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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贷款消费不利于提高生活水平吗
①说法错误,贷款消费的特点是“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在自己的偿还能力范围内进行贷款消费,有利于提高当前生活水平;
②③符合题意,从漫画《“瓜”分》可以看出,由于贷款消费的比重过高,偿还贷款的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过大,导致其他生活支出紧张,这启示我们要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也说明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
④说法错误,贷款消费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并不是贷款越多,生活水平越高.
故选:D.
㈣ 申请中邮消费金融的贷款时,填写的资料为什么提示有误
请登录“中邮钱包”APP检查并修改(注意核对银行卡号、电子邮箱地址、身份证号码、座机号码等信息是否有误),如出现异常请尝试重新登录填写修改或更换手机重试,如问题仍无法解决。
㈤ 消费贷问题
小贷公司在风控方面除了自己特有的产品和规则外,在应对借款人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方面,也存在许多共通之处。下面我们一起来解读从借款人角度来看,会有哪些风险。
一、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
借款人行业经验和能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经营项目的失败,从而影响到正常还款。
对于行业经验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项目经营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保证经营正常稳定后才给予贷款;二是借款人有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有则在其他收入来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二、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稳定的风险
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往往会隐藏很大的风险。婚姻、家庭都经营不好的人往往也经营不好事业,要么品德有缺陷,要么没有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事业上。同时,如果在夫妻之间关系不好时贷款,一旦双方离异,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极力逃避债务,这样也会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对于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问题,最好不给予贷款;如不是借款人的问题,也要考虑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予贷款。
三、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
由于借款人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在贷款后如果借款人离开当地,则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如果向居住不稳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稳定、实力的人担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稳定、对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担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经营项目很稳定,投资很大,不宜轻易转让,居住的稳定性则不重要。
四、借款人品质及道德风险
借款人的品质及道德风险是贷款风险中最严重的风险之一。如果是一个品质及道德好的人,即使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虽有可能会拖欠,但他会很配合,积极还款。但如遇到品质及道德很差的人,他会想方设法地拒还贷款。所以只要确定借款人是品质、道德很差的人,则不应给予贷款。
五、借款人及家人的健康风险
如果借款人或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借款人往往会花费巨资用在治疗上,从而会影响到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死亡,则债务往往也会得不到落实,从而使贷款落空。
对于借款人本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的,最好不给予贷款;如果是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问题的,可考虑增加担保。
六、借款人信用风险
对于有上述不良信用行为的人,如果是恶意的,则应拒绝为其提供贷款。
如果是借款人虽有上述拖欠,但是非恶意行为,且时间都不长,只是其信用观念淡薄,没有意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同时借款人是有还款能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与借款人就信用意识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增强其信用观念,让他认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如果借款人接受,则可先向其提供小金额的贷款,并要求提供担保。如果以后还款记录良好,可逐步增加贷款金额。
七、经营资质风险
一种情况是没有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属于无证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企业有可能随时被政府部门责令关闭;后一种情况虽有可能有相关可证件,但实质的经营活动不能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可能被关闭停业整顿。
所以对上述情况最好不要给予贷款。
八、股权风险
对于前一种情况,由于借款人没有决策权,对收入和资产的分配不能自己做主,债务的偿还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也意味着借款人只有较少的收入,还款能力有限,因此,放款金额不能超过其收入水平,同时,应要求具有决策权的合伙人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
为了防范第二种情况,一是要对提供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进行真实性调查;二是要对企业的员工进行走访,核实合伙行为是否真实;三是要求其他合伙人提供担保。一旦核实是借款人虚构股权,应拒绝贷款。
九、借款人管理不足风险
由于借款人对企业的管理不足,其企业的资产就可能受到损害,企业的收人就会明显下降,如果情况严重,会危及企业的生存,甚至使其倒闭,最终会影响到偿还贷款,从而使贷款面临风险。
贷款机构的评估人员发现管理不足的现象后,要与借款人沟通,让其尽快纠正;如果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到还款能力时,应要求借款人采取整改措施,有明显效泉果后才考虑给予贷款。
十、经营风险
由于存在上述的经营风险,当某一情况严重后,会变得很糟糕,可能会使得借款人的企业处于不稳定的经营状态。
贷款机构的评估人员发现有上述的经营风险后,要与借款人沟通,让其尽快扭转这种不利的局面。如果借款人企业虽然有某些方面的经营风险,但并不严重,或短时间内无法改变,预计将来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形成大问题,不会损害其还款能力,可考虑提供贷款,视情况可要求提供抵押或担保。如果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到还款能力时,应要求借款人企业消除或减轻这种风险后才考虑给予贷款。
十一、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风险
当借款人出现贷款申请额与其还款能力不足时,应降低贷款额度,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内发放贷款;也可要求提供抵押或保证担保。
借款人过度负债,导致其经营破产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最终不能偿还贷款,这是目前小额贷款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原因是:
(1)目前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众多,竞争激烈,使得借款人能很方地在多个贷款机构贷款。
(2)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活跃,利率较高,借款人也能很方便地借到资金。
(3)目前征信系统不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只包含了银行和少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务信息和信用记录,众多的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融资的债务信息和信用记录不在征信系统内,又无其他查询平台,这为贷款机构全面评估借款人的债务带来了难度。
㈥ 消费贷款的最新情况
首先,各银行普遍上浮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出于自身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考虑的。从资金上说,个人消费贷款期限短,周期短,占用资金时间较短,归还回笼资金较快,对银行保持充足流动性非常有利。从经营上看,两次下调利率后,存贷款利差缩小,银行利差收入受到影响。同时,持续几年的信贷快速扩张已经不可持续,依靠扩张信贷规模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在这两种因素制约下,银行力图通过上浮贷款利率,尽可能扩大存贷款利差来增加收入,提高利润水平。
其次,上浮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银行自主定价的权力,无可厚非。上浮幅度都在央行利率政策规定的范围以内,是银行适应市场、根据内部业务运营状况自主定价权的体现,又不违背现行利率政策。
但是,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现状看,银行纷纷上浮包括房贷利率在内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有点不合时宜。我国经济已经连续6个季度下行,并且这种下滑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三驾马车中,依靠大规模投资拉动已经不可持续,出口受外部需求不振影响基本上停滞,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无论是应对眼前的经济下滑,还是促使我国经济迈上长久健康发展轨道,都显得异常重要和非常迫切。 从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来看,当前的存贷比严重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操作。根据银监会的既定政策,银行业存贷比75%的指标不会进行调整。如此高的存贷比,势必使中国银行业在季末、季初及月末、月初出现存贷款大幅波动的情况。
冲存贷比时点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的主要工作,对于“吸储”能力较弱的银行而言,收缩贷款成为必然,即使是优质贷款的个人消费贷款也得收紧。
从商业银行经营的内部环境来看,已进入第四季度,本身体量和需求贷款额都很庞大的国有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有所减少;除了国家政策明定要给予扶持的小微企业之外,那些需要贷款的企业,有些是各级政府明确支持的,银行不能对其提高利率。而银行能够对其提高利率的,多半是风险极高的。
而中资商业银行未必有能力帮助其控制风险,因而多半没有魄力敢提供足够的贷款。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为了保住自己的利润,只有向已经在手的个人消费贷款开刀――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
中国消费者贷款融资的渠道的确不多,面对银行提高消费贷款利率,要想按揭消费,好像只能“伸头挨宰”。然而从长远来看,按揭消费的人会越来越少,受损失的还是商业银行自己。因此银行此时此刻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简直给人有点杀鸡取卵之感。
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不仅增加了消费贷款个人的负担,而且客观上降低了中国居民消费的欲望,这与扩大内需、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宏观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在当前经济不景气情况下,银行普遍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必将大大抑制百姓消费,影响启动消费、扩大内需,是逆经济环境而动,背离刺激消费、启动内需迫切要求的行为。如果消费难以启动,经济出现深度下滑,银行贷款对象将大幅度减少甚至存量贷款风险将暴露,到头来银行自己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
总之,在中国经济遭遇异常困难之际,银行普遍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显得不合时宜。 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农商行在本市的首套房贷眼下仍然延续基准利率7.05%基础上再八五折的标准。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的首套房贷则是基准利率的九折。
在北京多家银行调查发现,原来众多银行上浮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并非新闻――早已上浮了1至2年了,而且上浮比例落差很大,也有个别银行比如天津银行仍然维持基准利率按兵未动。至于首套房贷,目前各行在本市最高的首套房商贷利率也不过是与房贷基准利率持平,即7.05%,远未到网上一些人所惊呼的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05-1.10倍,不过近半月来的确有银行房贷利率较前阶段小有上浮。
农业银行宾水西道支行的一位客户经理:众多银行关于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上浮绝非刚刚发生的事儿,“至少有1年到2年时间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一下子成了新闻。”各行上浮的比例不一样,农业银行大概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15%-20%,但近半年来,农行已经基本不做这方面的业务了,尽管个人消费类贷款这一品种还存在于该行目录之中。
招商银行园区支行个人信贷部也证实了农行的说法。一份招商银行针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表格,其中1年期贷款利率在7.8%-8.4%之间,也就是说,在央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的基础上上浮了30%-40%。她强调,招行一直都是采用这个标准。
此外,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在本市所作的个人消费类贷款的利率一直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浮20%左右,建设银行针对房屋装修、留学类的贷款利率则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天津银行的客服人员确定该行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从开始一直保持为基准利率没动,是各银行中比较低的。 房贷业务:部分外资银行已暂停中资银行已全面收缩房贷业务,首套房贷利率已普遍上调至基准利率及以上,只有极少数外资银行,仍保持部分优惠政策。
不过,外资银行也开始收缩房贷业务,个别银行暂停了房贷业务。笔者以客户身份咨询渣打银行海珠区一支行时,一客户经理表示,支行层面已暂停受理房贷业务了。东亚银行客户经理在接受笔者咨询时表示,该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已执行最低上浮10%的利率,此外,需要收取0.5%的贷款安排费和800元左右的文本费。
不过,仍有部分外资银行的房贷业务照常办理。24日,汇丰银行广州地区一支行理财经理表示,汇丰银行房贷业务照常办理,利率最高仍可以下浮10%,但是否能够获批下浮利率,要看贷款申请人个人情况而定。花旗银行一房贷业务的经理在接受咨询时也表示,对于优质客户,利率最高仍然可以打九折。
消费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高达100%在房贷业务继续收缩的同时,银行却开始抢食高息的无抵押消费贷款。
2015年5月29日,由苏宁发起的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南京宣告开业,这表明苏宁开始向个人消费贷款进军,与其他互联网巨头一样,苏宁定位于“长尾市场”,瞄准的是月消费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普通消费者。
㈦ 教育部: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消费贷都有哪些坑
贷款这样的事情可能对我们很多人来说都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但是对于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我认为是一件十分不好的事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增大了我们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在现在可以说我们很多大学生的消费意识是十分差的,在很多时候可能都觉得自己的生活费不够花,对于一些大学生来说可能就会去触碰一些贷款,但是自己一旦去触碰这样的贷款自然就无法在走出来。
所以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在学校期间自然就是应该去学习我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在我们觉得自己消费不够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正规的兼职平台补贴自己的生活费。
㈧ 在网上贷款,因银行卡号写错导致钱没有到账,这种情况还需要还款吗
因为有你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的卡号写错了。是你个人的错误。还是由你来还款的。不过你可以报警,有警察来处理,银行卡号写错,钱错发给了别人的问题。
㈨ 申请中邮消费金融贷款填写资料时显示信息有误该如何处理
重新填写,逐行检查填写,不要漏掉了必填项目,填写的资料真实有效。一般这样就不会有误了。
但是要批下来还是会有些麻烦的,征信要好,没有违约,有车有房工作单位要比较好。
㈩ 消费贷款算诈骗罪吗
1、消费贷款,是贷款的形式,与诈骗罪无关。
2、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3、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