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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怎样贷款买二套房

发布时间:2022-06-10 12:41:03

1. 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多少

法律分析:1、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有一次贷款记录已还清。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为50%。

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2、有一套房贷款未还清。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 苏州二套房政策2021

01
2021苏州最新购房政策
■ 限购范围:
目前,苏州全市范围内实行分区限购,限购区域为苏州市区(姑苏、相城、吴中、新区、园区、吴江)、昆山、太仓。
不限购区域只有张家港、常熟。
■ 限购要求:
本市户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
非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昆山、太仓、张家港、常熟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11月19日起,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相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时,除了要满足社保要求,还需要申请人积分大于600分,个人积分由相城区积分办提供。
但如果是来相城创业就业的人才,可以直接开具人才证明,由此获得购房资格,不受户籍和积分的限制。
■ 限售区域及要求:
新房:自2019年7月25日起,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这6个区域实行新房限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张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不得交易。
昆山、太仓、常熟新房不限售。
二手房: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这6个区域实行二手房限售,购房人自新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转让。
张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满2年的二手房不得交易。
昆山、太仓、常熟二手房不限售。
02
2021苏州贷款政策
一、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2.75%
6-30年:3.25%
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B.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3、首付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贷款对象
A.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B.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5、贷款条件
A.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B.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C.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D.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E.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F.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6、贷款额度
A.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B.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C.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7、可贷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另一种计算方式:按还款能力计算,申请人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期限。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苏州商贷政策
苏州目前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房贷利率按照“基准利率+基点(BP)”的方式计算:在最新一轮的LPR报价中,5年期以上LPR为4.65%。

1、首套首贷: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有一次贷款记录已还清: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为50%。
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3、有一套房贷款未还清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80%。
4、两套及以上住房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03
2021苏州落户政策
现在的落户主要有4种,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落户,每种落户政策的详细细则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22日,苏州新出台了《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对积分落户的渠道再度放宽,但具体实施细则与落地实行时间不定。
04
2021苏州学位政策
苏州的学位政策即5年/9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自该住房学位登记使用之日起,5年/9年内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学位,该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产权不变更)。
1、九年一学位
2019年5月16日起,在工业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2、五年一学位
除了工业园区,苏州其他区域均施行“五年一学位”政策。
05
2021苏州人才优购政策
1、园区人才优购
开发商需在项目预售许可前,由电脑摇号抽取60%以上房源,作为人才优先购买房源;在人才优先购买后,才可以销售剩余房源。
注意!该政策首先需要申请人拥有苏州购房资质,然后方可将是否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作为衡量标准,申请人只能申请1次!
2、相城区人才优购
相城区人才优购政策的服务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符合《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的A-F类人才。
A.人才购房绿色通道
在相城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限制条件的影响。对相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苏州籍在外优秀人才和专家学者,经认定后可参照区内高层次人才区内购房不受有关条件限制。
B.优惠优先购房服务
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_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免费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证件翻译公证及上门办理服务。
C.公积金优惠政策
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贷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制。
3、吴江区人才优购
自2020年5月1日起,房源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预(销)售许可前,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30%的房源作为人才优购房。
申请对象:
根据《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A至F类人才。
4、吴中区人才优购
2019年4月,吴中区出台人才购房新政,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房源面向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定向优惠出售;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0%-30%不等的折扣奖励。
5、高新区人才优购
05
2021苏州税费详情
1、新房税费
新房契税:
首套房:90_以下,契税1%;90_以上,契税1.5%;
二套房:90_以下,契税1%;90_以上,契税2%;
三套房:不论面积大小,一律缴纳契税3%。
注意,这里的首套、二套、三套指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名下的成套住宅房屋套数。
2、二手房税费
A.增值税及附加
不满2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需缴纳增值税;满2年,普通住宅免交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采用差额征收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
若满足属于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则按照1%缴纳。
C.契税
D.中介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

3. 苏州首套房全款第二套房贷款首付多少

苏州的房贷政策是:首付比例不低于50%;套型建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哦~

4. 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5. 苏州买二套房条件最新

法律分析:1、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3、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6. 苏州二套房认定标准

随着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出台,苏州市二套房如何认定也成为了大家所关心的话题。那么,苏州市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了解,苏州市目前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没有任何一人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属首套房。商业贷款方面,商业贷款买二套房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根据苏州市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首付不低于6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来执行。二套房政策如此严厉,主要是为打击投资性人群给予房市带来的压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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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3年在苏州购二套房贷款政策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第二套房贷利率调整的作用

第二套房贷调整的作用是中国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泡沫过大的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购入多套住房的投机者而设置的上浮利率。

一般个人第一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首付成数也相对较高。

第二套房贷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涨幅过大过快的房地产价格减速,因为投机者被一定程度的打击了,部分投机者由于投机成本加高,导致投机回报率降低甚至没有利润,降低了投机意愿,从而使房产价格更接近房产的实际价值。这样也有利于穷人更容易买得起第一套房,因此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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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苏州二套房什么时候政策

苏州二套房政策是:拥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二套房再次申请商业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拥有二套房及以上的暂停发放商业住房贷款。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50万元、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房价30%调整为50%,单人由4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9. 苏州户口,在苏州买二套房需要首付多少

苏州户口在苏州最多可以买三套房,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依照首套房贷款是否还清而定的,如果贷款还清,首付50%,贷款没有还清,首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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