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为,使用公积金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最低为二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为四成,套内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家来庭停止放贷。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严格执行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规定。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不再区分职工家庭首套房是否有住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2. 长沙二套房购房资格最新政策
根据长沙市限购政策规定,购买长沙二套房的条件如下:
1、长沙第二套房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首先要是本地的户口或者长沙户籍满2年。
2、首套住房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满4年或网签满6年。只有首套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办证或者拖延办证未满四年的才可以通过网签6年这一条件购买二套住房。
3、已婚或单亲家庭(单身个人家庭不具有购二套房资格)。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第一次购房使用,再次购房使用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3.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吗
家庭名下有两套房,长沙这套房产申请商转公业务,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2.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如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最终贷款额度仍需结合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确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不适用此条。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此条。
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市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挂钩。按照目前的个贷率,2021年2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按照余额的15倍计算(铁路分中心另行计算)。
链接导读:
公积金补缴三个月,异地公积金转入到长沙,算连续在长沙正常缴存吗?
夫妻一方是省公积金,一方是市公积金,是否可合并贷款?
子女购房,父母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
4. 二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二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为40%。
当然,每个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都不同,且会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首付的比例越低,用户可以贷款的额度就越高,当然相对的需要支付的利息也就越多。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 长沙二套房,商贷公积金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多少
长沙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如下:
1、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利率上浮10%。
至于是否可以按照你所说的那样调整,你要到你本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咨询一下才知道
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管理中心或与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2.所购房产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有土地性质的住房;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现房、二手房),且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申请贷款时间距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申请人所购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担保公司签订楼盘合作协议;
5.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还有什么关于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的相关问题可以到数财网了解一下。
6.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能贷60万,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值为参考值,具体贷款额度还需要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之夫妻贷款。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公积金贷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第一套购房就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6.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7.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7. 长沙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据了解,在长沙,只要首套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如果首套房面积在 120平方米(含)以下,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
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8.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成
长沙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的门槛又降低了!最新消息显示,在长沙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一套已结清),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
自2015年8月底三部委联合发文宣布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至二成后,10月15日,新政“长沙版”正式落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称:
长沙公积金将再次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房(住房面积未超过120平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此前,9月30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宣布自10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贷款利率仍按基准利率上浮10%。据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同样按基准利率上浮10%。
该通知自宣布之日起即刻执行,市民可以申请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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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为,使用公积金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最低为二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为四成,套内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家庭停止放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张良武表示,新政虽然没有明确,但140平米以上的住房仍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规定,本地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此前,是要求连续缴纳3个月。
此外,通知明确,对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相应缴交标准,且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购房(贷款)地为长沙市内五区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购房(贷款)地为长沙、望城、宁乡、浏阳四县(市)和其他市州(分中心所辖职工)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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