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丈夫私自贷款用作他用妻子有连带责任吗
没有
不管是哪类的贷款,都是必须要签订贷款合同的,在合同上如果只是男方签字,女方并未知情的情况下,女方不用负任何责任,
一对夫妻名下有套房产,这套房产是属于他们共有财产,那么房产证上就会登记两个人的名字,在房产局备案时,也是备案夫妻共有,没人各占50%的产权,如果说男方想把这套房产作为抵押,到银行贷款,那么就必须要女方签字同意,才可以成功,如女方坚持不同意,不去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那男方根本不可能成功下款,
第一:女方不同意,房产局备案信息里,男方只有50%的产权,只有男方一个人签字,产权比例不完整,不能作为抵押物,
第二:银行会根据客户的不动产,抵押物,评估报告收入情况等等综合评分,给出客户可贷款的额度,一般情况下,房产抵押,银行给出的贷款额度是房产评估结果的60%到70%,根据各银行规定判断,这些手续的办理,都是需要双方全部同意才可以完成。
第三:还有一种就是担保,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都可以为他人担保,在银行做贷款,这种贷款也必须是夫妻双方同意之后,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于担保人共同签字,才可以生效,三个人缺一不可,不然这个贷款业务,都不可能办理成功。
不过,夫妻自结婚领证登记开始,满七年之后,个人名下财产均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国有婚姻法有这条规定,但是,即使共有了,女方也不会承担连带责任,就算是企业倒闭等情况,国家查封一部分财产,也只能查封流动产,如公司等等,个人名下的不动产,国家是不会查封的,也不能查封,法规有规定,夫妻只有一套房产的情况下,在没有触碰国家法律的情况下,任何机构部门没有查封权与拍卖权。
② 老公房子抵押贷款老婆要一起还吗
法律分析: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若贷款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需要女方偿还;若贷款是男方个人生活所用,或者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将房子抵押贷款,其债务属于男方所有,女女方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③ 老公偷偷贷款老婆怎么办
这要看贷款的使用目的。如果是用于非法活动,或完全是个人消费,老婆可以不还,但要老婆举证。
但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或正常经商等,那么老婆就有义务偿还。因为这些活动,如果产生收益,这个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因此产生的债务风险,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 丈夫拿房子抵押借款妻子不知道合法吗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举证证明在你先生抵押房产当时你确实不知道该情况,可以向法院主张该抵押权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⑤ 妻子不知情,丈夫将房产抵押,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19条和第32条的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由此,妻子不知情,丈夫将房产抵押,银行不可以行使抵押权。换句话说,共有房屋抵押登记时没有经过严格审查,因此抵押登记缺乏必要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房屋抵押是无效的。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方不可以擅自就把房屋抵押,每个人都有房子的处分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作了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
1、 银行对抵押人隐瞒借新还旧事实,抵押人可参照保证人免责规定主张免责。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九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银行变更贷款金额后放款但抵押合同未变更,原抵押合同不生效。
3、抵押存在他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被判无效。
虽然当事人仅抵押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应视为土地使用权与地面建筑物所有权一并抵押。如在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已属他人所有,抵押人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4、租赁房屋改扩建及装饰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非产权人与财产所有人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拆除的,原财产所有人取得所有权。故改扩建与装饰工程不能成为抵押财产。
承租人非房屋所有人,不享有对房屋及配套建筑的处分权,该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合同的标的。
⑥ 房产是男方单独所有作为抵押贷款,离婚后女方还要负担债务吗
把房产作为抵押物去贷款,是很多人都会做出来的行为,如果还不上欠款,那么房子就会被依法查封,户主需要搬离住所。有关房产是男方单独所有作为抵押贷款,离婚后女方还要负担债务吗?我觉得不需要妻子还钱,以下是我的看法。首先,该套房产是丈夫的私有财产,房本上也没有写妻子的名字,所以无法看做是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财产,这笔债务和妻子没有关系。另外,要看男方拿这笔钱去干嘛了,是否用在了女方身上。如果有的话那就负担,反之,就不用负担。再次,女方还钱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法院判定女方不用还钱,那她就无需承担,直接和男方离婚之后,将财产分配好就行了,债务直接让男方自己去还。夫妻原本是要一起风雨同舟,共同进退的,没有义务要还的钱就别还了。
1、该套房产是丈夫的私有财产。
房本上也没有写妻子的名字,所以无法看做是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财产,这笔债务和妻子没有关系。
有关房产是男方单独所有作为抵押贷款,离婚后女方还要负担债务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进行留言。如果你也认可本篇文章,记得点赞加关注哦。创作不易,点个赞再走呗。
⑦ 再婚丈夫用他的房子做抵押贷款,但我是第一贷款人,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你好,首先要确定该笔贷款的性质,通过你的描述,丈夫用其个人房屋作抵押,以你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分担债务,由于房子是丈夫个人所有的,所以离婚时不受影响。
⑧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财产,婚后丈夫将房子抵押贷款,妻子需要偿还吗
在结婚前进行借贷,并且提供了抵押担保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负责清偿。如果借贷的款项用于婚后家庭生产的,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除非是因为结婚而负债,比如购买的房屋在婚后有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等。
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债务,不如因为赌博、吸毒而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赠与他人或为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而负的债;
4.夫妻一方因犯罪、违法所负的债务;
上述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不得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双方婚后生活。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婚前债务仍然是个人债务,不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如果该债务确实用作夫妻共同生活,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该笔债务所购物品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的债务不得大于其接受的财产价值。
在结婚前进行借贷,并且提供了抵押担保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负责清偿。如果借贷的款项用于婚后家庭生产的,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⑨ 丈夫私自将房子做抵押!妻子不知情!
你可以向法院举证证明在你先生抵押房产当时你确实不知道该情况,可以向法院主张该抵押权无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54条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而丈夫用房产抵押贷款时,并没有征得妻子的同意,房产抵押登记缺乏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虽办理了抵押登记,但缺乏抵押必备条件,最终认定此抵押合同为无效合同。
⑩ 老公拿他房子抵押贷款,夫妻双方都签字,妻子需要承担责任
就是说妻子在这套房产中的份额也被抵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