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套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法律分析:1、二套房公积金提取规则和首套房是有所差异的,一般来说首套房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但是二套房的公积金是不可以全部取走的。
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2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2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贷款。
3、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贷款。
4、由此可见,二套房公积金提取必须要满足首套房还清的情况,并且不可以两套房同时,要一套一套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贰』 成都名下有一套全款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全款房在购买住房的当年带上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过了当年就无法提取公积金了。
『叁』 买第二套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第二套住房只要你第一胎租房的房款已经还完了,没有什么真心问题是可以用公积金的。
『肆』 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二套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是:
1、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销户之后,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
2、如果不是农村户口,公积金是可以用于租房的,只要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缴纳够房租5%的契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伍』 成都市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1.婚后你们提供结婚证和相应的公积金缴费证明,能提取丈夫和妻子的公积金还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公积金只能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第一套没有还完的情况下,能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但是首付最低为50%,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增加最少10%,年限还是根据你的年龄来计算,最多不超过30年。
『陆』 二套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