期限进行了调整:最高限额由10万提高到15万;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其中,砖混结构的成套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此外,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新规还对贷款成数作出规定:住房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房屋评估价值或成交额二者较低者的七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5—10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六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10—1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五成为限。

限定第二套房贷款

对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作出限定,其认定将以家庭为单位:对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也不得给其配偶发放。

由于公积金系统与银行系统相对独立,第二套房的认定将局限在公积金系统内,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商业贷款买房后仍可贷款申请公积金购房。

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其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支取救急。

据悉,以前只有买房、装修、退休、出国等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生活困难、突发大病的职工只能望“钱”兴叹。新规增加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凭相关证明可以自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特困家庭支取住房公积金“救急”,缴存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凭相关证明可申请提取。

六种重大疾病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者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六类重大疾病,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病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可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后统一办理;属于非在职职工范畴的,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将保底控高

为促进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新规将严格实行“保底控高”: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据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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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2018年重庆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是可以的。

按照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的通知(2018年8月8日),按照规定目前你只有一套房是可以购买第二套房子的。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为了调控住房的结构,会对二套房进行一系列的控制和调控性的限制。在契税上,比一套房要增加一倍以上,在首付比例上也要高出一大截,在利率上也会执行不打折的利率标准,公积金购买二套房也会有相应的政策,提高首付,提高利率等手法,控制二套房的滋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1、名下有一套房,且尚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2、名下无房,但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的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房贷,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注意:名下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6)重庆停止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Ⅶ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如下:
1、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
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
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公积金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具体是指有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制度,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类型的储蓄基金。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只有城镇才有,而农村一般是没有公积金制度的。与此同时,也只有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职工才能建立自身的住房储蓄金。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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