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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新政二套房首付

发布时间:2022-06-14 14:57:25

❶ 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降至20%

近日,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等多地先后出台发布公积金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发放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多地提高贷款额度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具体来看,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月15日通知明确,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当期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2月25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东莞同日宣布,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至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以及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当地首套放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2万元上升至90万元。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新乡则规定,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四川自贡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分析称,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同时,福州自2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山西晋中和广西南宁从3月1日起同时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晋中规定,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南宁则明确,当地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的30%。
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进一步说明当前公积金流动性压力不大,各地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实会有各类政策宽松的导向。另外,结合近期各地商业银行首付比例下调的内容,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都开始出现政策松绑的信号,且对于市场交易能够形成较为实质的影响,对于后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2022年开年以来,各地“稳楼市”政策频出。2022年前两个月,已有至少40地发布不同程度的楼市宽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公积金政策调整、信贷宽松、吸引人才补贴购房、减免补贴契税等政策。
对此,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团队认为,鉴于“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地产调控的大方向应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各地大概率会进一步有实质性放松政策出台,包括降房贷利率、降首付比、调整认房认贷标准、放开限购限售等需求端政策,也包括加快保障房建设、放松预售金管理、优化三条红线等供给端政策。

❷ 山西晋中出台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最低2成,提高贷款额度

2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调整内容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内容

其中,《通知》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对于晋中市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无疑是重磅利好。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试行)

各分理处及中心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落实<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和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2、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在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不得向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无论单、双缴存职工,均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6、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严格按照《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管发(2021)39号)执行。

二、政策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承贷网点受理时间为准)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

❸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怎么样的

60%。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两成,若已结清首套房贷款,则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三成。此外,财政部也将个人商品房销售营业税免征年限,由此前的五年调整两年。

按最新房贷政策,当前已有1套住房但贷款已结清的,再申请贷款购买"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基准7折;当前已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再次贷款购买"二套"房,利率最低上浮10%。房贷利率还与借款人资质等有关,实际执行利率以银行要求为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❹ 第二套房子首付是多少

二套房首付70w。
一般首付为总房款的30%,二套房一般最高可以贷到70w,也就是说如果您有购房资格,那么在武汉买房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二套房一般首付为50%,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三套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❺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几成

法律分析:公积金新调整政策明确“首套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第二套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❻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在为房屋评估价的30%,最高贷款比例为70%。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为50%。现如今房市的热度居高不下,很多购房者前赴后继的奔向各大房展进行看房买房,但是如果已经有了第一套的房产想要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那么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是什么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的资料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二手房根据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首付比例分别如下:(一)买方商业贷款购房: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最高贷款比例为70%;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为50%;(二)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最高贷款比例为80%;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最高贷款比例为60%;
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二、二套房可以贷款么?⑴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⑶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⑷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⑸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⑹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⑺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⑻ 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⑽ 借款人按月还款;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如果是购买商业房那么第二套的首付比例就是就是百分之五十,如果是使用公积金来购买二套房那首付比例就是百分之六十,但是各地的政策不同,所以还需要多留意相关的政策信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❼ 唐山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中国网地产讯 3月4日,从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质性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唐山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为民办实事贷款利好新政“组合拳”。
其中提出,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以下为全文: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质性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唐山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为民办实事贷款利好新政“组合拳”。
新政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1.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3.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4.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新政二:降低二套首付比例
1.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❽ 河北唐山: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6月6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6月15日起,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同时,鼓励二孩、三孩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凡符合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唐山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家庭在同等条件最高贷款限额上可额外最高增加10万元、三孩家庭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

此前的3月,唐山发文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贷款额度上浮至96万元,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在商业贷款方面,此前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唐山对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不予发放。

此次新政还提出,职工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从一次性提取改为多次提取;贷款结清后每年仍可提取一次。

具体看,全款购房提取方面,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方面,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按年还贷额提取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商业贷款未结清前,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商业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的缴存额。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方面,按月抵冲还贷提取条件为: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按月在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自动扣划当月应还贷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按年还贷提取条件:未办理抵冲还贷业务的,可按年在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此外,取消了组合贷款有关期限的限制。取消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贷款期限要求一致的规定。缴存职工办理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到期日仍然为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商业贷款期限按照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❾ 多地公积金贷款额度调高,二套房首付低至三成

楼市又传来放松消息!

日前,昆明市政府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一连打出25条“组合拳”,是当下各地楼市调控力度的缩影。其中,对于公积金政策的支持力度也成为了重要的市场看点。

近来,多地新推出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中均对公积金有所着墨。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已有20余地出台住房公积金相关新政。

贷款额度调高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虽然《意见》并未明确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但有媒体报道,昆明多家中介机构的置业顾问发布了“昆明最新公积金政策”,内容显示,从4月18日开始,个人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双职工缴纳为80万。

同为省会城市,甘肃兰州同样明确提出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江苏泰州也刚刚对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

江苏盐城提出,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山东临沂则提出,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四川资阳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结果为: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60万元;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40万元;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70万元。

浙江丽水最新通知显示,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

首付门槛降低

中新财经梳理发现,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更多针对二套房,30%成为了不少城市公认的“最优解”。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30%。

福建南平提出,购买新建南平市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湖北荆州和山东临沂也出台了相似的政策,均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40%降至30%。

河北唐山下调幅度则更大,明确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四川资阳也降低了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浙江丽水则规定,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

保障合理购房需求

“各地公积金调整政策做法都很相似,主要集中在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年限等方面。从原因上来看,是为了落实中央和地方的政策,积极保障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在严跃进看来,后续全国其他城市的公积金政策放松,也基本上会遵循这一点进行。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也认为,这些调整政策的导向都是从资金端希望给楼市注入更强的购买力以促进楼市的复苏和回暖,同时带动楼市调控其他配套措施的放松,将会推动楼市活跃度的上升和行业信息的恢复。

自2021年9月底,央行首提房地产“两个维护”以来,中央及各部委频频释放积极信号,强调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

“2021年四季度以来,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特别是房地产市场活跃度较低、购房者置业情绪较为低迷的城市,且多对针对人才、新市民等群体。”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但今年以来公积金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强,覆盖范围亦在进一步扩大。

公积金政策对于购房者的保护也逐渐以更多方式体现。如,上海、甘肃、济南、南通等地均发文表示,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陈文静认为,短期看,预计房地产信贷环境将持续改善,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跟进调整公积金政策。“但公积金限贷认定标准的放宽或更多的在中小城市推进,大城市调整预期较小。”

❿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什么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1、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分析:

1、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3、3月30日,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4、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6、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新政公布,放开了境外个人在中国购房的时限、数量要求,并且降低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门槛。中国楼市“限外令”10年来首现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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