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长沙买房时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嘛
可以。按揭贷款的含义?
按揭贷款指的是以按揭的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的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的担保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的按揭指的是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将作为还贷的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把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在这一过程中按揭人享有的使用权。
什么是按揭利息?
银行买房的贷款利率,指的是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利润在借款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分配的比例,从而影响着借贷双方互相的经济利益。贷款利率因贷款种类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同时也与借贷资金的稀缺程度有密切的联系。
怎么算按揭利息?
有两种方式:
一、等额的本金还款方式:
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按每期未还本金额乘贷款利率等到当期应还利息;
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将贷款期间的本利和年金化,每期偿还的本息和均相等。利息计算较复杂,每期利息均不相等,但每期的本息和相等。
第一期利息为占用本金额乘贷款利率,将每期偿还的等额年金减第一期利息,就是第一期偿还的本金;第二期利的息计算,是将第一期偿还的本金从贷款本金总额中减去,得到第二期本金数,再乘贷款利率得第二期的应还利息,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首先要考虑的是买房贷款利率的下浮幅度。目前各银行对首套房都按基准利率下浮的30%执行,但对二套房按揭贷款认定的标准却有所不同。如购买的过多套商品房,只要把之前的房贷结清,有部分银行也认可其为首套房。贷款时可以比较多家银行的利率政策,争取享受基准利率下浮30%的利率下限。
从去年开始,建行在部分地区率先上浮了首套房个贷的利率后,各大行也悄然的跟进。今年春节后,国务院明确了今年将加大对首套房的置业人群的优惠支持力度,各家商业银行的首套房个贷利率又逐渐回落至基准,而近期,各家银策微调,新房贷利率计算器贷款陆续出现9折甚至8.5折优惠。
⑵ 长沙二套房认定标准及二套房贷款利率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的1.1。但是住房公积金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小贴士
长沙现行住房公积金利率为:1-5年年利率为4.0%;5年以上年利率为4.5%。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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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吗
家庭名下有两套房,长沙这套房产申请商转公业务,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2.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如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最终贷款额度仍需结合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确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不适用此条。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此条。
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市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挂钩。按照目前的个贷率,2021年2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按照余额的15倍计算(铁路分中心另行计算)。
链接导读:
公积金补缴三个月,异地公积金转入到长沙,算连续在长沙正常缴存吗?
夫妻一方是省公积金,一方是市公积金,是否可合并贷款?
子女购房,父母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
⑷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情况综合测算取低值。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⑸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贷款期限的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三)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四)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可贷额度: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贷款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非正常的(包括欠缴6个月以上、封存等),账户余额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近12个月办理了除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类型外提取( 含对冲、划拨还贷)的,账户余额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二)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 (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 (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 (含)和90%之间时,n=14;
⑹ 第二套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公积金每月还贷额度是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不高于总房款,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不能高于最高额度,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例如在某个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房屋减去首付的价格是80万,最多能贷50万。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首付多少?
1.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只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购房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可以不受上述缴存时间的限制,只要建立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条件就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是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需结清上一次贷款后方可再次使用。
⑺ 长沙二套房,商贷公积金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多少
长沙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如下:
1、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利率上浮10%。
至于是否可以按照你所说的那样调整,你要到你本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咨询一下才知道
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管理中心或与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2.所购房产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有土地性质的住房;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现房、二手房),且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申请贷款时间距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申请人所购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担保公司签订楼盘合作协议;
5.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还有什么关于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的相关问题可以到数财网了解一下。
⑻ 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⑼ 第一套房商贷第二套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客户购买第一套房时办理的是商贷,购买第二套房自然可以选择办理公积金贷款,哪怕第一套房申请的也是公积金贷款,只要贷款已经结清,购买第二套房时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当然,如果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第二套房就只能办理商贷了。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利率(3)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