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贷的近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 申贷的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
3)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以家庭为单位征信良好(若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者2年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拒贷)
5)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有一套非公积金贷款的住宅或没有住宅。
如果您第一套房使用了公积金,得需要把一套的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可以使用户公积金。如果一套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B. 购买二套房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第2套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个其实得看实际情况。比如说如果你购买的首套房是商业贷款的,并且首套房还处于按揭期,这个时候去购买个人的第2套住宅房,是可以选择用公积金贷款的,不过贷款时的利率会上浮10%。假如说第一套房的商业贷款已经全部结清,那么无论你首套房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是可以选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宅房。但是如果你的首套住宅房是公积金办理的贷款,那么第2套住宅房子不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
其次我们得注意一下个人的使用次数是否有限制,因为公积金是不能无限次的用于贷款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本身是员工的一种福利政策,如果说我们使用公积金的次数已经超过了两次,那么未来无论是买房或者是换房,那我们都是没有办法再次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所以在使用公积金的时候,自己也一定要慎重一些。
C. 长沙公积金贷款收紧 首套超120平二套房限制房贷
长沙住房公积金政策将收紧。记者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3月1日起,个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此前缴存6个月就行;而首套房面积超120平方米,买第二套房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只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规范。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涉及到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整的内容主要有3个方面。
首套超120平方米二套房限制房贷
变化一:“现在,如果已有一套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政策调整后,就不行了。”
解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规定将首套房的面积调整到了120平方米,只要首套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果首套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起贷额度不得超最高贷款额度
变化二:“政策调整前,如果测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最高可贷款25万,调整后,最高只能贷款20万元。”
解读: 通知规定,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5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申请提取年限由3年改1年
变化三: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通知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批准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前,申请提取公积金年限为3年;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且最多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金额,而此前的规定时限是36个月。
相关链接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新规(节选)
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以内;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月缴存额低于320元的按最低缴存比例5%测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公积金提取
●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人子女,以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外,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批准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可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日起2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且最多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金额;全部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其提取时限为结清之日6个月内。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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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吗
家庭名下有两套房,长沙这套房产申请商转公业务,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2.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如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最终贷款额度仍需结合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确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不适用此条。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此条。
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市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挂钩。按照目前的个贷率,2021年2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按照余额的15倍计算(铁路分中心另行计算)。
链接导读:
公积金补缴三个月,异地公积金转入到长沙,算连续在长沙正常缴存吗?
夫妻一方是省公积金,一方是市公积金,是否可合并贷款?
子女购房,父母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
E.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看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如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并且已经还完贷款,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F.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为,使用公积金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最低为二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为四成,套内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家庭停止放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张良武表示,新政虽然没有明确,但140平米以上的住房仍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规定,本地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此前,是要求连续缴纳3个月。
此外,通知明确,对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相应缴交标准,且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购房(贷款)地为长沙市内五区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购房(贷款)地为长沙、望城、宁乡、浏阳四县(市)和其他市州(分中心所辖职工)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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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如果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第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7)长沙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贷款条件规定: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