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假如要卖房子,买房人没足够的钱付全款,他说要过户才能贷款,然后付钱,这样可信吗会不会被骗
这个可以先行做银行贷款的申请,待银行贷款批复后,你们再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前支付30%的首付款,剩余的等到房产证办理完过户手续,把新的房产证拿到银行做抵押后,银行会把打开的资金转到卖家的银行卡里面的。作为卖家,在购房合同的签约上注明:由于买家在银行贷款审批后不及时办理贷款手续,造成违约,卖家有权将房屋产权过回到卖家的名下,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家全部承担。
❷ 我卖房子,但是买房的人要按揭付款,这样对我又没风险,会不会被人骗
没什么风险 只要买方符合购房资格就行了 只不过晚点拿钱罢了 麻烦些 需要你和他去银行做面签 那上和房子有关的东西 还有身份证 等过户之后银行放款 你才能拿到钱 如果有顾虑 尽量卖个全款的吧
❸ 通过中介卖房子,买方需要用我的房子贷款,有风险吗
只要是正规的中介,转按揭是没有风险的,你只是把贷款账号给买方,让买方拿着购房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❹ 卖房子买方贷款信用不好
一、 因买方个人征信问题导致按揭贷款未获审批,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属买方违约,应根据购房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二、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拓展资料
一、按揭贷款是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由此我们看出,按揭是购房者以自己买的房子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房子的行为,所以按揭不是买卖双方的分期付款。
二、房屋按揭贷款未获审批的处理方法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因此,如果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了房屋按揭贷款未获审批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先确定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而不是将归责于自己或是依开发商的要求而承担违约责任。 (一)如果是因开发商的原因如证照不齐导致房屋按揭贷款未获审批,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赔偿责任; (二)而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未获审批,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若开发商要求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这在法律上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三)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❺ 卖房子,对方说要贷款,会不会有问题
没这种说法!!
抵押贷款只能是他的名字后才能贷给他,除非是他以他其他房产办理的贷款,
你跟他一起办理的贷款面签的话银行应该已经跟你说明是按揭贷款!!
❻ 我要卖房子买方想贷款,我有有风险吗
我认为你没有风险,因为买方己一次付了房扻,至于买方还贷是他还,但首先说明不是用你房子贷的款,如用买你房贷款那他全款己交,还不上贷款收他的房子,你己拿到全款。
❼ 我要卖房子买方想贷款,我有有风险吗
我觉得任何贷款都是有风险的,所以,我觉得买房想贷款是有风险的,需要留意。
❽ 我要卖房,买方不想贷款,要分期给我付款,这样安全吗
不可以的,不安全的,分期付款也是他向银行分期,不是向你分期,他没钱你就别卖呗,卖给别人,或者房子别过户给他,等全款付清了再过户。
❾ 卖房者靠中介要我配合买房人用我过户后的夲他贷款这事靠谱吗
想要购买二手房,只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即可:
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交纳相关税费
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付清余款,完成交易
8、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