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名字必须是本人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获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6个月。因为,假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反常,断断续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轻易发生风险。
3、配偶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前,双方均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的财政支持,是一种“买得起房”的财政支持。
4、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不存在其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大额未清偿债务。职工有其他债务纠缠人时,又给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很大,违反了住房公积金安全操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相同。
(1)贷款买的房子户主是谁的名字扩展阅读: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自有住房,购买的住房应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有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偿还贷款。
具体方式有两种,是借款人自己选择的:
1、每月1日至20日,以现金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代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代付还款协议》,办理个人代扣代付存款卡。存款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可能几个月一次,或者全额还款金额存入最近的银行储蓄机构在每月20日之前,银行要扣除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直接从借款人的储蓄账户。
借款人可以一次性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实际贷款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的本息。
2、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本金和利息,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剩余本金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金额或还款期限。
注意事项: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银行账户、买卖合同、收入证明等。如拟买卖的物业属番禺区物业,则须提供额外的银行结单;提供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障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实,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❷ 我贷款买的房子房主的名字可以是我父母吗
原则上,不管是谁买房子,房主可以是任何人(当然也可以写你父母的名字)。
不过,房主一般就是产权人(起码法院是这样认定的)。
所以,写了父母的名字,产权就归你父母所有,你就没有了支配权(当然,只要你父母同意,你还是可以居住的)。
还有一件事必须给你说清楚,产权归你父母以后,有两件事可能给你带来困扰:
第一,一旦你父母去世,房产就成了遗产。如果你有兄弟姊妹(或者还有其他第一程序继承人,都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房产也是进行财产分割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房产已不再是你个人所有)。
第二,目前还没有执行,但正在紧锣密鼓地催生中:就是遗产税,房产作为遗产也要上税(多一份额外的支出)。
你必须考虑好这些再决定写谁的名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到时候再打官司,很头痛的,还有打官司也是要花钱的)。
考虑好!!!
❸ 贷款买房子名字应该写谁的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写谁名字不都一样。那还款也可以两人一起支付啊。
❹ 贷款买房子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确定的,一般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必须是购房合同上的人来办理,如果有共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候即使确定了主贷人,贷款在主贷人名下,房产证上还是会写购房合同上的所有购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❺ 买房贷款人必须是房主吗
主贷人是必须是房主的,一般的情况是,单人的名字上房产证,那么单人是房主又是主贷人。还有一种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这样两个人都是房主,但是主贷人仍旧是只有一个,主贷人和房主是必须出现在房产证上的。
拓展资料
贷款利息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❻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户主写谁的名字吗
可以写双方的,也可以写一方的名字。公积金只关系到贷款的数量金额,而之后所购买的房产是可以填写自己的名字(或)夫妻双方的名字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6)贷款买的房子户主是谁的名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
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❼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名字是谁房主是谁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产证会显示为共同所有人,房主为夫妻双方。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贷款买的房子户主是谁的名字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❽ 买房贷款写谁的名字
个人觉得还是写父母名字比较好。
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你和你们对象以后的想法。通俗说,写谁名,房子就是谁的。一是关于房贷问题。首先得看你家经济条件,父母贷款额度肯定没有你多,如果用他们的名字贷款够用,那就用他们的。如果你有公积金,那还可以用你住房公积金,利率低。但是公积金可用次数有限,看你以后用不用。
二是关于产权问题。不知你有没有房子,也不知你们对象性格如何,你对象的房子算婚前财产。你还没结婚,写你名字。结婚后这个房子归属问题比较麻烦。如果你们对象有想法了,那就不太好。
给你的建议:
根据经济条件来决定用谁的名字。不管写谁的名字,都必须公证处公证。哪怕是你父母名字,不公证或者立遗嘱的话,你也可以继承,你弟弟就只有一半了。
❾ 现在买房子谁贷款,以后房产证上就必须写贷款的那个人的名子吗
贷款银行是要审核 购房人和贷款人的贷款资格的,所以贷款人和房产证上的房主应当是一致才能通过贷款审核。
所以,只有购房人才可以申请贷款,以后下房产证时,也是要写借款人的名字的。
❿ 按揭买房,户主和还贷人,是否一定要是同一个人
按揭买房,户主和还贷人不一定需要同一个人,户主是指户籍上的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一般是指父一辈或祖父一辈的人。而贷款人不一定非得是户主,家庭中的其他成年人,满足条件的话也有贷款的主体资格。
举两个例子:
假设户主是祖父一辈的人,他都超过60岁了,就没有贷款的资格了。他都退休了,就拿不出收入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贷款必备的资料了。
再假设户主是父一辈的人,他离退休只差3年了,即便有资格贷款,贷款年限也只能贷剩余的3年了,一旦贷款额较高,那么月供就相当高了,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高月供的。
(10)贷款买的房子户主是谁的名字扩展阅读:
财产分割:
1、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上述情形房产分割的处理,双方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