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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向消费贷款发展转型

发布时间:2022-06-15 16:13:10

❶ 天津建行住房信贷业务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住房建设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住房
建设对调整经济结构,增加社会有效需求,解决居
民住房困难,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
意义。然而,国家在推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同
时,个人住房消费却“热”不起来,究其原因,不外
乎国家政策的不明朗化,各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
恶化及个人消费观念的传统化这三种主要因素。
作为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市场的主体—商业银行
怎样将国家政策及银行效益有效结合,改变个人
消费观念,既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又使自己利
润最大,风险最小,推动住房消费的“火爆”。我想
借鉴美国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的发展,对推进
我国的个人住房消费信贷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住房消费信贷金触服务不完替
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把住房建设培育
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中央政府发展经济的政
策之一,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金
融机构调控经济、服务经济的职能使得房地产信
贷在住房消费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
虽然加大了对消费信贷的重视程度和投人,但是
显现的问题又制约着消费信贷的发展。归纳起来
有:.
i、手续繁琐,效率不高。在现有社会信用环
境和缺乏个人资信查询档案制度的情况下,银行
为规避风险,不得不对贷款人采取原始的资信审
查手段:上门核实身份证明,收人证明等。因涉及
房产登记部门和保险机构,使得银行审贷过程加
长,效率低下,客户不满。
2,贷款额度低,期限短,利率高,付现额度大。
按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条例》规
定,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要涉及到银行、房地
产商、保险公司、房产交易所、律师事务所、房产评
估所等多个中介部门,同时需缴纳一定的办理抵
押物评估、保险、登记和合同公正费用,加重了贷
款人的经济负担。而商业银行发放个人抵押住房
消费贷款的额度占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贷款额的6%,占贷款总额的1%左右,远远低于国际水平。
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短则3一5年,最长
的是20一25年,住房款项付现比例一般为住房总
款的30%左右甚至更高。
3、商业银行贷款的责任管理模式过于粗放。
各家银行的基层单位对责任贷款管理强调个人贷
款、小额贷款一旦出现风险,无论何种原因一律由
经办人负完全责任直至收回方可解脱责任。这种
粗放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拓
展,不利于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所以基层信贷
员宁可发放经过上级行审批,集体承担风险的个
人住房消费贷款,而不愿发放自己承担风险的个
人住房消费贷款。
4、银行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经营收人与成
本支出不划算。由于发放企业贷款手续相对简
便,经营成本低。而住房消费贷款客户面广、量
大,造成商业银行放款工作量加大,管理成本增
加,现行的利率规定使银行贷款期限越长,收益反
而越小,加上此项贷款风险预警手段不足,使银行
开办此项业务积极性不高。因此商业银行热衷于
企业的“批发贷款”,而影响到住房消费贷款的深
人开展。
二、商业银行的对策
面对住房消费贷款供不应求的局面,商业银
行应积极调整信贷政策,在贯彻国家房改货币化
政策、提高人民住房水平的同时,应解放经营观
念,提高盈利水平。
1、解放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国传统的消
费观念—不贷款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住房
消费信贷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不但要大力宣
传住房消费信贷,包括向政府宜传以需求政策支
持,向社会宜传以增加客户,解放居民的消费观
念,改变过去那种“住房等分配,消费不负债”的落
后消费观念。而且还应解放自己的经营观念,提
高自身的信贷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加强住房贷
款的集约化经营,组建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要业
务的经营中心,选择部分经营环境较好,管理水平
琴高,客户比较集中的基层经营机构,集中办理个
人住房贷款营梢、咨询、受理申请等,以有效地控
制业务风险,降低业务成本,进一步提高业务的集
约化经营水平。
2,精确计算贷款风险,完善住房金融配套服
务体系。商业银行应设立精算部门,专门计算贷
款风险系数。特别是住房消费信贷,由于其年限
较长,风险系数较大,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利率
.36·
风险等系列影响,发生违约可能性较大,因此,商
业银行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计算方法,争取将风险
降到最小化。同时,商业银行完善金融住房配套
服务体系的首要条件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减
少因手续繁琐而影响了效率。其次,商业银行应
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付现比
率,减少贷款过程中涉及到的房地产商、保险公
司、房产交易所等中介部门,从而减轻贷款人的贷
款支出,减轻经济负担。然后,建立多种住房贷款
形式,减少限制条件。最后,改变粗放型的贷款责
任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提高贷款效益,积极开展
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为完善住房信贷建立一个良
好的体系。
三、建立我国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
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产生于大萧条时期,
是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不断发展的结果。所谓住房
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是指已形成的住房抵押的转
移、买卖的市场。沁世纪印年代中期,由于对金
融业的管制不断放松,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侵人
传统商业银行领域,在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发放工
商贷款和消费贷款等领域与商业银行全面展开竞
争,而非银行金融机构没有受到商业银行那么严
格的限制,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因对吸收的存款缴
纳存款准备金和保险金而使资金成本偏高,在竞
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储蓄机构和商业银研所面临
的困难,迫使他们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于是将期限
和利率大致相同的同质住宅抵押贷款等金融资产
聚集成一个集合基金,然后发行以集合基金直接
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住房蝶款的证券化,使银行
贷款的风险减小。美国于1968年发行了第一张抵
押转递证券,由于这种抵押转递证券比单独的抵
押契约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因此那些不喜欢冒险
的投资者宁愿投资于这种证券,也不愿投资于一
个单独的抵押契约。
为增加对居民抵押市场的资本供给和为活跃
的二级市场提供支持,国会创建政府国民抵押放
款协会(Ginnie Mae)联邦住房抵押货款公司(Fred-
die Mae)和联邦国民抵押放款协会(Fmnie Mae)这
三个机构。与这三个实体联系的证券是公认的机
构转递证券,政府国民抵押放款协会发行抵押转
递证券,在利息和本金按时支付方面,由美国政府
的信用来担保,它的发行是由Gitmie Mae批准的放
款人来发行的,如:储蓄银行、商业银行、抵押银行
等。吸有当基础抵押契约由Ginnie Mae制定了保
险标准,并被联邦房地产管理局(FHA)、退任军人
管理局(VA)或农民住房管理局保险或担保的抵押
契约才能进人由Ginnie Mae担保的抵押集合基金。
Ginnie Mae担保的证券称做抵押担保证券(14185),
它占抵押转递证券的最大部分。联邦住房贷款抵
押公司发行的参与证(PC)保证利息和本金的及时
偿还、但大多数Freddie Mae参与证仅保证利息的
按时支付,而定期偿还本金象聚集时一样被传递。
联邦国民抵押放款协会于1981年发行了第一张抵
押转递证券在利息和本金按时支付方面都给予保
证。美国住房接触应力证券是直接以抵押资产为
基础,通过提供两个层次的信用即资产本身信用
和衍生信用来构造的。
参照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市场的基础
条件,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
人手:
1、深化金融改革,建立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
在国有银行商业化的同时,应大力发展保险公司,
社会养老基金、抵押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
多项投资机构,将保险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
引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市场,为二级市场业务的
开展提供长期而广泛的基金来源。
为保证二级市场正常合法有序的进行,我国
应建立一些保护法规,如《住宅金融法》、《住房抵
押贷款保险法》等。
2、尽快成立政府专门机构,使其致力于发展
住房抵押货款二级市场。组建由国务院直接领
导,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牵头政府机构专门负
责住房抵押贷款及其证券的保证保险和标准化。
规范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估业,大量
培育证券、房地产估、财务等各方面专业人才。
3、加强开发,新的贷款种类,提高住房抵押贷
款的证券化程度,改变过去形式单一的贷款条件,
建立多种类型的贷款,为建立贷款二级市场提供
前提条件。
4、我国在建立了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后,
应加速住房抵押消费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以此促
进住房消费,激活房地产业,拉动内需,改善银行
资产负债结构,减轻经营风险,自动实现社会闲置
资金在住房消费信用方面的配置作用。
参考文献:
[1l周湘平、王于栋.住宅金触周期性风险与政府干预
化解,对经理论与实践〔Jl ,加以,1,27-31
〔幻刘锌.房地产信货风险与防范时策,中国金触
[Jl,2oo4,7
[3〕周革平.我国房地产金触的未来发展趋势【Jl,金触
与保险,加以,5
[4l高波.中国房地产市场发育和规范化运行制度
分析,南京大学学报【J1,1},4
[5〕王进才.房地产金触:资本市场中的断亮.点,中国
对政经济出版社【l}l ,199s年版
帮你写好了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有哪些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主要经历了起步、 发展、规范三个阶段。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一:住房制度的改革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 的发生和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城市住宅商品化进程加快和金 融体系的改革,为适应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建设银行率先在国内开办个人住 房贷款业务,随之各商业银行相继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办,迄今为止已有20年的 历史。

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由单一的个人购买房改房贷款 ,发展到开办消费性的个人住房类贷款,其品种齐全,便于选择,有针对购买房 改房、经济适用房、参加集资建房的个人提供贷款,也有对购买商品房的个人提 供贷款。

既有委托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两者结合的组 合贷款;既有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也有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既有个人住房贷款 ,也有个人商业用房、车位。写字楼贷款;既有单纯的购房贷款,也有购房与购 车组合、购房与装修等的组合贷款;还有“转按”、“加按”等个人住房贷款的 衍生品种。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二: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推动了个人消费 信贷的蓬勃发展

90年代末期,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稳定增长,但国内需求不足对我国经济发展产 生了不利的影响。对此,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及货币政策,以期刺 激国内消费和投资需求,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为此,人民银行也通过窗口 指导和政策引导来启动国内的消费信贷市场,引导商业银行开拓消费信贷业务。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 主导,其他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创业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个人信用贷 款、个人网上自助贷款换和个人委托贷款等类型的几十个品种共同发展的较为完 善的个人贷款产品系列。

个人贷款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的阶段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推动了个人贷款 业务的规范发展

近年来,随着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银行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 制度的要求,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 建立相关监测与考评机制,从而有力推动了个人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个人贷款 业务在服务水准、贷款品种结构、规模、信贷风险控制等方面逐步完善和提高。

❸ 影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业务范围窄,品种单一。大多集中在购买个人商品房按揭和单位集资房、房改房按揭方面,对未签约商品房、个人自建房、装修房、“二手楼”转让等按揭没有办理或很少办理,而此部分的市场份额和潜力很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贷款环节多,手续繁琐。
3、传统观念的束缚。向银行借款,就意味着负债。就我国人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相应的观念说,“无债一身轻”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观念仍占主导地位,根深蒂固,靠向银行借款来维持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做法难以接受,因此,许多人不愿涉及个人住房贷款这种负债消费方式。
(1)商品房价居高不下,贷款额度相对过小,使居民个人无法实现通过获取住房贷款而实现购买自有住房的愿望。
(2)贷款偿还期过短。虽然规定最长偿还期限为30年,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要求居民偿还的期限远远小于30年,一般在10年以内。贷款偿还期越短,借款人的偿债压力就越大,这使得广大民民对个人住房贷款“可望而不可及”。
(3)贷款偿还方式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偿还意愿的居民的需要,限制了住房贷款业务拓展。如:购房欲望很强的年轻居民,收入水平最低,但其未来收入呈递增之势,对他们来说采取递增还方式比较合适;而对中年居民来说,则比较适宜采取递减的偿还方式。而目前采取的单一的等额偿还方式就将很多潜在的借款人排斥在这一业务之外了。
此外,繁琐的手续,高额的费用,也使得居民对住房贷款退避三舍。
4、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影响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 商业银行不愿向居民发放住房贷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此项业务风险大,而收益相对较小,
具体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要冒信用风险,而且风险较大。
2)抵押物的估价、处分难。 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极不成熟,银行对楼市进行准确的预测相当困难,使银行取得的抵押房产的实际价值可能大大低于抵押贷款本息,造成抵押贷款的损失。同时
处分抵押物难。从法律角度来说,抵押贷款到期未还,银行就有对抵押物行使处分权。但在实际工作中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大部分地区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还处于初建时期,房地产进行市场交易的为数极少。在现行市场体系不完备的条件下,抵押贷款逾期的越多,需要处分的土地、房屋也就越多,而实际操作起来也就越难办。同时由于抵押登记制度的不健全,使银行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抵押权利没能登记,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这就影响到抵押贷款的有效性,直接威胁抵押贷款的安全。
3)贷款利率过低,使银行缺乏积极发展住房贷款业务的动力。 现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虽较以前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各种中长期非住房贷款利率,也低于其他资产投资收益率,这虽然对借款人有利
,却损害了贷款人的利益,所以银行就不可能象发展其它资产业务那样尽力发展住房贷款业务。
4)贷款结构错位。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信贷业务中一直是重生产性住房信贷,轻消费性住房贷,造成贷款结构错位,这不仅使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规模无法适应住房市场发展的要求,而且造成大量房屋空置难以及时销售,使本来不足的资金被占压,不能灵活周转,进一步限制了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
希望有帮助!

❹ 消费信贷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基本情况

1998年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以及提高人们消费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消费信贷不仅刺激了消费需求,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商品销售,并成为国家对消费市场实施选择性调控的重要手段。截至2006年4月末,我国消费信贷余额为22655亿元,比刚刚起步时的1997年末增加了22465亿元,增长了118倍;消费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也由1997年末的不足0.23%上升到10.2%。消费信贷品种呈现多元化发展。从消费领域看,已发展到住房、汽车、助学等多个消费领域;从信贷工具看,已出现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信贷方式;从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看,已由国有商业银行“一枝独秀”发展到有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所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在经营此项业务。具体来看,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贷款总量逐年增长但增速趋缓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指导意见》,消费信贷的发展从此步入快车道。2000~2005年,消费信贷的年均增长率为31.4%,但受到基数逐步扩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消费信贷增长率呈逐年走低趋势,2000年,消费信贷增长率高达205.4%,而到了2005年这一增长率仅为10.4%。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原因,除了居民消费观念的变化、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增长较快是近年来推动消费信贷增长的最重要因素。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93元,比2000年增加4213元,年均名义增长1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 2000年的37664亿元增至67177亿元,年均增长达12.3%。消费信贷的增长与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消费信贷结构总体稳定但个别品种波动较大

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消费信贷的主体。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个人住房贷款成为消费信贷发展的重点。为了支持和鼓励居民购买住房,国家通过重点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对住房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多种措施,发展住房贷款。 2000~2005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消费信贷总额的比重基本稳定在80%左右;截至2006 年4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19069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84%。

助学贷款稳步发展。1999年以来,为配合高校扩招政策及收费制度的改革,国家出台了教育助学贷款政策。2004年,针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人民银行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一系列新政策,使助学贷款业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截至2006年4月末,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已达115.75亿元,加上商业性助学贷款,各项助学贷款余额已达137.9亿元。初步统计,此项信贷业务开办至今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5亿元,约228万名学生得到帮助完成学业。

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波动较大。汽车贷款是商业银行较早开办的消费信贷品种之一。1998~2003年,汽车贷款业务迅速发展。2001~2003年,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8%,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比例历年依次为6.2%、10.8%和11.7%。但从2004 年初开始,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金融机构开始控制汽车贷款规模,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汽车贷款发展步伐放缓。截至2006年4月末,汽车贷款余额为1011 亿元,比2004年末下降583亿元。

此外,耐用消费品贷款、信用卡消费等其他消费信贷发展比较平稳。截至2006年 4月末,其他消费信贷余额为2298亿元,占消费信贷余额的10.14%,其中信用卡透支消费成为一个新的亮点。

消费信贷地区分布极不平衡

消费信贷发展的地域不均衡与整个消费增长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相吻合。据统计,占全国人口近60%的农村市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年来逐步下降, 2000年为38.2%,2005年则降为32.9%。销售进一步向发达地区集中,东部地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达60%,且比重仍在逐步提高。总体上看,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消费信贷规模越大。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

推动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当前宏观调控处于重要阶段,在继续搞好总量平衡的同时,要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国内外经济发展经验看,发展消费信贷,是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有效途径。

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是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

随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的进一步提高,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居民优化储蓄及消费结构的重要工具。一般而言,对居民个人收入和支出的预期会直接影响到其进行消费信贷的深度和频率。近年来,虽然消费需求增长较为平稳,但投资需求增长加快,增速明显快于消费需求,导致消费率持续下降,从2001年的61.1%下降至2005年的50.7%。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导致总体消费倾向下降,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也使城乡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明显增强。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消费信贷的增长。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居民教育、医疗负担,从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支出预期,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扩大消费,为消费信贷的持续发展创造坚实基础。

加快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为促进消费信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借款人诚实、守信是消费信贷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信用观念尚在推广过程中,借款人构造虚假的个人资料,骗贷、逃贷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挫伤了商业银行发放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如,汽车贷款近年来持续下降与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有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国外的实践经验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业化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增加居民资产负债状况的透明度,有利于防范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管理成本,提高其开展个人业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近年来在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同时,加快了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运行,为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完善个人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尽快制定征信法规,并出台相关配套办法,使征信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为保障信贷资产安全、开展消费信用调查以及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等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应该完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促进相关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为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提供服务。

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是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重点

消费信贷业务主要在城市开展,这与农村消费水平明显偏低直接相关。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城镇的32.2%,比2000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从消费结构看,2005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高出城镇居民8.8个百分点,农村消费结构明显落后于城镇。党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发展农村消费市场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应从促进消费信贷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农村居民消费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大力发展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等直接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的信贷品种,同时也要探索开发其他一些适合农村居民消费习惯的信贷新品种。

推动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是促进消费信贷的创新方向

消费信贷期限一般较长,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都较高。除了一般贷款都要面对的利率变动、借款人收入变动等风险因素以外,消费信贷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还表现在借款人工作、住所、健康、家庭变故等都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与较长的贷款期限相比,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期限一般较短,一旦商业银行对经济金融变化估计不足,未能相应调整现金流量,“短存长贷”风险爆发,银行就可能被迫折价变现资产或高价紧急融资从而造成损失,出现流动性风险。从国际经验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比较成熟的结构性融资工具,对推动消费信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证券化的途径,可以将长期的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打包出售,回笼资金,有利于降低中长期贷款比重,改善信贷期限错配状况,优化利率期限结构,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刚刚起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先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资产支持证券。下一步,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可研究探索扩大试点的信贷资产范围,将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进行证券化,同时加快推动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进程,为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拓展空间。-

❺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住房建设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住房
建设对调整经济结构,增加社会有效需求,解决居
民住房困难,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
意义。然而,国家在推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同
时,个人住房消费却“热”不起来,究其原因,不外
乎国家政策的不明朗化,各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
恶化及个人消费观念的传统化这三种主要因素。
作为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市场的主体—商业银行
怎样将国家政策及银行效益有效结合,改变个人
消费观念,既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又使自己利
润最大,风险最小,推动住房消费的“火爆”。我想
借鉴美国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的发展,对推进
我国的个人住房消费信贷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住房消费信贷金触服务不完替
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把住房建设培育
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中央政府发展经济的政
策之一,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金
融机构调控经济、服务经济的职能使得房地产信
贷在住房消费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
虽然加大了对消费信贷的重视程度和投人,但是
显现的问题又制约着消费信贷的发展。归纳起来
有:.
i、手续繁琐,效率不高。在现有社会信用环
境和缺乏个人资信查询档案制度的情况下,银行
为规避风险,不得不对贷款人采取原始的资信审
查手段:上门核实身份证明,收人证明等。因涉及
房产登记部门和保险机构,使得银行审贷过程加
长,效率低下,客户不满。
2,贷款额度低,期限短,利率高,付现额度大。
按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条例》规
定,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要涉及到银行、房地
产商、保险公司、房产交易所、律师事务所、房产评
估所等多个中介部门,同时需缴纳一定的办理抵
押物评估、保险、登记和合同公正费用,加重了贷
款人的经济负担。而商业银行发放个人抵押住房
消费贷款的额度占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贷款额的6%,占贷款总额的1%左右,远远低于国际水平。
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短则3一5年,最长
的是20一25年,住房款项付现比例一般为住房总
款的30%左右甚至更高。
3、商业银行贷款的责任管理模式过于粗放。
各家银行的基层单位对责任贷款管理强调个人贷
款、小额贷款一旦出现风险,无论何种原因一律由
经办人负完全责任直至收回方可解脱责任。这种
粗放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拓
展,不利于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所以基层信贷
员宁可发放经过上级行审批,集体承担风险的个
人住房消费贷款,而不愿发放自己承担风险的个
人住房消费贷款。
4、银行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经营收人与成
本支出不划算。由于发放企业贷款手续相对简
便,经营成本低。而住房消费贷款客户面广、量
大,造成商业银行放款工作量加大,管理成本增
加,现行的利率规定使银行贷款期限越长,收益反
而越小,加上此项贷款风险预警手段不足,使银行
开办此项业务积极性不高。因此商业银行热衷于
企业的“批发贷款”,而影响到住房消费贷款的深
人开展。
二、商业银行的对策
面对住房消费贷款供不应求的局面,商业银
行应积极调整信贷政策,在贯彻国家房改货币化
政策、提高人民住房水平的同时,应解放经营观
念,提高盈利水平。
1、解放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国传统的消
费观念—不贷款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住房
消费信贷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不但要大力宣
传住房消费信贷,包括向政府宜传以需求政策支
持,向社会宜传以增加客户,解放居民的消费观
念,改变过去那种“住房等分配,消费不负债”的落
后消费观念。而且还应解放自己的经营观念,提
高自身的信贷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加强住房贷
款的集约化经营,组建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要业
务的经营中心,选择部分经营环境较好,管理水平
琴高,客户比较集中的基层经营机构,集中办理个
人住房贷款营梢、咨询、受理申请等,以有效地控
制业务风险,降低业务成本,进一步提高业务的集
约化经营水平。
2,精确计算贷款风险,完善住房金融配套服
务体系。商业银行应设立精算部门,专门计算贷
款风险系数。特别是住房消费信贷,由于其年限
较长,风险系数较大,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利率
.36·
风险等系列影响,发生违约可能性较大,因此,商
业银行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计算方法,争取将风险
降到最小化。同时,商业银行完善金融住房配套
服务体系的首要条件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减
少因手续繁琐而影响了效率。其次,商业银行应
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付现比
率,减少贷款过程中涉及到的房地产商、保险公
司、房产交易所等中介部门,从而减轻贷款人的贷
款支出,减轻经济负担。然后,建立多种住房贷款
形式,减少限制条件。最后,改变粗放型的贷款责
任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提高贷款效益,积极开展
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为完善住房信贷建立一个良
好的体系。
三、建立我国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
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产生于大萧条时期,
是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不断发展的结果。所谓住房
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是指已形成的住房抵押的转
移、买卖的市场。沁世纪印年代中期,由于对金
融业的管制不断放松,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侵人
传统商业银行领域,在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发放工
商贷款和消费贷款等领域与商业银行全面展开竞
争,而非银行金融机构没有受到商业银行那么严
格的限制,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因对吸收的存款缴
纳存款准备金和保险金而使资金成本偏高,在竞
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储蓄机构和商业银研所面临
的困难,迫使他们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于是将期限
和利率大致相同的同质住宅抵押贷款等金融资产
聚集成一个集合基金,然后发行以集合基金直接
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住房蝶款的证券化,使银行
贷款的风险减小。美国于1968年发行了第一张抵
押转递证券,由于这种抵押转递证券比单独的抵
押契约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因此那些不喜欢冒险
的投资者宁愿投资于这种证券,也不愿投资于一
个单独的抵押契约。
为增加对居民抵押市场的资本供给和为活跃
的二级市场提供支持,国会创建政府国民抵押放
款协会(Ginnie Mae)联邦住房抵押货款公司(Fred-
die Mae)和联邦国民抵押放款协会(Fmnie Mae)这
三个机构。与这三个实体联系的证券是公认的机
构转递证券,政府国民抵押放款协会发行抵押转
递证券,在利息和本金按时支付方面,由美国政府
的信用来担保,它的发行是由Gitmie Mae批准的放
款人来发行的,如:储蓄银行、商业银行、抵押银行
等。吸有当基础抵押契约由Ginnie Mae制定了保
险标准,并被联邦房地产管理局(FHA)、退任军人
管理局(VA)或农民住房管理局保险或担保的抵押
契约才能进人由Ginnie Mae担保的抵押集合基金。
Ginnie Mae担保的证券称做抵押担保证券(14185),
它占抵押转递证券的最大部分。联邦住房贷款抵
押公司发行的参与证(PC)保证利息和本金的及时
偿还、但大多数Freddie Mae参与证仅保证利息的
按时支付,而定期偿还本金象聚集时一样被传递。
联邦国民抵押放款协会于1981年发行了第一张抵
押转递证券在利息和本金按时支付方面都给予保
证。美国住房接触应力证券是直接以抵押资产为
基础,通过提供两个层次的信用即资产本身信用
和衍生信用来构造的。
参照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市场的基础
条件,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
人手:
1、深化金融改革,建立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
在国有银行商业化的同时,应大力发展保险公司,
社会养老基金、抵押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
多项投资机构,将保险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
引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市场,为二级市场业务的
开展提供长期而广泛的基金来源。
为保证二级市场正常合法有序的进行,我国
应建立一些保护法规,如《住宅金融法》、《住房抵
押贷款保险法》等。
2、尽快成立政府专门机构,使其致力于发展
住房抵押货款二级市场。组建由国务院直接领
导,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牵头政府机构专门负
责住房抵押贷款及其证券的保证保险和标准化。
规范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估业,大量
培育证券、房地产估、财务等各方面专业人才。
3、加强开发,新的贷款种类,提高住房抵押贷
款的证券化程度,改变过去形式单一的贷款条件,
建立多种类型的贷款,为建立贷款二级市场提供
前提条件。
4、我国在建立了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后,
应加速住房抵押消费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以此促
进住房消费,激活房地产业,拉动内需,改善银行
资产负债结构,减轻经营风险,自动实现社会闲置
资金在住房消费信用方面的配置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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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对经理论与实践〔Jl ,加以,1,27-31
〔幻刘锌.房地产信货风险与防范时策,中国金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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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加以,5
[4l高波.中国房地产市场发育和规范化运行制度
分析,南京大学学报【J1,1},4
[5〕王进才.房地产金触:资本市场中的断亮.点,中国
对政经济出版社【l}l ,199s年版
帮你写好了

❻ 我申请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但办成了个人消费贷款,有什么影响

你办成个人消费贷款,再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不受影响的。

❼ 贷款政策的住房贷款政策发展的历史回顾

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贷款形式。回顾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历史,距今也已有20多个年头,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和历史吧。
1、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会议召开后,1991年住房信贷业务开始了起步,各项住房信贷政策出台。1991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都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办理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并制定了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2、由于住房体制改革进展较慢,并在1992年出现了房地产热,1993年着手进行控制。
3、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颁布了《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标志着我国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走上正轨。但当时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双重保证即抵押(质押)担保与保证担保,二是最高期限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额不少于房价款的30%,存款期限必须在半年以上。
4、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要求双重担保。二是没有明确规定存款期限。三是利率政策上明确规定按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减档执行。期限为5年的,执行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5年以上至10年的,执行5年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5%。四是贷款使用范围是公积金建造的普通自用住房。五是贷款发放主体是223个实施安居工程城市的商业银行和烟台、蚌埠住房储蓄商业银行。六、规定贷款的处理时间是三个月,即在三个月内银行完成贷款评估、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5、199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随后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1997年4月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扩大了贷款可用于购买住房的范围。原《办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购买用公积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而新《办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可用于购买所有自用普通住房。二是扩大了贷款的实施城市范围。原《办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只在安居工程试点城市实施,而新《办法》则取消了这一限制,即所有城镇均可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三是扩大了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金融机构范围。原《办法》由于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安居工程试点城市居民购买用公积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因而实际上只有工、建、农3家银行可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新《办法》取消上述限制条款后,实际上所有银行均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四是利率更优惠。规定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法定贷款利率减档执行,即期限5-10年个人住房贷款执行3-5年一般贷款利率,期限3-5年的执行1-3年一般贷款利率。五是加快了处理程序。由原来的三个月时间缩短为三个星期。
这一政策的推行直接刺激了住房贷款的增长,1998年个人住房贷款比上年增加了324亿元,1999年又增加了858亿元。
6、1999年,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将住房贷款与房价款比例从70%提高到80%,鼓励商业银行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同年9月,人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到30年,将按法定利率减档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调10%。同时,对公积金贷款期限也作了相应调整,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按4.59%执行,5年以内的按4.14%执行。贷款比例的上升,期限的延长和利率的下调,贷款人要筹备的自有资金减少了,期限的延长和利率的下降意味着每期还本付息压力减轻了。因此,2000年住房贷款增长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新增贷款的一半用于个人住房贷款。
7、2002年2月2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由现行的4.59%下调为4.05%。
8、2003年6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此《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有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同时,此《通知》再次重申,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通知》指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通知》规定,对购买第一套住房按揭贷款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执行现行的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而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另外,《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居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2005年3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将贷款利率的上限打开,并再次重申下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9倍。同时,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2成提高到3成。
10、2006年5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但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成的规定。
11、2006年8月,央行在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将其利率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到0.85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12、2007年9月,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13、2008年,央行发布通知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14、国务院2010年4月17日下发房贷新政,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采取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操作标准。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与此同时,部分银行已经暂停了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放贷业务。

❽ 个人住房消费贷款需求和供给分析

1、我国个人住房贷款需求情况

央行研究局近日发布报告指出,今年前四月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3%,增幅比去年同期减少16.2个百分点。这一数据变化说明,国内个人住房需求过快增长的势头得以缓解。随着宏观调控的实施,一些投机和投资需求被抑制,房产需求逐渐向自住需求转移,直观表现就是相关数据的下调,比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等指标。目前我们的房产需求增长是相对过快的,一定程度的下降表明市场正在向理性方向发展。
2.影响个人住房贷款供给的因素
随着福利分房制度的结束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行 ,个人购买住房将成为新的消费热点。由于购买住房需要大量的资金 ,这就使得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已经成为解决购房者资金不足的主要途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不断发展 ,个人住房贷款出现了逾期及欠息现象 ,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笔者在此着重分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潜在的内外部风险因素及对策。一、外部风险因素1、个人信用风险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自然人 ,因而其个人的信用程度尤为重要 ,而这一点恰恰是银行无法掌握的 ,首先银行对于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
3.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供给情况
第一,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上升,但经济适用房投资仍然滞后。2006年、2007 年,全国房地产投资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尽管2007年政府强调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但是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比重仍未有显著上升,大约为住宅完成投资额的5%左右。

第二,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高于竣工面积,住宅施工面积增速放缓。2006年以来,尤其是2007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高于竣工面积,2006年的销竣比为1.14左右,而2007年销竣比则达到了1.3,显示供给与需求间存在较大不平衡,这与2006年以来住宅施工面积增速放缓有着直接联系。同时,虽然从绝对值上讲,2007年住宅施工面积不断扩大,但是增速较慢,所以2008年住宅供给依然不容乐观。

第三,房地产企业资金比较充裕,银行贷款占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的比重不断下降,而企业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比重则出现了较大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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