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贷没有还完房子可以卖吗
没还完贷款的房子也可以买卖,可以与买方共同去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但手续比较麻烦,且每家银行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也可以与买方签订合同,预付房子全款用于清欠银行贷款。此外,还可以通过公证、中介公司垫资或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手续等方式进行房屋过户交易。
未还完贷款房子如何交易买卖?
既然贷款中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必然也会涉及到相关问题:一是由于要交易的房产涉及到房产抵押贷款,期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另一个是买卖双方均有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贷款,也就无法进行贷款。但是,买卖还是必须解决还贷抵押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房贷一般都有十年以上,由于贷款时间过长,在贷款未结清前难免会出现要卖房子的情况,但是房子还在还款中,也就是说房子还在银行做抵押,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必须先将银行的贷款结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有以下解决方式:
转按揭不单可以在原贷款银行办理,现在有的银行也可以提供跨行转按揭。有的银行还专门提供类似的服务,各行之间手续的繁简也不同,能否办理、具体如何办理,建议买卖双方向相关银行直接咨询。
通过中介等第三方提供垫资等帮助完成解除抵押
买卖双方都没能力或是不愿意还贷的,可通过第三方专门的担保公司垫资还清贷款再交易过户,然后再还钱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注意事项:使用这种方式操作,一定要选择值得信赖的中介,这种方式操作买卖双方都需要把房屋解除抵押再贷款以及过户手续授权给中介,存在中介利用这种机会分割交易双方利益的问题。所以,如果用这种方式操作,对办理业务的时间及相关违约责任要同中介约定清楚。除了房产中介外,现在也有专门的担保公司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担保,协助双方解除抵押完成交易,当然,这也是要支付一定费用的。
综合以上几种情况,律师认为如果不能自筹资金还贷,尽可能找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通过其它方式,一定要谨慎,资金尽量通过第三方保管或监督使用。
Ⅱ 房贷没还清可以卖房吗
房贷没还清可以卖房,可以通过转按揭的方式把房贷转让给买方。
一,首先,贷款不还清是无法交易过户的。
在房贷未还清之前,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只有还清贷款,房子才真正属于你,才可以自由买卖。所以,如果业主名下的房贷没有结清,那么唯一能够把房子卖掉的途径就是赶紧结清贷款,再重新上市交易。
二,自筹资金结清余款
如果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或寻找亲友借钱,可以提前将余款一次还清,待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及抵押证后再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如此,卖家获得了该房屋的彻底产权,双方即可依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结买卖。
三,用买方的购房款垫付
如果在卖房时恰巧可以找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或贷款比例较低,可冲抵住房抵押金额的客户,便可一次性将剩余贷款全部还清,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买卖。
四,具体流程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买方支付卖方剩余还款金额作为首付款。卖方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并事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钱款,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将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卖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卖方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继续办理房屋买卖的剩余程序。
五,但是,这种方法存在两个难点:
1、如果买主也是依靠贷款买房,而首付又不足以支付剩余的房贷,这种交易便无法进行。
2、近几年因为一些卖方利用这种方法进行行骗,买方代其偿还“尾款”之后,卖方便反悔不卖甚至玩起了失踪,让买方叫苦不迭。“房贷没还清” 的二手房,比一般二手房的交易多了“卖房前还贷款”、“解押”等步骤,即房子的原业主必须在交易房产之前,将欠银行的房贷还清,将房子解押。这样操作时,交易风险就大大增加了。
Ⅲ 贷款没还清房子能卖吗
法律分析:贷款没还清房子也是可以买卖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可知,一是转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二是提前偿还房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Ⅳ 贷款没还完,房子能卖吗
一、贷款没还完,房子能卖吗
1、贷款没还完,房子能卖:比如说贷款100万,现在还剩40万没还清,如买方可以支付40万的首付款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就可以解决这次交易问题,轻松的将房产从银行中解押出来进行二次交易。方式如下:
(1)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买方支付卖方剩余还款金额作为首付款,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有担保公司在场作证;
(2)卖方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并事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钱款,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2、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二、房子抵押了还能卖吗
被抵押了的房子,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
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如果抵押人同意卖房人出售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该抵押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在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归卖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卖房人继续清偿。其次,如果抵押人不同意,则卖房人与买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采取由买房人代为先行支付部分购房款,用于卖房人清偿所欠抵押人的款项后,抵押人就可以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抵押解除后,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过户给买房人。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买卖房屋,卖房人都应当事先如实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抵押。
Ⅳ 贷款没有还完可以卖房子吗
可以的。据悉如果把购买的房产再次卖出去的话,属于二手房交易,而在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就是房产证了,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交易的话对买方来说是存在极大风险的。然而房贷的还款时间都比较长,少的十几年,多的三十年,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时候是无法得到房产证的。如果在还款期间要把房子卖掉的话,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一:通过各种方法还清贷款,取得房产证
如果卖房者没有能力把剩余贷款先还清的话,可以先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寻求帮助,在还完贷款后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然后把房子卖掉后得到的钱还给亲朋好友们,这样省事儿又便捷。
二:用购买者付的首付来还清银行的贷款
这种方法是大家用的最多的、安全系数比较高的一种方法,非常适合那些大部分贷款已还清,剩余部分比较少的房主,或者是贷款额度比较低的房主。
在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买房者通常都愿意支付房款的30%-40%做为首付,这样的话,卖房者就可以用这些钱来还清银行贷款,然后撤销房产抵押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三:将按揭转给要买房的人
房主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变更,将按揭转给买房的人。但是这种方法局限性很大,只有极少数的银行才能办理,卖房者最好先向贷款银行咨询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只要有房产证,即使房贷没有还完,也可以把房卖出去。如果大家想把处于还贷期的房子卖掉的话,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方法,顺利解决各种问题。
拓展资料: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Ⅵ 房贷没还完可以卖房子吗
还贷中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前提是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没有不动产权证,便不能进行交易。至于具体的交易方式呢,常用的有三种。
一、转按揭
转按揭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最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具体流程是:
1、先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由买方、卖方、律师方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30%或者约定的首付款。
2、卖方向原贷款银行(称为A)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获得A银行出具的确认函,卖方收到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意见后,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由买方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向B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B银行审批的房屋的属性和贷款人的还贷能力等相关信息之后,开始放款。银行的贷款是直接划入卖方的账户中的,卖方拿这笔钱还了A银行的贷款之后,将房产解押,交付买方使用,并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将房产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3、卖方结束对房屋的所有权,买方开始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开始还贷。还贷结束后,将房产解押,拥有所有权。
注意: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可以办理,有的银行是不接受这种方式的,转按揭一般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想要以这种方式解决房屋交易问题的,可以提前向中介公司咨询。
二、用买房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注意,这个方式的前提是,卖方剩余贷款不多,或者说是买方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说贷款100万,现在还剩40万没还清,如果买方可以支付40万的首付款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就可以解决这次交易问题,轻松的将房产从银行中解押出来进行二次交易。
具体流程是:
1、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买方支付卖方剩余还款金额作为首付款,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有担保公司在场作证。
2、卖方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并事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钱款,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3、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将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卖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卖方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4、买卖双方继续办理房屋买卖的剩余程序。
三、利用其他抵押物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如果买方不愿意先支付首付款帮助卖家解押房产的话,买方还可以利用自己其他的抵押物,如其他的房子、车子来抵押给银行,获得一定的贷款来还房贷,有点拆东墙补西墙的味道,但不失为一种方式。等到还清房贷,解押出房产,与买方完成交易,拿到买方支付的款项之后,再将抵押物解押,最终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Ⅶ 房贷还不完房子可以卖吗
房子没有还完是可以卖的,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最好还是还完贷款,可以用买家的款还完银行的贷款,解除银行的抵押,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或者经过银行的同意办理转,将剩余的贷款转给买家。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1、转按揭
一般二手房买卖还存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手续,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是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户主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情况。
2、购房者先行支付房款
如果买卖双方相互信任,双方可以协商利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先行将房屋的按揭贷款还完,这种模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家会同意先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40%。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可以选择利用买方的首付来把剩余的贷款付清,然后向银行申请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这样就能进行下一步的交易。
3、借款还贷
业主想要将房贷还完也可以向周边的朋友和亲戚暂时借钱周转一下,向他们借钱先把剩余的贷款还上,在成功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以后,顺利将房子卖掉后再将钱还给亲朋好友们,这是一种比较省事而又便捷的办法。业主也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之后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Ⅷ 没还完贷款的房子能卖吗
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卖。但是有一定条件的,首先卖方有能力还贷的,先卖方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然后再交易过户。再者卖方没能力还贷的,而买方有能力的,可以协商让买方先还清贷款,然后再交易过户。最后买卖双方都没能力,可以找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还清贷款再交易过户,然后再还钱给担保公司。
解决没还完贷款的房子办法:
1.用购买者的首付款支付未还清的贷款。这种方法目前是最常见而且安全系数最高的一种方法,这种模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家会同意先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40%。
2.寻求还清贷款的其他来源。其他来源有很多,比如可以向周围的亲朋好友求助,向他们借钱先把剩余的贷款还上,在成功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以后,顺利将房子卖掉后再将钱还给亲朋好友们,这是一种比较省事而又便捷的办法。
3.转按揭。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是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户主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情况。
Ⅸ 贷款没还完的房子可以卖吗
法律分析: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是可以卖的,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最好还是还完贷款,可以用买家的首付款还完银行的贷款,解除银行的抵押,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或者经过银行的同意办理转按揭,将剩余的贷款转给买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