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套房如何认定
二套房的认定有三种情况: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认定为二套房;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再次贷款的认定为二套房;
(三)夫妻双方,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贷款未还清的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❷ 最新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以下七种情况都会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银行在二套房认定上采取是二套方的认定方面采取是“认房又认贷”模式。一旦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将会有之前30%提高到60%;贷款利率也会提高1.1倍;甚至在一些城市银行暂停发放二套房贷款。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❸ 第二套房的定义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3)贷款第二套房如何界定扩展阅读:
二套房的要求: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❹ 第一套房如何认定为第二套房
第二套房按下列情况认定: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法律依据】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是: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❺ 二套房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二套房的认定条件: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3、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4、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5、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6、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7、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房屋交付时,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❻ 二套房是怎么认定的
1、父母的名下已经有住房,但是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再次买房时,就会被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未成年的时候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成年之后再次贷款买房时,按照二套房的政策。
2、个人名下已经有全款购买的房子,再次贷款购房时,只要能查到名下有房子,如果不卖掉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曾经有贷款购买的住房,虽然已经结清并且将房产出售,此时名下没有住房,但是再申请房贷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3、第一次买房使用的商业贷款,不论房贷是否已经结清、房子是否已经出售,只要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同样会被算做二套房。婚前一方曾经贷款买过房子,结婚之后用另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即便是两人的户口没有在一起,另一方再次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4、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婚之后一方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同样是被认定为二套房。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利用“假离婚”来逃避二套房政策的购房者。
❼ 二套房怎么认定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被认定二套房之后有哪些影响?
被认定之后的影响有:银行在二套房认定上采取是二套房的认定方面采取是“认房又认贷”模式。一旦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将会有之前30%提高到60%;贷款利率也会提高1.1倍;甚至在一些城市银行暂停发放二套房贷款。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二套房怎么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了。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采用“认贷又认房”的模式,只要有过购房记录或者房屋贷款记录,符合一定条件的,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❽ 如何判断是二套房
根据央行信贷的管理规定即对第二套房认定方式: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你的情况属于在第二套房的认定范围内,所谓以“户”为单位界定,是指的一个家庭里面的任何一个成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再次贷款都按照第二套房执行。
(8)贷款第二套房如何界定扩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