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第一套房子没有贷款,再买一套算二套房吗
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该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况,所以算二套房。
注意事项
1、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B.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二套房
以下情况不属于二套房:
1、首套全款,二套贷款。当购买的第一套房是全款购买的,在购买第二套房时需要申请贷款购买的房屋不属于二套房。
2、有安置房。自己名下有安置房,但是没有到房管局进行备案的,可以贷款购买,也不属于二套房。
3、没房产证的。
属于二套房的情况
1、如果父母名下已有住房,再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
2、如果在未成年时名下已经登记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如果名下登记有全款购买住房的个人再贷款购房。
4、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再次购房的。
5、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
6、离婚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C.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含义
名下房产来自赠与或者继承的房产。因为我们国家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以后继承或者曾与的情况会出现很多。但是,我们手里头的房产都是要去当地房管局登记的,“二套房”也是登记来算的,如果你没有去登记备案,是不属于“二套房”。当然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子也不能去买卖或者交易。
异地有房本地没有房的人。这也要看城市,各地方的政策不同因地而异。比如我在湖南有一套房子,在内蒙想买一套那就不属于是“二套房”,每个城市的楼市政策并不一致,如果你想买的城市并不将异地购房的房子看做购房者的首套,在该城市买房自然就不属于“二套房”。
D. 自己有房子但是不是贷款买的 再买属于二套房吗
你上面的问题不是很清楚,不明白你是想问在银行贷款属不属于第二套住房,还是个人名下属不属于第二套住房。 分开说吧,房管局规定,家庭以户为单位,购买第二套住房,不享受税费政策和补贴优惠。 银行方面,个人名下已有物业,无论是否贷款,再购买房屋时都属于第二套住房,不同的是,购买的第二套房屋如果为改善型住房,并且三年内无不良资信记录,可以享受利率7折的优惠。
E. 第一套房子没贷款.如果再买一套算不算二套房
一套房二套房不是按之前有没有做过贷款算的,而是以实际房产为证明的,所以你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了,第二套购买的时候就是按第二套计算。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第二套房贷利率调整的作用
第二套房贷调整的作用是中国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泡沫过大的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购入多套住房的投机者而设置的上浮利率。
一般个人第一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首付成数也相对较高。
第二套房贷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涨幅过大过快的房地产价格减速,因为投机者被一定程度的打击了,部分投机者由于投机成本加高,导致投机回报率降低甚至没有利润,降低了投机意愿,从而使房产价格更接近房产的实际价值。这样也有利于穷人更容易买得起第一套房,因此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
F. 唯一一套房没贷款卖了,再买一套不贷款算二套房吗
不算的!
二套房界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G. 首套房无贷款再买一套属于二套房吗
首套房无贷款再买一套属于二套房的,因为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不以业主是否有贷款为依据。不过,第二套套才第一次贷款的话,首付可以按首套房的标准来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该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况,所以算二套房。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H. 一套房全款没有贷款,现在想买算二套房吗能不能享受首套政策贷款
虽然一套房全款没有贷款,但现在想买二套房也不能享受首套政策贷款!
I. 二套房不贷款,会按二套算吗
你指的什么按二套来算?
房管局的话,既然你是喊的二套房,你觉得是几套呢?二套房的税费要比首套房多一半左右
J.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二套房
新的“二套房”认定的范围和情况都将发生变化,除了已有一套个人住房再购买一套住房属于二套房外,还有若干情况也属于二套房范畴中。那么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二套房呢?本报根据新规定,归纳出了几种并不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况:
首先,婚前购房,即在结婚之前,有房一方以无房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的,也不认定为二套房;
第一,商业地产,即贷款购买过商铺等商业地产,之后再贷款购房的也不认定为二套房;
第二,异地购房,即在外地全款买过房产,之后来沈阳申请贷款买房的,也不认定为二套房;
第三,婚前购房,即在结婚之前,有房一方以无房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的,也不认定为二套房。
第四,农村人口,即农业户口有自己的宅基地,之后贷款购买商品房的也不认定为二套房;
第五,成年子女贷款购房,即父母名下有房,子女在成年后贷款购房的,不认定为二套房;
第六,全款购房,即全款买过一套房,售出后再次贷款买房的不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