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征信黑名单对子女买房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父母有不良记录不会影响子女申请贷款买房,因为子女(已经成年)与父母是不同的借款主体,子女买房是查询本人的个人征信记录申请贷款,不需要审核其父母的征信,所以就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买房是没有影响的。不过,如果父母被执行黑名单在法院判决后,将钱款转给子女,让子女买房,那么就需要面临调查,如果属实的话,应该将相关份额冻结查封,拍卖后款项用于偿还义务。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而被列入法院的失信黑名单,除了个人名声和信誉,平时的社会活动和交易都会产生负面影响。若其配偶有不良记录也是会影响申请贷款买房的审批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❷ 父亲欠银行的钱上了黑名单,儿子买房会受影响吗
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所以如果子女是成年人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就是说儿子如果只是买房,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养育,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比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能坐飞机,意味着无法带孩子去更远的地方或是国外旅游;不能给孩子购买一些保险产品等。
(2)父亲黑名单女儿可以贷款买房子吗扩展阅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有:
1、限制高消费,除了当事人,如果子女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那子女也不能高消费,比如进入高档西餐厅,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或者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等,除非子女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2、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是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受影响。
3、不能给子女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等;
4、子女就业可能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公务员任用上,因为公务员任用有一个资格审查,有些地方会规定,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子女不能录为公务员。
❸ 父亲欠银行的钱上了黑名单,儿子买房会受影响吗
不影响。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的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借款人个人信用回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就可以获取贷款;
另外,该办法亦未对借款人父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贷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不会因为父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影响其个人的信用状况。
无论父母是否成为银行黑户,均不影响子女的信用状况,只要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银行其它答贷款条件,即可直接贷款买房。
❹ 父母黑名单子女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父母失信不影响子女贷款,银行征信一般仅考察个人信用,不牵涉父母失信。但父母为失信人员,会影响子女入学、入伍、政审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❺ 父母是老赖子女能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从法律上来讲,子女是独立于父母的个体。父母不管是欠债还是犯罪,与子女均没有关系。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的说法。老赖的民事行为会受到限制,但是老赖的子女可以买房。针对“什么是失信惩戒机制”,有关人士说,在法律术语上属于失信黑名单,主要是指对于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老赖”,法院列入被执行的名单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❻ 父亲黑名单儿子可以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所以如果子女是成年人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就是说儿子如果只是买房,是不会受到影响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❼ 父亲是黑名单女儿买房贷款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不影响。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❽ 父母征信黑名单对子女贷款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家长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只要借款人信用良好,且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年龄、工作、收入等达标,便可申请贷款,并未表示“借款人父母信用不良,禁止贷款”。所以,父母为信用“黑户”,不会影响子女贷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❾ 父母是银行黑名单,对子女买房贷款有影响吗
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9)父亲黑名单女儿可以贷款买房子吗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
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第六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